“需求辯證論”與人的綜合素質養成
每個人都是“踩繩索”的多重矛盾綜合體
我們每個人,無時無刻不在與客觀世界及其中的具體物件互動,衍生出矛盾的心理與作為,令我們表現得自私,又無私;索取,也付出;自立,又合作;自信,也自卑……愛與恨,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集於我們一身。
腳下一根繩索,連通生、死,貫穿一生。我們的身心如果偏向自私和索取,就表現得狹隘而貪婪;如果偏無私和付出,就表現得大公而奉獻。我們的身心如果偏向自立和自信,就表現得孤傲而自負;如果偏向合作和自卑,就表現得依附而奴性——愛與善使我們包容但疏防,恨與惡令我們冷酷但堅硬;真與美使我們高尚但教條,假與醜令我們猥瑣但圓滑。
我們活著,面對已經習慣的雜亂居室,上一秒還懶洋洋地繼續適應,下一秒可能麻利地忙前忙後,把它收拾得井井有條。這是面對客觀環境,我們表現的“被動順應”與“主動改造”的矛盾。
手裡拿一個“芒果”,我們觀它的“色”,聞它的味兒,觸控它的圓潤與光滑。如果急於入口,品它的果肉、汁液,我們就破壞了它的外觀,衝擊了它的清香。這是我們的感官面對客觀物件的不同屬性,不同感覺的“資訊編碼”之間的矛盾。
感覺的“資訊編碼”匯入神經,匯聚大腦,令我們產生不同的“感性體驗”,同時瞬間完成意識的“資訊編碼”,形成識別、認知,發出指令,驅動行為。有的“意識資訊”存入記憶,有的則被壓制或排除。這是我們的意識針對不同“編碼資訊”,針對性選擇之間的矛盾。
上一秒的我們和當下的我們不一樣,昨天的我們和今天的我們不一樣。其間隔著不同“現實實踐經驗”、“唯物教條經驗”、“唯心虛擬經驗”的積累,與我們的身心及客觀環境的變化。因此,上一秒或者昨天的我們對“芒果”垂涎欲滴,當下或者今天的我們可能對“芒果”惡而遠之。這是不同時間的我們與我們之間的矛盾。
此時此刻,我們認為“芒果”稀罕、珍有,準備用它招待貴客;過一會兒,我們可能認為它黃膩、廉價,將它棄置不用。此時此刻,我們感覺“芒果”秀色可餐,由衷喜歡;過一會兒,我們可能感覺它粗陋可鄙,心生厭惡。這是我們的價值觀和情感觀變化發生的矛盾。
面對一堆“芒果”,我們打算部分享用,部分冷藏,部分招待客人。可是沒一會兒,我們突然暴起,把它們統統扔到“臼”裡,奮力把它們搗爛。這是我們的心理變化導致的,“理性”籌劃和“感性”衝動發生的矛盾。
我們每個人如此矛盾,使得其他人透過言行、舉止、行為、行事難以辨別、判斷我們的心理。而很多時候,我們一連串的舉動發生後,分外沮喪、懊惱、後悔,卻想不通當時自己為什麼這麼做了,自己認不清自己。
促使我們所感、所思、所動的動機,根在我們的“需求”,及其與客觀環境的互動變化。然而,我們的“需求”分為多種,它們之間又彼此矛盾。
我們的“需求”包括依賴與獨立,封閉與開放,性愛與傳承,歸屬於自尊,同情與共情,返真與審美,崇拜與崇高,善愛與博愛,重生與永生。它們兩兩對應著相互矛盾。
這些“需求”分為九個層次。下一層的需求滿足,衍生出上一層需求,如螺旋式逐層上升。上層的需求滿足被壓制或阻礙,螺旋降至下層需求的滿足。因此,各層需求的滿足之間,發生矛盾。
然而,不僅如此。我們的“需求”,由客觀環境及其具體物件滿足。哪怕單一的“需求物件”,往往同時滿足我們不同層次的不同需求。
比如,僅僅一個“芒果”,它有營養,能果腹,滿足我們基本生理需求的食物需求;用於待客長面子,它滿足我們的“歸屬”或者“自尊”需求;它黃澄澄的,如金蛋一樣圓滑好看,滿足了我們丁點兒“審美需求”……它放久了,會發生變化,我們的“需求”相對於它也會隨應變化。
我們的“需求”相對於區域性客觀環境及其少量具體物件,不管物件是“他人”、“人工產品”、“自然物”,還是“文化產品”,如果長期、反覆地辯證互動,會養成我們千差萬別、相對穩定的心理、行為“習慣”和相應“性格”。
同一種“習慣”及相應“性格”,面對相同情境下的同一客觀物件(只能在不同時間節點發生),我們也可能發生不同的反應:被動或主動、依附或排斥、尊敬或鄙視、崇拜或唾棄……這必然因為不同時間節點的我們,心理已經發生了微妙變化,只是我們自己和他人都沒有意識到。
最根本的矛盾發生於我們面對生、死的時刻或時段。我們明明都好生惡死、趨利避害。但是,我們在特定時刻,又可能“飛蛾撲火”一樣的趨害求死;在特定時段,又往往明知不可無而為之地自殘、自損,甚至精心謀劃、籌備著一步步走向死亡。
如此多重矛盾集合在我們身心,把我們每個人都堆成了“踩繩索”的複合矛盾綜合體。所有矛盾既具有“對立”的一面,又包含“統一”的一面,持續發展、變化。這令我們根本無法全面認清他人,也無法徹底認清自己,具有澄澈見性的自知之明和知人之明。
尼采說過:“人是一根繩索,系在動物與超人之間,而繩索懸於深淵上方。”只是,他自始至終都沒認清自己,也未認清他人,以及所處的時代。因為他一生愛過好幾位女人,求而不得;他一生追求卓越,得不到世人認可;他孤苦伶仃,四十五歲瘋了,最後十年精神錯亂地活過。
不管多麼矛盾,不論多少變化,它們主觀的根,在於“需求”。倘若我們連自身“需求”都沒概念,自然無法認識“自我”和他人,更難把握我們與他人、他物的變化關係,社會、歷史、自然,對於我們只能是雲蒸霞蔚、霧裡看花的“混沌”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