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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他笨拙的反抗,至今難以釋懷

這是我人生經歷中久久不能忘懷的一個畫面。十幾年前,我所在城市的火車站旁,一個廚師打扮的人從飯店的後面拉出一條大狗。我認得,是聖伯納犬,那種為了救人而培育的大型犬種。我至今不能忘記大狗笨拙而執拗地坐在地上,被動地抗拒那人的拉扯,也許,他知道自己最後的命運。

愛狗的人有兩種,一種是養狗,把狗當做伴侶和家人,積累出深厚的感情。

還有一種,就是我這種共情心理重的人,萬物生靈,見不得他們苦。

但,這只是個人的主觀感受,對於無所謂的人來說,毫無意義!

這幾年經常看到關於吃狗肉的爭論,愛吃狗肉的人說,要尊重習俗文化,甚至反唇相譏,說為什麼不去同情牛,豬?

愛狗人士雖護狗心切,卻也無言以對。

其實,愛狗的人,不必訴求對狗權的保護,因為這很難達成社會共識。維護狗主人的精神情感,以及對狗作為主人特殊財物的保障,是天經地義的。這裡的重點是人!而不是狗。如果一頭牛成了寵物,也應該有同樣的保障。在經常發生的攔截狗販車輛事件中可以看到,基本都是偷來的家養狗,這才是衝突的關鍵。

雖說眾生皆平等,但能和人產生交流的狗,是最容易讓人產生惻隱之心的。豐富的情感以及對生靈的惻隱之心,是人類間能夠互相容忍的天然屬性,也是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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