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辦公室,我問我對面的教授同事:“人活著的意義是什麼?”教授幾乎不假思索地說“人活著為社會做貢獻,實現人的價值”。
教授說的當然也沒有錯,只是我問的問題想得到的答案不在這個層次。
試想一下,社會是什麼?社會不也是人的社會嗎?如果沒有了人,其實也不存在什麼社會了。那麼人活著為社會做貢獻不就是人為人而活著嗎?這顯然不能回答人的意義這個問題。
因為所謂意義,應該由其本身以外的物件來體現。就好比,水之於魚的意義是提供了生存的空間,空氣之於人的意義是提供了生命的元素。所以說要尋找人的意義的答案,要從人以外的物件來體現。人不能從自身上回答存在的意義。
人的意義是什麼?這是一個比較哲學的問題,歷史上不知有多少哲人思考、探尋過這個問題。
試想一下,人儘管是地球上目前唯一的智慧生物,除了這一點外,我們和其他生物一樣,有生有死。如果死亡就與其他生物、非生物一樣,都回歸為地球表層的一粒塵土。也許有人說,人是生生不息的。真是這樣嗎?人吸附在地球的表面,隨同地球轉圈圈,那地球怎麼樣呢?從目前人的認知,地球也只是太陽系、銀河系、以及不知大小的宇宙中的、猶如一粒塵埃的存在。地球終要毀滅,宇宙也非永恆,那麼人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難道人存在的意義就是在歷史長河中曾經留下過的短暫一瞬的微光?是不是太可怕!太悲觀!太無助了!
儘管我們失望至極,但是一個基本的思維邏輯是我們還要從人以外的參照物(物件)來尋求人的意義的答案。
從唯物論的角度,我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可以寄託人的意義的載體,留給我們的就剩下無法解脫的悲情,因為結論就只有一個——人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
但是且慢,人的意義的命題也絕不是到此為止了,我們還可以再做一些探討。
然而宗教的神性學說,卻點亮了人的意義的迷惑。基督教認為,人由神所造,人來自神。所以人的意義自然地來自神性——神的人格化。
那麼人就具有了物質和精神、肉體與靈魂合二為一的二元特性。肉體可死,靈魂永在。
大家看看現在是不是為尋找人存在的意義找到了另一扇門。基督教裡說得非常清楚,肉體必須遵從靈魂的指引,而靈魂也有十分明確的法典,這個法典就是神的意志。人的意義就是遵從神的意志,作神所喜樂的子民。那麼神又是什麼呢?聖經中也說得十分清楚,神說——我就是真理,我就是道路,我就是永恆。
說到這裡,就可以把人分為兩類來分析。對於信奉基督教的基督徒這一類人,本文所提的問題就是一個不是問題的問題。對於奉行唯物觀的唯物主義者,這一命題至今、甚至未來永遠都不一定能找到答案。
說了這麼多,恍然間,我們不是依舊生活在這真真切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現實世界嗎?人的智慧使自己超越地球上所有的生物而享有至高的特權,同時人是否也因智慧——像聖經中描述的“偷吃禁果”,而因其所困,受其所累?
也許人的智慧還不能認識所有,還無法回答自己從哪裡來,是什麼,到哪裡去的問題。
人有時候回頭也是一種智慧,現在我又回到篇首教授給的答案,我們在這個層次回答人存在的意義,倒是最實際、最現實的一種選擇了。
在這個層次也能找到使人信服的解釋。社會是眾人組成的,所以,可以將人分為每一個獨立的個體和個體以外的群體。這樣的話,個體的意義就可以在其個體以外的群體上找到關係上的意義。
這時,個體的意義就表現為對家庭、對單位組織、對社會、對國家、乃至對全人類的義務和責任,也表現為在社會群體中的角色、地位價值。
所以,還是讓我們再回顧一下教授的話——“人活著為社會做貢獻,實現人的價值”
作為芸芸眾生的普通一份子,我們遠非哲人、聖人,試圖回答——人的意義這樣高深的問題實在是免為其難,自討苦吃。
好了,不早了,明天還要上班,我還是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