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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農村宅基地改革是當前農村農業發展的重要議題,近些年國家在農村土地改革工作中,一直在大力推動農村宅基地改革,在2018年國家就出臺了統一規劃建房政策,明確提出將會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的管控與規劃,確保農村宅基地資源能夠合理有效的使用,而2020年,隨著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出臺,國家著重強調了“一戶一宅”和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面積標準。如今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已經基本結束,那麼在2021年農村宅基地改革將會有哪些調整呢?這也成為農村居民最為關心的問題!

在2021年的中央一號檔案中,國家提出了村莊規劃改革工作的開展,而村莊規劃也就會涉及到農村居民的宅基地調整,透過國家也明確強調要加強宅基地管理,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嚴禁違規佔用耕地作為宅基地建房,除此之外,隨著村莊規劃工作的開展,國家也將會大力推動宅基地規劃工作的開展,進而保障農村宅基地能夠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穩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開展!而在2021年的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國家也明確提出要保護兩類人的宅基地權益!

1、新獲得宅基地的農民

如今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改革在2020年已經基本完成,宅基地確權登記只是保障了已經獲得宅基地農村居民的基本宅基地權益,而對於新獲得宅基地的農村居民,將如何保障其宅基地權益呢?對此國家明確提出,將規範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日常登記頒證工作,從而讓新獲得宅基地的農民也能夠進行確權登記,保障自身權益!

2、進城落戶農村居民

近些年國家正在大力推動農民進城落戶,在此項改革中,國家也明確提出要保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已退出農村土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在2021年的中央一號檔案中,也明確規定,深入推進農村改革,保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除此之外,在2020年國家還明確提出城鎮戶籍子女也能夠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並進行確權登記,為進城落戶農村居民提供完善的宅基地保障制度!

3、涉及到村莊規劃的農民

隨著2021年中央一號檔案的出臺,村莊規劃改革已經成為當前的熱點話題,而村莊規劃必然會涉及到農村宅基地的調整,對此國家也明確提出,在村莊規劃過程中,要嚴格規範村莊撤併,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迫農民上樓,可見在村莊規劃改革過程中,也將會加強對農村居民宅基地權益的保護!

隨著村莊規劃工作的開展,哪些宅基地會被收回呢?

所謂村莊規劃,是指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來對農村進行合理規劃,保障農村居民的生產生活、改善農村居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環境。而在同時提高農村宅基地、耕地的使用效率,推動農村城鎮化發展,實現農業規模化發展。所以當前農村改革發展中,以下三類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無主宅基地:主要是指由於歷史原因,導致宅基地找不到主人。為了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深入推動村莊規劃工作的開展,這一類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閒置超過兩年的宅基地: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閒置、房屋倒塌超過兩年未恢復重建的宅基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對於這一類宅基地進行整治收回,將有助於改善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環境,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開展!

建新未拆舊的宅基地:目前農村居民建房需要遵循“拆舊建新”的原則,但許多農村居民在修建新房後,卻並沒有對舊房進行拆除,也沒有舊房的宅基地交回農村集體組織或者進行復墾,而是強行佔據宅基地,這一類行為也嚴重阻礙了村在規劃工作的開展,所以建新未拆舊的宅基地也將會被收回!

村莊規劃後,農民還能自行建房嗎?

隨著村莊規劃工作的開展,很多農村居民都認為農村將不會允許農民申請宅基地建房了,而是要求農村居民統一入住上集體修建的住房之中,對此國家也明確提出,在村莊規劃過程中,不得違背農民意願,不得強迫農民上樓,由此可以看出,隨著村莊規劃工作的開展,只要農村居民建房符合村莊規劃要求,就能夠在規劃區域內自行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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