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我們會遇到很多很多的人和事,其中有些人和事會讓我們看到社會的複雜和人性的脆弱,而我們能做又很少,或者根本什麼也做不了。是挫敗也是無奈。
但回望時間的長河,我們人何其渺小,人的一生又何其短暫,就釋然了。
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認真的對待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不辜負每一次委託。對每一個陌生人報以我們最大的善意,做一個有溫度的法律人。
大概是好幾年前的這個時候吧。我還是剛來沒幾個月的實習小菜鳥,什麼都不懂,但什麼都需要做。天氣還比較熱,有天起的早,7點半就到了辦公室。當律師的好處就是如果沒有出行安排,只要你自己把工作做好,時間是比較自由的。早上也沒有誰要求你按點打卡,全靠自己自覺。單單就是這一點就堅定了我做律師的想法。
原本以為,自己到的夠早,結果發現師傅的辦公室已經坐了一位老人,大概八十多歲,顫顫巍巍的站起來,給正在看材料的師傅指他所講情況的位置。我也沒多想,以為就是普通的案件諮詢。再說這八十多歲的老人,能諮詢什麼事情。家長裡短也不至於。這一把年紀的還有什麼看不開的啊?後面才從隱約聽到談話中知道是刑事案件。
我也沒多想,按上班的一貫流程,先燒水泡茶,整理好內務之後就著手一天的工作了。一個離婚起訴狀還要再改下,中院的材料也沒送,諮詢的問題還要再查下了答覆,前天拿到材料的法律意見還沒開始寫。太多的事都在等著我去搞定。師傅的辦公室裡先是談論了一陣,再就是翻看材料的聲音,老人趁著空隙說起了他知道的情況和看法。
快到中午時,師傅喊我過去,說要給老人的案件做個基本情況的記錄,也就是師傅問,當事人答,我便飛快拿起膝上型電腦到師傅辦公室去了。聽著他們的對話,慢慢弄明白案件的來龍去脈。
原來是老人的小兒子十幾年前因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了,老人一直覺得自己兒子是正當防衛,罪不致死,多年來奔波在申訴的路上。特別是這兩年出了很多正當防衛無罪的案件,老人更覺自己的看法能得到支援,就一個人來省城找律師為死去的兒子申訴。
案件的大概的情況就是:老人的小兒子和大兒子的岳父因家庭瑣事起口角,大兒子的岳父先推了一把小兒子,小兒子回擊一拳後,大兒子的岳父返身去搬一把長木凳還擊之時,小兒子見狀就拿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匕首,捅了大兒子的岳父一刀,大兒子的岳母見老公受傷,立馬拿著一把鐵皮灰鬥對著小兒子的頭砸去,小兒子受傷後,便又捅了大兒子的岳父幾刀,隨後逃跑,也就是這最後捅的幾刀導致了大兒子的岳父死亡。再後來就是抓獲,審判,被定故意殺人罪,判處了死刑。
老人一再強調小兒子是無辜的,當時是大兒子的岳父出言不遜辱罵小兒子,而且也是大兒子的岳父先動手打人,在單打獨鬥不利時,先去搬板凳過來打小兒子,小兒子只是在正當防衛中才掏刀,捅的第一刀也不是致命傷,後面大兒子的岳母拿鐵皮灰鬥對小兒子的頭拼命砸過去時,小兒子在背腹受敵的慌亂中為自保才又刺了大兒子岳父幾刀,也正是為自保而刺的這幾刀才導致了大兒子的岳父在打鬥中受了重傷。另外據老人所講,大兒子的岳父並未當場死亡,而是死在送醫的途中。死亡的最直接原因是因為救護車在送其去醫院的路上選擇了錯誤的路線,遇上大堵車,救治不及時導致的。
聽起來確實是有些道理,老人一直唸叨自己是要死的人了,在剩下的這些日子裡,自己唯一想做的事就是為小兒子申訴。自己也不想被人指著罵是殺人犯的父親。
