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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實在搞不明白,現在的自媒體邊界到底在哪裡?是不是隻要有流量,直播吃翔都可以?

近日,一位名叫提子的女網紅竟然在互聯網平臺上發佈自己烹飪鯊魚並食用的視頻,整個頁面充斥著一種詭異且令人作嘔的畫風,讓人從心理及生理上產生雙重不適,一些網友敏銳的發現這不是一般的鯊魚,而是國際頻危動物大白鯊。

後經警方認定,被網紅吃掉的鯊魚確是噬人鯊(也稱大白鯊),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依照法律,這類鯊魚捕撈後不管死活都需要拋棄入海,上岸、銷售、購買都違法,並且噬人鯊沒有人工養殖。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於明知或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食用為目的而購買的,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網紅博主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已經涉嫌違法,而參與食用的人員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根據《網絡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相關互聯網平臺應當採取技術措施或者其他必要的措施對違規內容進行防範,平臺應當對發佈的內容進行審查,對違規內容及時下架刪除,如果平臺因未履行監管義務,導致大量違法或者有害信息傳播的,平臺在承擔連帶責任的同時也應當受到行政處罰。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短視頻開始風靡,直播成為一種潮流,而為了追求所謂的流量,各種低俗、博眼球、無下限的內容開始活躍在公眾的視野,從暴飲暴食假吃真吐的“大胃王”,到拿命換錢的“海量喝播”,再到對國家保護動物下嘴的“獵奇吃播”,種種行為屢屢突破道德底線和法律規定。

眼中只有流量,心中只有利益,某些網紅絲毫不考慮其視頻所帶來的惡劣影響,病態的吃播文化背後,是扭曲的價值取向,網絡的確給了普通人一夜爆紅的機會,但違背法律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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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面積僅2.5萬平方千米,大面積國土是沙漠,為何以色列農業發達?
  • 好吃的爆裂玉米,快來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