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做了一個夢,醒來,突然間好像明白了很多道理。
有時候我們總是希望把安全感寄託在別人身上,其實真正能夠給予我們安全感的只有自己。任何把安全感寄託在別人身上的人,都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因為你首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首先是一個人,你並非是其他人的衍生,所以任何從他人身上獲得認同感,價值感和安全感的行為,都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真正的安全感應該來自於自己對自我的認同來自於對未來的期許,來自於對自我價值感的實現。
01
新的一年我好像長大了,又好像是突然間長大的。
哪有什麼明目張膽的偏愛,哪怕是父母的愛也是相互的。哪怕是與父母的愛,你不去經營不去付出,只是一味地想要從別人那裡獲取愛來達到自己價值感的認同,這樣的索取會讓人感到窒息。
我總覺得父母不夠愛我了,那麼反向思考一下我是否有對父母付出了同等的愛呢?很顯然答案是沒有的。
父母生日的時候我沒有送上貼心的禮物,甚至還把父母的生日給忘了,父母做菜的時候我把這當作理所當然,甚至還因為幹活多少斤斤計較,有時候又會笨拙的學不會表達自己,像是一個想要像父母討要糖吃卻學不會示乖的傲嬌小孩。有時候明明可以用軟化的態度卻偏偏用激烈的爭論執著的不肯示弱的小朋友。
02
當然我對自己的心裡也很能理解,我知道我不是故意這樣的,我也知道我心裡很軟很軟,我也知道自己從來都是聽話懂事的孩子,之所以這樣偏執無非是因為自己得不到自我認同和自我價值感,內心最深處對自己的不自信和自卑情緒作祟,然後從內心深處以為父母對我的愛是建立在我很乖,我學習成績好,我很聽話的基礎之上的。所以我不遺餘力地去反抗乖乖女的標籤,無非就是想證明我也是可以得到明目張膽的偏愛的,但是我卻忘了。任何的愛都是需要去用心經營的。
我想要得到這樣的愛,就一定要以同等的愛去迴應。只是一味地把自己封閉。並且在內心拒絕愛,這樣的行為是永遠都不會得到真正的愛的。
03
我已經是個21歲的大姑娘了,首先必須要明白的是,安全感認同感和價值感必須是自己給自己的,是你完成自己對自我的期許是當未來可期是你一點一點朝著未來邁步的時候,從心底深處對自己發出的自我認同感。絕對不可以建立在他人的身上,否則無論是多親密的人,都會讓你們之間的關係變得面目全非。因為哪怕是那個很愛很愛你的人,對你的確是明目張膽的偏愛。但又因為是兩個人,你們的思想無法相通。所以從你眼中看到的他的行為。
在一層一層的,你自己的對自己不自信以及濾鏡的篩選下,就只會看到了,讓你自己想要看到的,你會自己過濾掉那些充滿愛的小細節。這就像是你用萬花筒看別人。看到的並非是別人心裡真正的想法。解讀到的一定是你心裡真正的想法。所以你從他人眼裡看到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04
另外想要獲得愛,無非有以下幾種方法。
第一付出。首先你要付出同等的愛。這樣你才有資格去要求別人的愛。其次。保持順其自然的態度,不奢求。就是哪怕你付出了同等程度的愛,但這些付出必須是你發自內心願意的,是做這些事能夠讓你感到快樂的而不是建立在你可以獲得同等程度的愛的期許之上的付出。因為你一旦心中有了同等的交換,那麼你在付出的時候就不會變得那樣全心全意。這樣有要求的付出會讓人感覺到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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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學會表達。學會清楚地,合理地表達自己內心最真實的願望。在一定程度上學會示弱。因為。在很多時候示弱是一定程度的強。特別是在你最親近的家人面前,示弱是最最有效的辦法。
所以安全感認同感和價值感必須是自己給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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