做好這些基本情況的記錄之後,師傅就說:“基本情況現在是瞭解了部分。案件呢,確實如你所講是有點道理,但我們也要在全面閱卷之後,才能做確切的答覆,現在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全是聽你單方所講,我們也不便做主觀上的判斷。特別是你這個案子是發生在十多年了,你兒子也被執行死刑了,要去推翻一個這麼多年前的案件,如果不是有翻案新證據,新情況,或者是當時審理中存在大問題,是很難的,基本上可以說沒可能。難度很大,你糾纏於此也沒有任何意義。”
老人說:“我知道難度大,我們當地沒有律師肯接,所以我才來省城找你。希望你能幫我了卻心願,我可以等的。”
雙方又再聊了一些看法和案件細節後,師傅就讓老人先回去了。商量好等我們做完第一階段的工作了再聯絡他是否接受委託。老人聽我們還是會仔細研究案件,也就放心的回去了。然後師傅把一疊案件材料遞給我,讓我先看材料,做個閱卷筆錄,再查下案件中情況做個法律分析。
二
我接了材料,仔細看過之後,寫了閱卷材料和案情分析。感覺情況也不是很樂觀。雙方鬥毆,老人的小兒子34歲,正是年輕氣盛的時候,大兒子的岳父當年是62歲,明顯處於劣勢。如果小兒子不和他們糾纏,見好就收,應該也就沒有後面的事了。只是打紅了眼,也就收不住手了。要說正當防衛,也比較牽強吧。難道還說一34歲年輕人去正當防衛一個62歲的?真的打不贏了可以跑。保命就可以。
老人年輕時在鐵路上工作,年輕時和前妻早早離婚,拋下兩個兒子。小兒子因從小父母離婚,各自又忙於生計,無人管束,書沒好好讀,跟著混社會學了吸毒、偷東西。大兒子有點殘疾,老人就讓大兒子頂替了他的工作,還為大兒子娶了一個農村的媳婦。因為小兒子的工作沒著落,老人就把單位的住房給了小兒子,但是大兒子結婚時沒有房子,當時小兒子又正在監獄服刑,就先把給小兒子的這套房子暫借給大兒子一家住。等小兒子出獄了就還給小兒子。但是大兒子結婚後,老婆的父母、弟弟也都跟著住過來,在城裡打工做事,到後面就一直想住在這套房子裡不願搬走。
小兒子出事之前是從監獄裡才出來沒多久。小兒子出獄後仍是不務正業又經常找老人要錢吸毒,老人為了躲著小兒子,自己租了一處房子單獨住。出事那天也是因為沒錢了便來哥哥住的這套本屬於他的房子裡打聽父親住地方,想找到老人要點錢。結果哥哥不在家,遇到哥哥的岳父,雙方爭吵後大打出手,便有了後面的事。
老人一直覺得是因為自己早早的離婚,沒有一個穩定的家庭,才會讓兒子的人生如此不堪。小兒子誤入歧途,吸毒盜竊更是他管教上的失職。越是年紀大越回憶過去,想到兒子們都早早過世,留下他孤身一人,就越覺得對兒子們他是不稱職的,是虧欠的。
三
這樣案子,要做很難。做的好,並且有做的空間,就是在推動中國法制建設,名利雙收。做的不好就是毫無進展一團亂麻。我們也一直沒再聯絡老人,但是老人很久沒收到我們的回覆,便又自己找上門來了。一番懇請之後,師傅便說,我們做刑案,收費都比較高,而且你這個案件過去這麼多年了,難度很大,我們需要做的工作比較繁瑣,按行業報價給老人報了個很高的價位,想讓他在高收費前知難而退。
沒料到,老人不但沒被嚇到,還聽到我們願意出價了,便說:“好。反正我也一把年紀了,現在就一個人,我回去把房子賣了再來。”
是的,小兒子這個事之後,大兒子不久也便因病去世,兒媳婦帶走了孫女,再無往來。老人再婚的老伴也前年去世了,他現在一個人住,自己照顧自己。親朋好友也無過多來往。真正的孤身一人。
我送老人上電梯時,問他:“嗲嗲,您這麼大年紀了,怎麼過來的?”
他說:“我一早5點起來,走路去火車站啊,然後搭火車,到長沙就了就問別人了搭公交車到你們辦公室樓下。”
他說話的聲音不大,平靜,帶著老人的低沉和顫抖。能感覺出他的年紀真的很大了。我在材料中看過他的身份證,今年85歲了。在我的印象裡這樣一個85歲的老人出門,應該是有親人陪著的啊!
我又問:“您怎麼找到我們所的?”
