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了一個奇人,
就做一個怪人,
做不了一個怪人,
就別裝一個怪人。
強者永遠是少數人,天才是少數人,可天才卻不都是強者。
人們常常表現出對天才的崇敬,對那種遠在天邊的天才表示崇敬,因為他們的生活裡很少有天才出現。而現實世界裡的天才往往不被理解,因為真實的天才和人們心中的想象不太一樣。
天才往往擁有強大的學習能力和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人們羨慕這種能力,但天才卻不只是智力超群的人,他們還有與常人和現實世界格格不入的內心世界。
在生活中,即便是一個天賦稍高點的人都會感覺和其他人節奏不同,更何況天才。這個世界是普通人的世界,天才也不一定擁有更高的心理素質,他們常常只能忍耐。
他們可能會覺得這個世界的節奏好慢,普通人的世界本就如此,所以他們可能沒有朋友。即便他們能忍受普通人相對而言的愚蠢,但普通人卻不一定能忍受天才與眾不同。
這個世界會抹殺天才的與眾不同,不被理解,可能是天才的宿命。天才常常做出一些讓人無法理解的事情,正如他們的內心一樣無法令人理解。
人們會對天才表示崇拜,因為天才能夠做到他們做不到的事情。然而天才一旦在他們身邊出現,他們表現出的卻是嫉妒和排斥,甚至是惡意。其實他們可能見過天才,就是那些他們視為瘋子的人,就是那些瘋子一樣的藝術家。
人們無法接受天才在能力上的與眾不同,任何人在被觸及到敏感的自尊心的時候,都可能歇斯底里,就可能由嫉妒而產生恨,因為沒有人願意成為能力上的弱者。
人們也有可能接受天才在能力上的與眾不同,也許天才的能力造福了普通人,也許普通人的內心變得越來越包容,但他們還是無法接受天才與眾不同的內心。
人們從來都很難理解別人的內心,何況是天才,他們不要求天才在行為上與眾人統一,卻要求天才有一顆聖人之心。人們無法理解天才的內心,卻要求天才去理解他們,而天才是否真的願意去理解他們。
大多數人一生都不曾見過天才,也有人不知道自己身邊竟有天才。天才也不一定都是耀眼的明珠,也會有人渾渾噩噩度過一生,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能認清自己的內心。
也許這個世界有過很多天才,但大多數都泯然眾人矣,只有耀眼的天才才能成為人們心目中的天才,其他人可能只能淪為世俗眼中的瘋子。
世界上沒有人是絕對理性的,天才也一樣,他們一旦過於理性,就會被世人當成無情的瘋子,他們一旦不夠理性,就會被世人當成極端的瘋子,而又有多少人是恰如其分的理性。
他不是一個天才,一切都不過是他的偏見之言,曾經想成為一個理性的人,後來他還是帶著偏見來看待這個世界。即便人死了,也不見得會變得理性,偏見才是一個人看待世界的方式,即便是死人。
這個世界上很多人都在追尋理性,但他們在追尋理性的過程中變成了一個滿含偏見的人。追尋理性是很多人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畢生追求,但其實追尋理性只是一個階段而已,人終究會滿含偏見。
理性的存在如同理想的存在,從未曾讓人如願,卻一直是人的目標。也許人存在本就沒有意義,但因為追尋意義而有意義,又或者因為存在而追尋意義這件事本身就有意義。
那些心理不正常的天才也許一生都在追尋存在的意義,都在尋找一件能夠滿足自己的事情。
但能讓天才滿足的事情卻著實不多。
曾經有一個人,他應該是個天才,再不濟也是個高智商或者有天賦的人,這個人或許不曾存在,也或許就在身邊。
這個人從小學習能力就強,他能用常人十分之一甚至更少的時間學會和做到很多事情,他也意識到自己不是普通人。
人們很容易對太容易得到的東西失去興趣,天才也一樣。
他能做到事情太多,他能輕易做到的事情同樣不少,而太容易做到的事情無法讓他提起興趣,更無法讓他滿足。
是人便有慾望,有慾望便要尋求滿足,求而不得會讓人痛苦。天才也一樣,他們也曾很容易便會滿足,但滿足的閾值卻會不斷提高,變得愈來愈難以滿足,因為人類的慾望是無限的,很顯然天才也是人。
如果作為一個普通人,最好告訴自己:做不了一個奇人,就做一個怪人,做不了一個怪人,就別裝一個怪人。
他也意識到自己的內心也許有些匱乏,於是他讀了很多書,而且比大多數人都讀得透徹,但那些書卻並沒有將他改變。
書裡字字是方法,段段是道理,篇篇是智慧,但這一切沒有被他化為己用,六經注我皆化為烏有。
他明白了他追求的是刺激,是達到目的的快感,是面臨挑戰時的全身心投入,而道理和智慧被他選擇性地揚棄,再也無法令他滿足。
在他對知識感興趣的時候,他便瘋狂的讀書;在他對物質生活有強烈需求的時候,他便瘋狂的工作,在他覺得某件事情有難度而且有吸引力的時候,他便投入到那件事情之中。
他所做的事情,無一不是圓滿地完成,而完成一件事情給他帶來的成就感和滿足感卻越來越低。也許這就是天才的詛咒。
對於常人來講,他得到了一切,而對他自己來說,他擁有的東西卻越來越少。
他是怎樣的一個人,為何沒有事情能讓他滿足,如果他是一個天才,也一定是一個心理畸形的天才。
天才往往出現在文學和影視裡,他們通常有些不被人理解,甚至有些極端。英劇《神探夏洛克》裡的Moriarty就是一個典型的高智商反社會人格型的天才。這樣的角色會為文學和影視作品增色不少,但在現實裡那其實是最恐怖的事情。
