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地方政府為了發展經濟,為了脫貧,鼓勵和支持農戶養殖,那個時候建設養殖場並沒有多少限制,但這幾年,國家為了環保也拆除了一些違規的養殖場,但也有一些地方打著“拆除違章建築”的旗號徵收土地,就是為了不給或者少給補償款,如何識破那些強拆養殖場的套路呢?養殖場一旦被拆如何拿到合理的補償呢?
養殖場手續不全一定是違章建築嗎?
有時候,我們在街上看到一些牆上寫著拆字,通常是以違章建築而拆除的,而一些養殖場,工廠,普通房屋也往往被一些徵收方以違建的理由而進行拆除,在農村,養戶的養殖場往往會以沒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理由,來判定你的養殖場為違法建築,不受地方政府的保護而拆除。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的嗎?
養殖場是用於農業生產的,因此即使它屬於建築物,它所佔用的土地的性質也與非農業建設用地不一樣。不能同日而語的。
養殖場地是否屬於違法建築的用地,不僅僅是看養殖戶是否辦理了建設養殖場的相關用地手續,更要看地方政府的當時的行為態度,養殖戶辦理養殖場是否是基於對地方政府的信賴,為了滿足當地養殖業的發展需求而建設的,如果當時政府的行為政策讓養殖戶,對建設養殖場,發展養殖業產生了一定的信賴,那麼僅僅以養殖場在用地手續上存在一定問題,而判定為違建,那麼不具有合理性的。
除了信賴利益的保護在,相關的拆除依據也要格外注意,相關規定認為養殖戶建設建築物要合法要經過審批、備案或經過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後簽約,意思就是說你要建設養殖場用農用地需要經過政府審批通過後才可以,但是,這其中有一個問題,就是這個規定最早出來的時間是在2007年,而且也沒有說要追責以前的約束力,所以要是以這個來認定以前的養殖戶屬於違建缺乏合理性。
養殖場被違法拆除,賠償標準是什麼?
現在有不少的養殖戶家裡的養殖場被無辜地當成違法建築而拆除,真遇到這種情況,不要忍氣吞聲,該要補償的一定不能少,最高法案例(2020)最高法行賠在11號明確了這一點,違法強拆的養殖場不得低於其他同類情形養殖場的補償標準。已有相關的案件得到補償,大家可以自己上查查類似的案件。
養殖場需要拆遷都有哪些賠償?
第一、首先是養殖動物的補償,假如養殖場正在飼養動物,要麼等到時機了賣掉,要麼按標準賠償。
第二,養殖場的建築,不管是畜禽的圈舍,還是辦公樓,宿舍樓什麼的都要照價賠償。
第三,誤工賠償金,就是停業停產造成的損失,按照養殖場的利潤情況,停業的時間來衡量標準。
第四,搬遷的運費和不能移動設備的費用,按照現在的價格賠償。
第五,還有政府的補助和獎勵。這個是根據地方政府的政策來定的,有的話就有,沒有的話就是沒有。
還有就是,拆除養殖場的手續條件非常嚴格,如果沒有這些流程,那麼我們就要懷疑是否為違法拆除,要是的話就要索取合理的賠償。流程是:調查取證——告知救濟權利——聽取陳述申辯——作出限期責令拆除——強制拆除決定之時——進行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