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是農業的根基,水利是農業的命脈。隨著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縱深推進,貧困山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明顯加強。但筆者在湖北省一些山區調查時發現:現在農村水、電、路、網等老大難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了。但以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水塘、小水渠為主的“五小”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還是在吃老本,不少地方塘幹、堤垮、渠毀、站壞、水不通,一遇天干雨澇,田地大幅減產,影響農民增收,影響脫貧成色。
走訪時發現,某山區縣的一個村原有大小水塘37口,現在僅有4口能正常蓄水,其他33口都是乾塘。究其原因,一是土地承包到戶後,農村土地條塊化、分割化、無序化與土地管理使用鬆散化、自主化、放任化,使過去農村一些創造性、實用性、有效性兼顧的管護措施已不復存在。二是農村所建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由於缺乏系統性規劃,配套性、功能性、實用性不夠相容,造成農業生產取水和人畜生活用水矛盾加劇,有的地方出現了耕地撂荒現象。三是農田水利設施因年久失修、人毀水毀十分嚴重,放水與管水脫節,利用與管護失衡。
要想把飯碗牢牢攥在農民自己手中,就絕不能讓小農水在鄉村振興中“掉鏈子”“拖後腿”。為此建議:
把修復水毀、補塘、修堰、固堤、淘井、維修泵站等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到鞏固精準脫貧成果的重點專案,一併安排部署,一體配套建設,一同檢查落實,實現農業生產取水就近方便、農民生活飲水就地優質。
要採取“專案扶持、地方配套、群眾自籌、社會融資”多輪驅動的路子,切實用好上級專項水利建設資金,落實好縣級財政配套資金,啟用社會資本、民間資本投入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群眾主體作用,既要集中整合捆綁專案,將農村土地復墾、農業抗旱救災、地力補貼、農田水利建設等資金匯聚,也要透過“眾人的事與眾人商量”的辦法,充分調動當地受益人群參與建設與管理的積極性。
要深化農村農田水利設施要素改革,採取拍賣、承包、租賃、轉讓等方式,推動專案工程建後管護由行政管理型向社會服務管理型、市場帶動管理型、經濟自立管理型轉變。加強工程質量監管,落實落細縣鄉村三級責任,堅決防止“豆腐渣”“半拉子”工程出現,確保建設監管一處、盤活用好一處、作用發揮一處、農民受益一處。
(作者單位湖北省竹溪縣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