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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生意做的就是衣服生意,一方面是有人買,一方面是有人賣。

提供賣的衣服,就要選擇對應的人,也就是說消費者喜歡什麼,你賣什麼,才容易。

看到很多服裝店的老闆,賣的衣服整屋很凌亂,那麼對於買的人而言,也不方便。

這個不方便指的是風格是否統一,而不是衣服啥都有。

選擇某一型別風格,必然會損失一部分消費者來買,但也最大程度上來說,可以更專心做好一件事。

當然,有錢,店鋪開的大,那就另說了。

同時,高中低檔,再細分一下,最多呢,也只能選擇接近的兩類。

這個兩類還不能跨界,也就是說,你可以做中低檔,或者說中高檔都行,就是不能低檔和高檔在同一個店裡都賣。

當這些選擇好後,就是咋賣的問題了。

很多人以為衣服款式選擇好了,就能賣好。

話雖這麼說,可有一點,你店鋪位置不好,那也不行(同時服務也得跟得上)。

更多的商家,位置都不太好,屬於中不溜,不上不下的。

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比拼些什麼了。

要麼,你的款式非常好看,顧客一看就喜歡,非買不可;要麼,你的價格都是顧客能接受的,進店就是衝著這個來的;要麼,就是你很會服務,說話好聽,能介紹衣服時把話說到顧客心裡去,勾起購買慾望。

處於這樣位置的商家,都需要在這三方面的某一項上必須有獨特之處。

如果說,能兩個都有那就更好了。

競爭壁壘指的是自己有特長,別人不容易模仿,而最核心的還是要有過人之處。

很多人忽略了這些,只是在某一項上下了點功夫,還不精細,就以為別人咋幹咱咋幹。

到最後畫虎畫皮難畫骨,模仿了人家的表面現象,沒有把上面說的核心之處給找到。

是人都會有差距,也都會有差異,關鍵還是看做事的人。

只有在此基礎之上,也就是說你模仿可以,但也要突出自己的一些特色出來。

營造一種雖然看起來大家相同的方式、相同的款式、相同的服務,但在對方虛弱的一面,來強化自己最強的一面,達到差異化,從而讓購買者移“情”別戀。

人呀,不可能什麼都佔全,哪怕是最強大的第一名,也會有弱項。

就像平時我們聽到的:你不能與姚明比籃球,而要與他比做飯;你不能與劉翔比跑步,你要與他比下棋;你不能與馬雲比賺錢,你要與他比搬磚,等等,不就是換成自己的強項,而不與對方的強項發生正面碰撞。

但凡只要自己在同條街上比不過位置好的,那就在與同類型店鋪位置相同情況下,比其它家在上面說的三個中的某一項上強化成自己的強項,那麼,你說,咱的生意還會差嗎?

事兒呀,終歸是人做出來的,現在服裝行業競爭激烈,不比以往,可以閉著眼睛賺錢。

投入進來的什麼樣的人都有,自己只能是往精、專、細分化方向發展,才會有自己的生存之路,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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