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目前不少外出人員不想在外拋家舍子決定加入返鄉創業,加入養殖行業鄉村振興的潮流中,建議首先應結合自身的條件及優勢,對加入到所選擇的養殖中有多少的幫助如家裡多餘的土地或者再承包一些等,資源廣泛的要利用好資源,進行最大限度的資源整合調配降低風險程度,以最充足的準備進入養殖行業當中,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第一步所面臨的就是場地的選擇讓新進養殖行業與準備進入的朋友怎麼選場地犯了難,養殖業發展這麼多年到了現在養殖規定不像最早的時候,隨著養殖業發展越來越成熟未來對養殖場地建設要求也只會越來越嚴格、規範,那目前來說剛入養殖業的朋友應該怎麼選擇場地才符合國家的規定要求?審批流程是什麼?應向哪些部門諮詢?接下來給大家簡單分享一些養殖場地建設主要的一些規定與要求及需要注意的事項供新人參考如不瞭解一些政策規定,將可能會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帶來慘重損失。
首先朋友們要了解,建設養殖場地土地選擇應符合哪幾樣條件。
1,養殖場地屬於農業用地,農業用地修建養殖場不屬於改變土地性質及用途,不能破壞種植條件,不能破壞耕地的耕作層,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決定將耕地用於養殖業。
2,選址一定要注意環保是否達標,不能建設完再去考慮,一旦環保驗收檢查不合格,可能會被要求拆除,對投資人將造成極大經濟損失。選址的同時也不能在農田保護區內建設,事關人民的口糧用地,任何人不能觸及的,為了更好保護水源、生態人民的生活等,一些地方會劃為禁養區,養殖場建設儘量使用劣地和荒地。
3,鼓勵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安排生豬養殖生產,鼓勵利用原有養殖設施用地進行生豬養殖生產。
辦理養殖場申請流程
1、養殖用地是由國土部門提前統一規劃的,新建養殖場絕對不允許佔用基本農田,儘量佔用劣地和荒地。
2、辦理養殖項目個人申請。先向村鎮申請經審批同意後,到畜牧部門辦理養殖備案手續。
3、攜帶個人養殖申請、村鎮證明、養殖備案手續到當地國土所申請辦理養殖用地備案手續。
4、國土所進行現場測量,出具地類、規劃等證明,簽訂土地復耕協議,報國土局審查備案。
5、如果養殖用地建設了永久性建築,那麼還需要辦理農業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然後還要繳納一定的使用費和造地費。
養殖政策每年也都有變化,如果對當地政策瞭解不多,建議諮詢相關部門,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些關於養殖場地建設可以諮詢的部門作為參考如《國土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環保局》、《畜牧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具體審批規定詳細細則可以諮詢本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