他說:“我在網上找的。你師傅做再審還是有點名氣的。”
聽完這話,我再看老人這顫顫巍巍的背影,為了小兒子的事,居然在這個年紀還在讀書看報學上網。
送走老人後,我們繼續著每天的工作,開庭、見客戶、會見、寫文書。在這忙忙碌碌中的日子裡,外面的社會發生了多少事,多少人又因為這些事改變了命運,我們不得而知。只是來所裡諮詢的人也是各種各樣。八卦狗血無奇不有。但是,太陽底下哪裡又有什麼新鮮事呢?只不過是有的人見得多,有的人沒見過。
四
又是一個早晨,因為要去法院辦事,來的比較早。到辦公室時,老人又早早的就等在門口了。這次他是來談委託的。師傅和他在辦公室聊了一會兒,一再勸說他放下過去,這個案件希望比較渺茫,老人依然是堅定自己的想法,但是律師費暫時付不了,因為房子還在中介那裡掛著,房齡比較大,一時半會也賣不出去,讓我們先寫個申請再審的文書。師傅答應了。
我把收案筆錄拿給他看,再讓他簽了委託書,他每一個字都看的很仔細,認為不妥的地方都要求我們做了反覆的改動。得到答覆的老人心滿意足的回去了。
接下來,師傅寫了一份再審申請書,我按材料做了個一份完整的證據目錄,再反覆改反覆寫之後,通知老人過來簽字,等簽好字我們就送到省高院去。老人來之後,又是逐字逐句的讀,前前後後改了4、5次之後才滿意,而且要求我們把最後的定稿給他拿一份回去。我列印好後給他,他仔細的再讀了一遍,又仔細的疊好放在自己帶來的檔案袋裡後回去了。
五
幾天之後,我拿著這厚厚的一疊材料,去省高院的大廳裡排隊見法官遞材料。省高院訴訟大廳裡坐滿了人。各個下面地市裡來的人,聚在這裡,帶著厚厚的材料,寄希望於遇到一個好法官,能聽聽自己的冤情和委屈。我靜靜的等著,看著周圍的人,好像也被他們帶到一種悲涼的氣氛裡了。是啊,人的一生不過幾十年,一旦被某些事改變就是一輩子的代價。往後的人生裡就是在這些改變命運的事裡反覆糾纏,一晃,一輩子就過去了。
等了一個小時,終於到我了。本來師傅是要一起來的,但是臨時有事先走了,留我一個人見法官。穿過省高院長長的會見室外的走廊,每個會見室的情況都看的一清二楚,有的人低頭抹淚,有的人拍案而起,有的人高談闊論。法官們坐在對面認真的聽著,耐心的講解。
走到我要見的法官會見室,裡面還有上一個會見的當事人因為法官不收材料不肯走,還想要跟法官再說說情況。我只能在一邊等著,聽著他們講。最後,法官說:“你們請回去吧。這個情況我們瞭解了。也仔細看了你們的材料。剛才我們也聊了一個小時,我把該解釋的也解釋了。從事實認定上、適用法律上、審理程式上,一、二審都沒有問題。我們盡職盡責的審查了,確實收不了。”當事人這才失望的走了。
法官讓我坐下,我把材料遞過去。法官看過材料後,不出所料,他不認可我們正當防衛的說法。一個年輕人和一個老人打,再不濟,可以趕緊跑。一直纏鬥到兩敗具傷,年輕的把老的殺死了,說是正當防衛。成立正當防衛的法定條件是什麼?第一、有不法侵害發生;第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第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第四、正當防衛必須基於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第五、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者本人。法官的概念記得極其清楚,應該是經常接受這方面的詢問。
表面上看,確實是大兒子的岳父先動手,但是他的動手不構成生命威脅,即使後來他返身去拿長凳還擊時,小兒子可以跑啊,完全沒必要要用刀去捅。下狠手把人捅成重傷。就算是防衛也超過了防衛的必要限度。兩個人的根本不在一個實力水平上,一個34歲一個62歲,不從法律角度解釋也可以看出雙方的勢力差異。
後面法官又還和我探討了案件中的一些情況後,我才拿著資料走了。老人的希望又被澆滅了一點點吧。或許,他應該早就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他堅持要我們接他的委託,不過是要讓他多一份希望,覺得自己一直沒有放棄為兒子申訴。只要我們在給他研究案情,寫文書,他就覺得他的希望就在吧。至於結果,他也許根本不在意了。這本來就是一個複雜又漫長的過程,也許好多年都不會有絲毫進展。
回所後,我把材料再反覆的看了兩遍,又反覆的想了想法官的分析,確實如此。很多老人的陳述裡,都帶了主觀情緒在裡面,他儘可能的把這麼久遠的事往他期望的方向去描述。很多東西,我們不清楚,案卷裡面也沒有講,事實是如何,可能只有當事人清楚吧。也許,他不過是作為一個父親,在向兒子贖罪,愧疚於對兒子的虧欠,對兒子遭遇的心痛。兒子落到這樣的田地,做父親的也是有管教上的失職。想盡可能的彌補,讓自己安心吧。當然,這些都是我的猜測,人性從來都是複雜的,我們能想到的只能是一小部分吧。更多事實都是藏在水下的冰山。我們或許永遠也沒有機會知道。而我們要成為一個優秀有擔當的法律人還任重道遠。既要深諳法律精髓,還要真正的成為大眾的解鈴人。讓他們明白瞭然的放開過去,坦然的過未來的日子。
後來的後來,老人有沒有給師傅打電話,我不知道了。還有更多事在等著我去做。人生有好多的意外,這些意外交織在一起,就成了我們每個人的一生。一個人的每一步都要仔細謹慎,稍有不慎就會墜入萬丈深淵。
直到現在,我以為哪天早上就會看到老人又步履蹣跚的來辦公室問案件進展情況。可是直到現在,老人都沒來過了。也許是老人自己想明白了,沒必要糾纏過去了。也許,是老人已不在人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