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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櫃裡放著一件紅色的毛衣,快二十年了。這些年都沒穿,又捨不得扔掉,因為它意義非凡——那是我的嫁衣。

我和老公是2001年結的婚,那時婚紗還不怎麼時興,再說我也保守婚紗是不會穿的。我們這裡的風俗是新娘子要穿紅衣服出閣。

婚禮是秋天舉行的,不冷不熱的衣服怎麼買?買紅西裝不喜歡,買呢子又覺得厚了,想著只是穿著舉行一下婚禮儀式,最後就隨便買了這件毛衣,那時才80塊錢。

我覺得毛衣顏色太鮮豔了結婚後就沒穿過。2002年去浙江打工也帶去又帶回,後來房屋拆遷搬了兩次家嫌麻煩都扔了好多不喜歡的衣服,這紅毛衣還是留了下來。夏天我會把它翻出來曬曬太陽又放回去,不知怎麼的,也談不上喜歡這件衣服,反正就是捨不得丟棄。

前幾天整理衣櫃拿出來試一下穿起太小了,因為我比以前胖了點。這麼多年都沒扔我也不扔了 ,衣櫃空間夠大,也不在乎多放一件衣服,讓它繼續呆在衣櫃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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