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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產品購買,1.馬匹。馬匹與糧食、布帛是唐朝強盛國力的經濟基礎。唐朝前期利用河西、隴右、關內半農半牧區,廣設牧監,大規模養馬。馬政興盛的一個重要原因,得益於少數民族地區馬匹的引進。據馬俊民先生統計,唐代共引進馬匹83種。

馬匹引進的主要方式是互市唐朝在營州、幽州、西受降城、雲中、朔方、河東、安西等地開展互市,大規模地購買馬匹,對於改良馬種、增強軍力發揮了重要作用。開元年間,唐朝在西受降城設置了專門的絹馬貿易市場,每年用數十萬匹絹換取突厥馬。

唐肅宗乾元(758-760)年間之後,尤其代宗大曆年間,唐朝向回糹乞購買馬匹,“歲求和市,每一馬易四十嫌,動至數萬匹”。

除了與邊境地區的絹馬貿易,唐朝也在國內和市馬匹。唐朝政府、軍隊所用的官馬、承直馬、六馱馬等主要由政府購買而來,戰馬、驛馬也有相當數量通過購買。唐前期通過政府購買來解決折衝府的馬匹來源,“當給馬者,官予直市之,每匹予錢二萬五千。刺史、折衝、果毅歲閱不任戰事者鬻之,以其錢更市,不足則一府共足之”。

當時全國有600餘所折衝府,折衝、果毅共有1800餘人,需官馬1800餘匹。諸衛平均每衛有承直馬80匹,十六衛十率府共用承直馬2080匹,若分為七番,則全國諸折衝府共有承直馬約14560匹。開元二十五年(737),唐政府對承直馬定額進行了改革。

四戍購置馬一百匹。阿斯塔那506號墓《唐天寶十三載(754)後請處分諸館馬料牒》稱:“依檢天十二載諸館帖馬斛鬥二千石,前太守藥用充和汆添將市馬。”

軍隊行軍作戰,需要六馱馬驢運送物資。“六馱以馬為主,偶亦用驢,或在六馱之外另增驢一頭以供醫療之用,……六馱均自備,戰馬則官給,……”天寶元年(742),天下鎮兵49萬餘人,需用六馱馬驢約29,4萬餘匹。購買六馱馬的經費由政府臨時別差科,國家不撥給市馱馬錢。

唐朝建立了發達的驛站系統,《唐六典》卷五《尚書兵部》駕部郎中員外郎職掌條:凡三十里一驛,天下凡一千六百三十有九所。量驛之閒要以定其馬數:都亭七十五匹,諸道之第一等減都亭之十五,第二、第三皆以十五為差,第四減十二,第五減六,第六減四,其馬官給。

有山阪險峻之處及江南、嶺南暑溼不宜大馬處,兼置蜀馬。凡驛皆給錢以資之,什物並皆為市。

唐開元中,全國共有驛站1639所,其中陸驛1297所,水驛260所,水陸相兼驛86所。驛分7級,從75匹至8匹不等。若以每驛25匹計,全國當置驛馬33000匹左右。驛馬有一部分通過得來。《天聖令廄牧令》唐21條:“諸州有要路之處,應置驛及傳送馬、驢,皆取官馬驢五歲以上、十歲以下,筋骨強壯者充。

如無,以當州應入京財物市充。不充,申所司市給。”應驛馬通常是由政府調撥監牧馬充,但也經常徵調民馬“帖驛郵遞徵行”,或市取民馬補闕。《全唐文》卷三—劉彤《河南府奏論驛馬錶》:“臣到官之日,惟此是圖,雖牧市百端,死損相繼。……臣今分遣官吏,稍加價錢,兼令外求,冀免有闕。”

唐代的交通機構,除了郵驛系統,在西州還有長行坊。“有長行馬不下500匹,往返於所轄羅護、赤亭等"館"(開元天寶間交河郡約有20館)之間。與交河郡銀山館鄰近的焉耆軍,也備有長行馬。……長行馬中,如果不是大部,至少也有一部分向民間市買。”

外部補入,一是徵自民間,“二是由館驛申狀購買,如天寶十三載(755)交河郡某館馬食料帳上就有"二月廿八日新市長行馬壹拾梁匹’;"三月三日新市長行馬貳拾琶匹新市長行馬即新買進的長行馬,……通常是向遊牧地區,如突厥等民族手中購買,或者通過西域胡商購買”。

除了常規性的馬匹購買,唐朝政府還會根據需要適時大規模購買馬匹,如德宗建中元年(780),“市關輔馬三萬實內廄”;又如憲宗“元和一年(816)伐蔡,命中使以絹二萬市馬河曲”。

