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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快樂?快樂是當一個人在追求目標時達成的理想狀態和內心喜悅的激情;快樂是一個人對自己美好生活的一次又一次的滿足。

馬克思定義裡的快樂,是一種心理慾望得到滿足時的狀態,是一種持續時間較長的對生活的滿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樂趣,並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續久遠的愉快心情。

但是,當前大多數人都是不快樂的,不快樂會源於人的需求和慾望得不到滿足,也正是因為如此,快樂並不能時常伴隨左右,於是那生活的意義在哪?不就是快樂度過一輩子嗎?

今天我看了TED演講後,得到啟發,總結了以下四點,也正是這四點足以構成有意義的人生,快樂不常在,但意義很深遠,不管是生活的酸甜苦辣還是成敗,都具有獨特意義。

第一:歸屬感

歸屬感是指個體與所屬群體間的一種內在聯絡,是某一個體對特殊群體及其從屬關係的認同和歸屬。

舉個例子,昨天在烤魚店的事,我跟兄弟們去吃飯,其中烤魚店老闆也一起坐下來吃,並不奇怪,每次大家過來店裡就喊峰哥峰哥的,已經跟大家成為朋友了,他會時常問我們烤魚味道怎麼樣,看看有沒有缺點什麼?一回生二回熟的,朋友也都願意經常過來,還會帶更多人來一起吃飯,慢慢地好像這裡變成了老朋友的聊家常聊理想的根據地,我想這大概就是歸屬感吧。而且大家都是漂泊在外的遊子,難得有緣聚在一起,歸屬感也是人生之一大意義!

第二:人生目的

我想把這個歸為“為什麼活著,為了什麼活著”,也許直接這樣聊覺得範圍很寬,可爭論性強,但人生目的就是人生道路、人生觀的核心,它決定你會選擇什麼樣的人生道路,持有什麼樣的人生態度。

好像做每件事都需要給個理由和究竟出來,就比如為人父母,他們的人生目的會是“養育孩子、陪伴成長”,作為學生,人生目的會是讀好書,做個對社會、對國家有用之才。

在扮演人生的每個角色裡,都有著不一樣的人生目的,為了達到這些目的以及在完成這些目標過程中所實現的人生價值和被需要的感覺,那就是意義。

第三,超驗

超驗,意為超過一切可能的經驗之上,超過時間、空間等存在形式,去專注做某件事情達到的忘我境界。

有個例子,陳毅的故事大概都聽說過吧。陳毅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書本上,親戚送來的粽子本來是蘸糖吃的,可他竟把粽子伸到書桌上蘸墨汁吃了,吃完還毫無察覺。這種聚精會神看書,精神上的富足遠比玩遊戲刷劇的短期快樂感更加有意義,平時刷影片看劇,時間飛快流逝,等到放下時會倍感空虛。

第四,講故事

講故事就是向自己講自己的故事,也就是自愈或是他愈的過程。有些人在講起自己的故事是以前多好啊,現在一點都不好;還有一部分人是把過去的不好當成經驗或者教訓,在描述時說以前遇到了苦惱還好想辦法處理了,現在就有經驗了。

你在講故事的過程,就是體現了你的心態,所以不管過去你的遭遇是怎麼樣的,都希望可以把它當成現在的能量和經驗,同時也會在不斷給自己充電,讓我們的人生賦予價值和意義。

以上四點看上去很簡單的文字,背後都充滿能量,也是快樂無法比擬的重大意義,希望我們的人生不僅僅是快樂,而是更加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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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面對突如其來的傾訴欲,我選擇尊重自己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