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秸稈,是種植糧食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副產品,然而正是這一副產品,卻給農民添了不少煩惱。而究其原因,就是因為焚燒秸稈的行為已經被依法叫停。
可是,對於焚燒秸稈,幾乎是年年禁,年年燒,巡查人員和偷燒秸稈的農民玩起了“躲貓貓”,這也是焚燒秸稈行為,很難被徹底清除的一大原因。
其實,對於禁燒秸稈的原因,大體上主要表現為汙染空氣和影響交通安全,而對應的解決方法,也主要是秸稈還田和深耕。可是,據農民反映,我國部分地區秸稈還田的效果,實際上並不理想,反而還會影響來年的收成。
禁燒秸稈,為何年年禁,年年燒?其實導致禁燒秸稈,會出現年年禁,年年燒情況的根本原因,無外乎以下2點。
首先,生活方式的改變,已經讓秸稈由“寶”變成了“廢”。在距今十幾年前,以及更早的一段時間,農民之所以都將秸稈視為一種“寶貝”,是因為秸稈是當時農民燒火做飯的必備燃料。可是,隨著灶臺被煤氣灶和天然氣灶取代之後,秸稈不僅失去了作為燃料的價值,而且基於滋生細菌和蟲害以及影響農作物對肥料和水分的吸收,致使秸稈由“寶”變成了“廢”。
其次,標準化養殖模式,對傳統種養迴圈模式的替代,進一步讓秸稈無“用武之處”。參照以往農村的傳統種養迴圈模式,重點就在於遵循自然迴圈,土地生產糧食,秸稈和糧食餵養牲畜,牲畜產出的糞便滋潤土地。而基於對環境的保護,國家推行了標準化養殖模式,而隨著養殖門檻的提升,很多農民無力參與禽畜養殖。因此,傳統種養迴圈模式出現斷點,秸稈則更無“用武之地”。
多地開設秸稈“禁燒區”,區域外可依規焚燒其實,在大部分地區,執行的是全域、全時間段禁燒秸稈,但是包括吉林和山東在內的多地,也出臺了秸稈“禁燒區”,區域外可依規焚燒。
以山東為例,其設立的秸稈“禁燒區”主要包括市城市核心上風向15公里以內,下風向10公里以內;縣城市核心上方向8公里以內,下風向5公里以內;高速公路沿岸10公里以內以及省道、國道的道路主幹線兩側5公里以內等。除在“禁燒區”內,全時段禁止焚燒秸稈以外,區域外農民可依據當年規定,對秸稈進行定點、定時間段焚燒。
其實,對於多地開設秸稈“禁燒區”的現象,相比於全面禁燒,更能滿足耕種需求和對環境的保護。為何這樣說?這不僅是因為,在寒冷的東北地區和潮溼的四川及周邊地區,因為天氣的寒冷和空氣的過度潮溼,使得有能力分解農作物秸稈的菌群,因活性的降低,而影響到實際分解效果,進而使秸稈成為了有害菌和蟲卵的溫床,從而影響到次年的糧食產量和質量。因此,告別“一刀切”,對糧食生產很重要。
與此同時,參考大禹治水的成功經驗,即“疏”強於“堵”,對秸稈焚燒進行合理的規劃,反而更有利於減少焚燒秸稈,對環境以及其他方面的負面影響。畢竟農民要耕種,環境同樣也要保護,不能讓兩者成為直接的對立面。因此,將“禁燒區”以外的其它區域劃定為“限燒區”,以更科學的方式劃定限燒範圍和時間段,就能夠在最大程度上,既保證耕種,又保護環境。
面對秸稈焚燒,我們該如何去做?我們在面對秸稈焚燒問題時,最應該做的就是以下兩點。
首先,儘快開發新的秸稈利用途徑。基於秸稈焚燒對農作物生產以及環境的雙重影響,要想徹底解決這一矛盾,則需要專家儘快開發新的秸稈利用途徑。讓其在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同時,也能夠降低部分地區農民的農資投入以及因秸稈還田效果不佳,而造成的糧食減產問題。
其次,農民不要心存僥倖。現階段國家對於焚燒秸稈的行為,懲罰力度還是很大的,一般情況下,對於私自焚燒秸稈的農民,將會受到罰款,甚至更嚴厲的懲罰。因此建議農民不要心存僥倖,以免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損失,對於秸稈還田效果還可以的地區,農民儘量選擇秸稈還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