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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在反思自己以前踩過的坑,以前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事明明自己是知道有風險,卻不能避免風險,每次都敗在自己親近的人身上,最近有點明白了,原來自己只是“一直很理性思考,但一直感情用事”,到了關鍵的時候,自己就總是會不好意思明說或者拒絕,還覺得自己的感情很純粹,不講究物質,可惜真的失敗後,除了自己承擔巨大代價,絲毫得不到身邊人理解。這種自殺式,自我感動式的付出,全是自我認知不夠的問題。一直知道要提高認知,現在發現,真的認知,不單純指知道或者獲取資訊,而是要懂分辨真假,並且敢於做決定。學習有時候不一定要學習別人成功的經驗,也要學習別人失敗的經歷,避免浪費時間。承認自己追求物質,不是一件丟臉的事情,而且對於親近的人,也要有界限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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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都說十八歲成年,可誰的成年是在十八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