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把生命存在的時間線拉長,我們發現他不只存在於我們所存在的幾十年。我們常說:我的生命,你的生命,他的生命。生命只是屬於每一個個體嗎?他們會因為個體的死亡而死亡嗎?
顯然是不會的,我們說生命是永恆的,生命像是一個永不疲倦的旅客,而我們就只是一個個的軀殼,生命只會暫時存在於我們的軀殼,而不會永久,生命不會聽我的話。比如我對他說,請讓我多活些時日吧,他不會搭理我,這位旅客只是把我們當作客棧,而我們卻常常把它當做我們最珍貴的東西。其實我們無法命令它控制它,就這一點來講,生命有些像時間。
但我們並不需要因此傷懷,雖然生命不會在我們身上停留太久,但這些時間足夠了,足夠我們在人間留下屬於我們的印記,哪怕印記很小,也證明我們來過,難道必須是做出卓越貢獻的生命留下的印記,才能存在。一隻螞蟻,它也有它存在的價值,只不過我們的語言文明還未到能夠描述出世間萬物價值的地步。人們對許多事物下了定義,然而,未被下定義的東西就叫做不存在嗎?
簡單來說,生命屬於個體,但並不屬於單一的個體,生命需要軀殼,最終也不會兩手空空的離開,而是會帶著軀殼生前的一些東西離開,再到下一個軀殼裡去暫時停留,所以先人的東西能夠被傳下去。
一萬年前是這樣,一萬年後也是這樣,生命大抵會依舊旅遊著,他永久的存在著。因此,我們可以期盼著生命再一次進入我們的軀殼,這可能就是輪迴吧,這樣一想死亡,竟也不恐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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