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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種地,目前的重地主力仍然是農村的60後,不過,他們的種地模式已經出現問題,一個是由於種糧收入太低,很多耕地被撂荒或栽樹,而另一個問題就是種地後繼無人。農民種地難的問題已經凸顯。

而與此相對應的是,為了杜絕土地資源的浪費,國家此前就已經對撂荒土地和耕地種樹的行為及時叫停,違者將面臨罰款。因此除了農民種地難的問題外,現如今農民不種還不行。

其實,土地的利用問題,確實值得我們每一個人重視,尤其是在我國人均耕地面積較少的情況下,保住土地就相當於保住了飯碗。但與此同時,農民種植收益下降的問題也不能輕視,畢竟,土地是飯碗,而農民則是“盛飯的人”。

農業託管的優勢在哪?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國家在此前便推行了農業託管,而這一模式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這些方面。

首先,相比於土地大面積流轉而言,農業託管不僅能“返利於農”,更能保證糧食穩定供應。農業託管這種經營模式,不僅讓農民依然是土地的主人,同時農業種植的大部分收益,仍然歸農民所有,而土地託管經營機構,只收取少量的服務費。如此一來,在農民的利益方面,農業託管模式真正做到了“返利於農”,這部分收入,要遠高於土地流轉的租賃費。

與此同時,農業託管機構承擔的角色是農民的服務者,因此在土地利用效果上,會呈現出一種“相互比優”的情況。“看誰種得好,農民就用誰”情況的出現,能夠從根本上杜絕土地大面積流轉過程中,頻頻出現的土地“非農化”或“非糧化”問題。畢竟,在本質上,農業託管機構的盈利模式是收取服務費,與參與土地大面積流轉的社會資本“一切以利益為重”的盈利模式,有著很大的區別。

值得一提的是,農業託管機構的生存根基,就是農民的信任,因為當種植收益嚴重下降或者土地利用效果不佳時,農民便會及時換人。而正是由於這樣的基礎存在,有關農民與土地承包者之間的糾紛,就會大幅度減少。更重要的是,農業託管機構還會與專業機構合作,在品種選擇以及種植技術上,都會有大幅度提升,最終讓農民的種植收益,反而不降反增。

國家重啟農業託管,利好政策出臺

今年10月,在農業農村部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明確表示將重啟農業託管,並伴隨一系列的利好政策。

會議指出,國家將加快對農業託管的推進,並進一步引導多種託管模式,同時,在加強對該行業監管力度的基礎上,努力推動多元主體共同發展。除了政策管控以外,國家還加大了資金扶持,將農業託管的扶持資金,由去年的約40億,提升到了今年的約45億,並明令要求,小農戶受益資金比例或為小農戶服務的面積不得低於60%。

由此可見,國家對農業託管這一經營模式,再一次進行了肯定。其中,推動多元主體共同發展的策略,能夠避免該市場“一家獨大”的情況發生,讓農民能透過“貨比三家”,選擇更好的服務主體,從而保證更好的收益。更重要的是,政府不僅加大了資金扶持,還明確量化了小農戶受益比例,基於種地成本的下降、糧食產量的提升以及扶持資金的發放,綜合算下來,農民掙得更多。

對於農業託管,農民該如何去面對?

面對國家大力扶持的農業託管,農民最應該做的就是以下兩件事。

首先,選擇合適的方式參與。考慮的運營成本和收益,農業託管機構對小面積的土地,肯定沒有興趣。因此,如果當地出現了農業託管機構,建議農民選擇合適的方式參與。一般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其一,農民個人先承包同村其他農民的土地,然後再進行統一託管;其二,農民和農民之間合作,將土地集中起來託管給農業託管機構。如此一來,大家的利益都有保障。

其次,完成土地確權並劃清界限。農業託管機構為了方便種植,肯定會先平整土地。因此,為了避免後期的土地權屬糾紛,建議農民及時完成土地確權並劃清界限。這樣就能保證大家都受益的同時,又避免傷了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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