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活著人來說,只要能夠早晨醒來,活著、怎樣活著,哪怕短短四個字:今天干嘛?也夠你琢磨一陣,何況,“無數”個未來......
當我們還在低眉思考時,光陰悄無聲息劃過;當我們沉浸於悲傷歡樂中,光陰荏苒向前。
牆外,小草在生根小樹在發芽小花在舒展美麗的臉龐;學校裡,書生朗朗;工廠裡機器轟鳴.....世界永不停歇。它,製造著;同時,也被製造著。爾後,統統成過客。
沒有一樣可以永恆。這樣想,人生或許是場悲劇。是的,向死而生是大自然界的規律(除非造物主把你變成不死生物:比如燈塔水母、節肢動物)。
既然誰都有進墳墓那一天,假如死神提著利斧登門造訪,你可曾為離開這個花花世界作過準備?(這真是個頭疼無奈的問題唉~)
②
年少時擁有時間,親情,青春與愛情。一切都很美好但轉瞬即逝,我們不懂珍惜。人至中年不得不被各種責任束縛,為了安定失了自由。等人至老年,才想起年少時的夢想與愛。
當我們揮霍著自己以為長久的生命之時,也喪失了當初的那些理想和希望。也許只有在生命快要結束的時候,才會去完成那些我們本應實現卻沒實現理想。
從生到死,擺脫不了的責任,漸行漸遠的詩和遠方!人生被種種規劃!可是又不敢撒開一切,只能接受!直到閉上眼睛的那一刻,有誰為自己而活,大部分已經習慣為他人而活的人生意義。
不得不承認:人生,根本就是個大笑話!你常常志得意滿飄飄然忘乎所以,好日子還沒嘗夠,哪知生命突然要被劃上休止符。悲憤、反抗、絕望、認命......
進了重症室的人跟一隻腳已邁進棺材裡沒兩樣,除了認命,還能找閻羅拼命不成?不如趁著腦子還能思考,肢體還能動彈,做著現實些的事。比如,想想身後事。
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那就是兩個字‘體驗’,每個人都是這個世界的過客,匆匆而來,匆匆而去,帶不走錢,帶不走名,也帶不走你的地位,能帶走的就是你這一生的經歷,短短的2萬多天,經歷越豐富,你的人生也就越精彩,無論是失敗的經歷,痛苦的經歷,亦或是成功的經歷,我們可以接受10年如一日的重複生活,也可以是20年,但是儘量別把這樣重複的生活經歷一輩子,因為那樣你的一生也許就是別人的一天,那麼給你再長久的生命都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