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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朋友問我,你有沒有對磨人的生活有過厭倦和疲憊感,特別是那些不待見的東西與你低頭不見抬頭見對時候,恰巧又是你不能完全抗拒的,我就給他講了個我的故事。

我自己也記不得從什麼時候開始,對著粉色的東西有著特別的好感。也可能不是好感,就是單純的情有獨鍾。

我不知道定義一個大男孩成熟的色系是什麼,可能是職業裝的黑白,也可能是文藝風的淺灰和深褐,也大有可能是治癒系的藍綠色,我心裡倒也不排斥這些多樣性的色系,但打我有偏愛開始,認為,美好浪漫的事物一定會是粉色的。

在與貝貝異地戀的時候,貝貝第一次問我喜歡的顏色是什麼樣的,因為她看上了一件衣服,有很多色系選擇,她拿不定主意,想穿給我看。我沒有直接回答,畢竟作為大男人喜歡粉色的因該是特別小眾的一類人。我說,我的手機是粉色的,吹風機是粉色的,牙刷是粉色的,愛穿的毛衣也是粉色的~貝貝回了一句“小公舉”。後來我收到的她的禮物多半是這個色系的,包括洗簌用到的毛巾浴巾和夜夜陪伴著的床單被褥。當然,她也問過我有沒有比較忌諱的顏色,我說紅色吧,我因該不太喜歡這個顏色。但我也一直沒來得及告訴她,我排斥這個顏色最開始的原因。

小的時候,我愛吃炸薯條,我是那種不太會表達自己想要什麼東西的人,怕說了,反倒成了別人的一種負擔。但我的眼神會常常洩漏了我的喜好,在我特別想要得到某件物品的時候,我就會一直看著它,我奶奶說我看某一樣東西到了快要著迷的程度,她心裡就有數了。沒在快餐店裡買的原因很簡單,不是怕不衛生,農村長大的孩子沒那麼講究,就是有點貴,一份薯條的錢就可以買兩斤的土豆,老人家持家過日子大半個世紀了,這點賬還是算得明白的。好在它的製作過程並不複雜,因為看過奶奶做了無數次,把馬鈴薯去皮,切成丁狀,清洗一道沾點澱粉下鍋炸就好了。有一次,我吃到一半的時候,看見奶奶翻箱搗櫃的找創可貼,我問奶奶什麼時候切到手的,她說削皮的時候就切到了。我說你怎麼不先處理傷口呢,她說怕我餓肚子。我掐著薯條蘸著醬,條件反射的吐了出來,那是我第一次排斥血紅色,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連番茄也是不碰的,因為隔著一個完整的番茄我就能聞到倒胃口的血腥味。

還有一回,是在上小學四年級的時候。那會兒我身體羸弱,三天五天的往醫院跑,也怵與人打交道。挺孤僻,但脾氣也挺傲。受同學欺負了也沒想過要還手,我爸看不下去,就對我說拿拳頭打不過的時候就要像你媽打你一樣用木頭掃把用桌子椅子,要藉助自己可以操控的工具去反抗,爸爸媽媽也有老了那一天,不能一輩子替你出頭。後來的一次課操上,前排的同學踩了我的鞋帶,我摔倒的時候帶上了後排的同學,後排的同學覺得出了糗,心裡不痛快,在回到班級的時候,我把我媽給我準備的早餐給他賠了不是。他吃好後說有力氣揍我了,我繞著班級跑了兩圈跑不動了,他一腳把我踹到衛生角里,我癱坐在地上,看他朝我又要一腳飛來,我抓起了掃把一頓亂揮,直到他捂著冒血的前額我才住了手,那血色讓我有點不適,打著顫,不至於暈血那麼嚴重,就是畏懼,就是害怕……後果就是我家賠了一筆醫藥費,我媽用同樣的工具把我揍了回來。半夜,我奶奶在我睡著的時候,挨著我青一塊紫一塊的傷口上藥,動作輕到我渾然未覺,要不是第二天醒來,發現傷口還有些黏糊的藥膏,我鐵定是不知情的。這件事發生以後,我對血色就不再是厭惡,更多的一部分是恐懼,心裡打顫的那種恐懼,後來無論是誰的傷口破了流血了,我都會避著不看……

在認識貝貝以後,我才一點一點接受了紅色系。因為貝貝喜歡這樣鮮活明亮的顏色,這樣色系的衣服褲子穿在她身上也十分的好看。

那天貝貝身著紅衣,猝不及防的問了我一句,你是怎麼理解李宗盛那首《鬼迷心竅》裡的詞呢?

我問她,具體指的是哪一句?

他說“春風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沒見過的人不會明了~”

我說,不是寫的很淺顯了已經,大概就是遇上了一個不可方物卻觸不可及的人吧。

她說,我就想聽你的解釋,僅對這句詞的看法~

我想了一下,然後說“你駐足在春風裡,笑的像個孩子。但我覺得你不是美,而是美好~”當然這不是一句奉承的話,關於貝貝,她所帶給我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當然也包括紅色系。

今年的同一月份裡,我接連失去了奶奶和貝貝,但關於色系的恐懼和糾結我已早已沒有了先前的那種芥蒂,即便有些食物我仍然忌口,但大抵生活上是沒有抗拒的。因為她們的十分美好,我也學會了另外一種欣賞的眼光,關於人或物,也關於記憶和憧憬。

這個世界是不完美的,但並不代表它不美,和美好的人相比,對生活某些方面的厭倦是不值得一提的,因為總有人會悄悄改變你的習性,教會你更溫柔的看待這個世界。

晚安,我是陳叔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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