這個人陷入了一段很長的失落期,他質疑是否會有能讓自己長期滿足並能夠持續投入的事情,他質疑自己存在的意義,甚至質疑這個世界存在的意義。
也許一步踏錯,他就萬劫不復,或者世界上某些人本就應該萬劫不復。不過還好,他還有強烈的道德感,其實他對道德並不以為然,他對道德有自己的理解。
道德是一種束縛人類的工具,還是一種掌控手段。雖然他對道德並不感冒,但他的確被束縛著,道德已經成為了他本能的一部分。
他不願意去控制自己對道德表示厭惡,因為道德已經成為了他的一部分喜好,也成為了做某些事情的底線。對於喜好的事情,他通常是不會壓抑自己的,他也很少突破自己的道德底線。
人類常常痴迷於性這件事情,然而這件事情只能帶來短期的生理快感,雖然需求頻率極高,卻無法給人以長期的心理歡愉,所以性這件事情無法成為人們心靈上的精神追求。
人類也常常痴迷於愛情這件事情,愛情是性與社會文化的有機結合,愛情包含了生殖和文明發展的雙重屬性,人類透過固定的性伴侶和倫理關係來締結家庭這種小型團體,進而展開更加複雜的社會關係。
但有些人更願意將愛和性分開,因為愛情是人對性的羞恥的掩飾。人類在社會發展出的倫理道德的壓迫下無法正視性這件事情,於是用愛情來包裝,還將愛情美化得至高無上。愛情的確包含了人類的一些高貴品質,也的確成為了一些人的精神追求。
其實一切都只是人類對慾望的掩飾,性從來都是赤裸裸的慾望,人類用其他美好品質來包裝,將慾望變得高尚,於是成就了愛情。愛情若不是慾望,人類又怎會趨之若鶩。也許有一天人類可以直視最本源的慾望,那時愛情是否還存在將是一個問題,愛情對於人類來說是否永恆的答案也許不得而知。
人很難長期失落,因為人一定會在長期失落中死去,心死必然導致肉體的死亡。
這個人又找到了令自己感興趣而且極具挑戰性的事情,那就是“犯罪”。
他開始投入到這件事情,但他所做的事情有些特殊,卻又十分普通。他稱之為“道德式犯罪”。換個說法,每個人都能明白,比如替天行道、劫富濟貧,雖然換個說法就好聽了,但其本質並沒有改變。
無論如何,極端的替天行道、劫富濟貧就是犯罪,而這個人做的正是這件事情。
他還是有一些基本的道德意識的,只是他將其變成了自己的喜好,所以他只是在根據喜好做事情。
他天賦讓他擁有了強大的犯罪能力,他大多數時候是獨行俠,但他也組建了自己的團體並牢牢地把控著團體成員,一切行動都按照他的意願開展。
他殺人越貨,無所不用其極。他對那些地痞惡霸、為富不仁和得財不義的人進行沉痛打擊,他有時也會對惹惱自己的人痛下殺手,他挑釁行政和司法,又讓法律對他無可奈何。也許天才就是有這樣的能力,Moriarty和Joker也可能真的存在。
他的外表變得越來越冷酷無情,但內心卻越來越狂熱,因為這樣的犯罪能讓他滿足,他再次找到了生命中的快樂。
他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有非常清楚的認識,他就是在犯罪,他就是在為了犯罪而犯罪。
他心中有基本的道德標準,但他並不是以道德標準為準則做事情,他只是將其內化為自己的喜好,他只不過是在尋求刺激,追求快樂和滿足而已。
他所做的事情是犯罪,但他的犯罪行為卻打擊了更為惡劣和嚴重的犯罪。貪汙行為被他制裁,貪汙的金錢被他用作慈善,不是因為他有多麼善良,只是因為他不需要那麼多的金錢。
他以違法犯罪的行為威脅著很多違法犯罪的人,讓更多的守法公民更加安全。他以違犯法律的方式守護了他不斷違犯的法律,他也沒覺得自己在做好事,他不在乎過程正義和結果正義,他根本就不在乎正義。
如果道德代表正義,他可能為此做了些事情,如果法律代表著正義,他就是在用踐踏正義的方式來守護正義。但無論如何這都不是正義,正義絕不是無所不用其極。
也許這個世界上本身就有很多悖論,用做壞事的初心結果卻做了好事,這件事情是好事還是壞事?
替天行道、劫富濟貧是武俠小說裡的常用套路,這是窮人的美好願望。誰不希望出現一個英雄,有困難他上,天塌下來他頂著。
作為通俗文學,武俠小說就是為大眾而生的。曾經大眾裡窮人總是佔多數,他們有著安穩生活的基本需求,所以希望有人可以除暴安良,懲治那些為富不仁的惡霸。
但為富是否必定不仁,這是個問題,武俠小說終究還是太理想化了。
人一旦被生活所壓迫,就可能不理性地產生仇富的心理,他們又渴望有人能劫富濟貧。他們不會在乎富人的錢財是否是合法所得,因為他們已經紅了眼,這是他們本身的問題,也是社會的問題。
這個人所做的事情並沒有除暴安良的初衷,但的確起到了這個作用。
他不認為替天行道和劫富濟貧是什麼正義的行為,那只是大眾的意淫和司法最大的失敗而已。
這個人也許不存在,也許存在過,如果社會越來越好,這個人可能不會存在。
他覺得這個人早晚會受到法律的審判,呵呵,因為只有這樣才可能上映。
這個人應當不會在意生死,若沒有了刺激,便生不如死。
而已死的他也不會在意生死,因為他已死。但如果可能的話,他應該還是會在意,畢竟普通人的人生的樂趣並不止於刺激和挑戰。
2019.10.20
(未完待續)
節選自拙作《胡亂》 胡言亂語(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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