2.牛羊。唐朝人喜食羊肉,牛在唐代社會生活中的用途非常廣泛,如運輸、祭祀等,因此唐朝政府對牛羊的需求量非常大。為了滿足對牛羊的需求,唐朝政府一方面在同州設沙苑監,牧養牛羊;另一方面,還定期或適時地在國內外購買牛羊。

唐朝政府還大量地從周邊各族購買牛羊,如開元九年(721),玄宗在賜給突厥的詔書中稱:“國家買突厥羊馬,突厥受國家糹曾帛,彼此豐給。“政府大規模購買牛羊,有時是為了解決物資運輸的畜力問題。如在西州,長運坊負責官府和軍隊物資的運輸。長運坊的牛由於常年死損,需經常購買補充。

大谷文書3786《唐開元十二年前後西州用練市牛簿》首行列有“貳丈市得牛肆拾巻頭”,然後分上、中、下三等“頭別減(練)壹匹取印”。西州都督府如此大規模用練買牛,是為了長運坊的需要,可能是向遊牧部落購買的。此外,吐魯番文書中也有買羊的帳歷。

在自然災害或戰亂之後,為發展農業生產,唐朝政府有時會通過政府購買幫助農戶解決耕牛缺乏問題。

漁產品購買。唐代社會喜食魚,宮廷、政府消費和祭祀用魚,由都水監河渠署負責供給。《唐六典》卷二三《將作都水監》都水監河渠令、丞職掌條:“凡諸司應給魚及冬藏者,每歲支錢二十萬送都水,命河渠以時價市供之。”尚食局、中書門下堂廚所需魚,由都水監組織人力採供。

而中央機關各部門所需魚,則主要由都水監按時價從市場上購買。一些驛站還常買魚供給過路官吏,如相江縣江驛,“麥隴虛涼當水店,鱗魚鮮美稱藥羹”。唐制三十里一驛,“天下凡一千六百三十有九所。(……凡驛皆給錢以資之,什物並皆為市)”。唐代驛站所需物品,主要是通過市場購買而來,由此可見唐朝政府購魚數量之大。

礦產與資源產品購買,1.金屬礦產。唐朝政府購買的金屬礦產,主要包括銅、鉛、錫等。《唐六典》卷三。隨著唐代商品經濟的日益發達,絹帛匹段不足以應付頻繁交換的需要,作用日漸衰微。與之相反,銅錢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民間私鑄盛行。

為了保證鑄錢質量,政府不得不通過購買手段,把私人開採的銅、鉛、錫納入政府管制的範圍。除了銅、鉛、錫,全國“金銀坑的產物除了作為礦山稅徵收之外,其一部或全部亦有歸政府收買者”全國金銀礦藏所產金銀,除了作為賦稅上繳外,其餘大都由政府購買。

通過稅收、購買等方式,唐朝政府把全國生產的金銀大量集中到中央政府,鑄為鋌、餅等形式保存,從而為官府手工業提供原料。“金銀鋌、餅、板、錠等的性質多種多樣,有"稅山"、"窟課"、"庸調"、"採丁課"、"稅口"、"稅商"、"和市"和進奉金銀。”

1956年12月,西安東北郊八府莊出土銀鋌四件和大小銀盤各一件。銀鋌刻有銘文,其中第二鋌正面刻:“專知諸道鑄錢使兵部侍郎兼御史中丞知度支事臣楊國忠進”,背面刻三行銘文,第一行:“宣城郡和市角壹鋌五拾兩”,第二行:“專知官大中大夫使持節宣城諸軍事守宣城郡太守上柱國臣苗奉倩”,第三行:“天寶十載四月二十九日”。

第三鋌正面中間刻:“嶺南釆訪使兼南海郡太守彭杲(果)進”,右上角刻:“銀五十兩”。

2.非金屬資源。建築業、陶瓷業等官府手工業需要使用大量的非金屬資源,如土、砂、石灰等,唐朝政府也大量購買這些非金屬資源,以保證官府手工業的需要。建築所需赤土等,須由右校署適時和市,“其石灰、赤土之屬,須則市供,不恆其數"除赤土、石灰等建築用材料需購買外,許多非金屬原料還要從國外購買。

如明磯,“古代東、西方的醫生、染匠以及皮革匠都使用明磯。醫生最熟知的是明磯的止血功能;染匠將明磯作為一種媒染劑,它能夠將可溶顏料變成不可溶色澱;而皮革匠則用明磯來使動物皮革變得柔軟。

結語

此外,唐朝的紙匠也使用明磯來為高檔裝潢紙上光。……有些白磯是由唐朝西部和西北部地區生產的,但是供宮廷精工製作紙張需要的最優質的白磯原料,是從中亞的高昌輸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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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面積僅2.5萬平方千米,大面積國土是沙漠,為何以色列農業發達?
  • 爺爺家栽了五棵樹,寓意美滿,鄰居見了都說:“種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