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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說,一個人,創造一個世界,叫一人一世界。世界是我眼裡的世界,是我創造的世界,每個人都有一個世界。世界也可稱為時空,時空時而重疊時而分開。我的世界也是你的世界,你的世界也是他的世界,我創造了你,你創造了我,只不過,是在不同的時空中。這與多重宇宙的理論是一致的,一個人就是一個時空,一個宇宙,無數人就有無數宇宙。人與人的時空重重疊疊,宇宙與宇宙之間重重疊疊,構成一個無限可能的世界。無限,也即無限制,無條件,充分自由。反過來,世界是無限的,充分自由的,自我反倒成了有限,自我是有限的自我,故而,自我所認知的世界,也一定是有限的,自我決定了世界的有限。於是,可以判定,精神(也叫靈魂)決定著物質,主觀決定了客觀,客觀乃主觀下的客觀。

自我是有限的,也是無限的,對自我本身來說,是無限的,但對世界的無限來說,自我又是有限的,這就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

世界的無限才是高於主觀的客觀存在,而非世界本身。也即是,世界是主觀意識下的世界,但它卻有著無限可能,因為這無限可能是不為主觀意識所知的,故,它是高於主觀意識而存在的客觀存在。可見,末知的才是客觀存在,己知的反倒是主觀意識產物。舉個例子,我手裡的錢是我的(己知),這是主觀意識下的產物。但是,這顯然不是客觀的,因為,很快你會發現,錢有無數可能會變成他人之物(未知),而不是你的。你手裡的錢不是你的,才是客觀存在。

我手裡的錢(物質)是我的,是主觀意識下的客觀存在。其他人手裡的錢(物質)不是我,這也是主觀意識下的客觀存在。而事實是,錢(物質)並不屬於任何人,它僅僅是一個符號,一個存在於主觀意識下不斷變化著的動態事物。所謂的“我之物”,無論是何物,都是一種出於自我的感受和體驗,而這種感受和體驗,僅僅存在於我的意識中,在一瞬間,在記憶裡,或想像中。

故,我的感受是實在的,而世界是不實在的,如果能看清這一點,或許人就不會受物所困。

人受物所困,歸根結底,就是因為愚昧,沒有看清自我意識與世界關係,認為自我意識(也叫精神,或靈魂)是不存在的,而世界(物質)才是客觀存在的,認為自我意識是物質的產物,這顯然是一種愚昧。意識(主動的,有意的)將各種死的元素(物質)組合在一起,成為一個活動著的原始細胞(即生命誕生),而這個細胞在意識的主導下,不斷的裂變成多個細胞,又組合成一個形體…生命是這樣產生的,而不是由物質產生,物質只是產生生命的外部因素,這種因素不斷運動,變化,從無到有,又從有到無,永遠都沒有一個固定的實在,而這個意識是固定的。如我的意識是固定的,我身上的細胞是不斷更替的,每七年幾乎就全替換一遍。假如我的意識己經“死亡”,那麼我身上的細胞也會隨著一併死亡;而我身上的某些細胞死亡,我的意識還在,就一切還在。然而,意識能不能死亡,也即靈魂是不是永生,還是末知,唯一可知,肉體失去意識,在沒有任何外力的影響下,就會很快成為死物,並慢慢腐化,或被其他意識所吸收,或消失得無影無蹤。

可見,意識決定著一切。

(李泱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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