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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基本都在聊時尚,那麼究竟時尚是什麼?

時尚應該是和文化相關的,每一個時代的時尚都應該是當時時代文化的展現。

不同時期的文化,帶來的時尚認知截然不同,時尚是傳統文化,先進文化和流行文化的結合體,應該含有積極向上的樂觀元素。同時需要汲取時代的文化精髓,又融入時代的鮮明特徵,這種時代必定是永存的,時間帶不走的,有著頑強生命力的一種時尚價值觀。

時尚並不是那些非主流文化,比如街上潮男潮女穿著破洞的牛仔褲,手上紋一些奇形怪狀的紋身,這不是時尚,只是耍酷的一種表現方式。

我們眼中的時尚,不是華麗的外表,而是一個人散發的魅力,與服裝造型無關。

我們不能肯定時尚是否有一定的標準,或者定義,但是在當下時尚與潮文化以及酷文化形成深深的烙印,而在我們心理最深處,則是對各種不認同的挑戰,對美缺乏追求的理所當然。

跟著流行的痕跡,是另外一種審美,時尚不應當僅僅只是流行,有時時尚因為叛逆,非主流的文化,所歪曲和誤解,認為紋身的不良少年叼著一根菸,就是時尚,這是對時尚的侮辱。

這實際上是一種認知偏差,太多所謂的“時尚”,讓人被誤解,與其疲憊不堪地追求流行文化,不如去打造屬於自己有個性而不失內涵,有張揚不失禮貌的時尚感。

穿衣不在於名牌的加持,只要自己喜歡,透過穿搭帶來的時尚感和成就感,從而帶來愉悅的身心,就是最佳的時尚感,當然時尚是加分的,廉價的時尚,符合自己收入範圍的時尚,才是個體個性的時尚。

也就是說,時尚是一種態度,是一種價值感,更是一種生活方式,良好積極的時尚感,無關於價格的高低,無在於流行的匹配度,而在於內心深處與社會的完美融合,達到的隨心所欲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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