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一般都是建在人煙稀少的鄉下農村,不過隨著城市邊緣化的發展,很多養殖場不適合開設在原有場地了。也將面臨著拆遷,不過很多養殖戶都不願意拆遷,究其原因,一是拆遷補償普遍較低,難以在其他地方重建養殖場。二是辛辛苦苦經營的事業可能存在著努力付之東流的風險。三是週轉週期較長,其中停業停產損失較大。這也就導致拆遷方與養殖戶之間的矛盾,從而演變為強拆事件的發生。那麼,養殖場在遭遇違法強拆時,有什麼辦法維權?
一、拆遷前期,被拆遷人注意收集拆遷方面的各種檔案,包括公告、通知,甚至公開信,特別是拆遷獎勵方案、拆遷許可證、安置補償實施細則和辦法等。
二、拆遷通知釋出後不久,就會有拆遷方的人來挨家挨戶上門協商補償條件。這時,我們需要向他們索要授權委託書,並要求他們出示工作證和拆遷人員的資格證。如果上門人員拒絕出示相關證件,那我們將有充分理由拒絕他們進入。同時,向拆遷上級部門反映情況。
這是因為拆遷人很可能會委託社會閒雜人等進行恐嚇和威脅。雖然拆遷公司的工作人員大多受過專業培訓,但是越到拆遷後期,拆遷專案過程較急,很可能會動用一些閒散人員強迫被拆遷人簽字,所以要讓他們先明確身份。
三、與拆遷辦工作人員溝通,必要時做好錄音錄影記錄。這或許可以作為今後與他協商談判時索要賠償的重要籌碼。有一些拆遷戶由於沒有固定確切的證據,難以證明對方的口頭承諾,最後只能自吃啞巴虧。
四、評估公司人員進門時,應出示評估公司的資質和工作證件。對於評估報告與被拆遷房屋的實際面積、裝修程度、樓層層數不符合的地方要及時提出質疑,必要時要求申請重新評估。
五、注意拆遷許可證的內容。最好要求拆遷公司或拆遷辦提供拆遷許可證影印件。如果他們拒絕提供,可以到懸掛拆遷許可證的辦公室拍照。
六、對於已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戶,一定要注意向拆遷公司索要原協議原件。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後,很多拆遷方都以回去蓋章的名義把所有的原始檔案拿走。一旦你沒有拿到原始的拆遷補償協議,可能會陷入拆遷方進一步的套路中。更有的拆遷方先要你簽字,然後所有的補償金額、面積、樓號都是空白的。全是口頭答應,最後拆遷方拿走協議,填上的資訊與雙方溝通的完全不符。
七、進入行政裁決階段,千萬不要不理會、不參與、不迴應。在任何階段,都要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充分利用程式性權利,特別是行政裁決調解委員會。要在行政裁決調解會議上充分發表意見,要對行政裁決庭審記錄人員的筆錄進行稽核。如有必要,讓記錄人員補記一下。如果他拒絕補記,就要在簽字前填寫你的意見,這是你應有的法律權利。
以上就是楊律師整理的關於養殖大棚除權維權辦法眾多維權辦法中的典型。如果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類似困難,我們應該採取正確的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必要時委託專業的律師介入,這樣才能維護自身利益不受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