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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紀,西方高跟鞋最初出現的時候,是為了方便人們騎馬時雙腳能夠扣緊馬鐙。16世紀末,158cm的路易十四發明了高跟鞋。據說路易十四為了令自己看來更高大、威武、具有權威,就讓鞋匠為他的鞋裝上4寸高的鞋跟,並把跟部漆成紅色以示其尊貴身份。

17世紀,高跟鞋開始成為男女時裝的一個重要元素。這時的高跟鞋有3寸高,鞋身細長,鞋跟與鞋底是一體的,只有這單一的款式。在當時17世紀的大街上,行人穿著的都是這一款式的鞋子。

17世紀末開始,人們開始嘗試製造纖細的鞋跟,可惜它不能支撐人的重量,只有加寬鞋跟的頂部以連線鞋底,到了18世紀後期高跟鞋的高度就沒這麼高了,降了下來,而在鞋上加了絲帶及蝴蝶結。

19世紀,MaryJane鞋(瑪麗珍鞋)款首次推出,也就是一字綁帶的高跟鞋,這個款式時興了50多年,當時的造鞋技術已相當成熟,流行以不同用料如緞子、絲綢及皮革來造鞋,款式亦更加多元化。

從19世紀50年代到現在的21世紀,鋼釘技術的出現改革了高跟鞋,出現了現在女士們又愛又恨的尖細鞋跟。

瑪麗蓮·夢露因穿上由Salvatore Ferragamo設計的金屬細跟高跟鞋令她一舉成名,難怪她曾說:“雖然我不知道誰最先發明了高跟,但所有女人都應該感謝他,高跟鞋給我的事業有極大的幫助。”

高跟鞋為女性增加了性感,一個女人可能喜歡穿旅遊鞋或拖鞋,但穿高跟鞋的女人是絕對是精神的、性感的。高跟鞋和絲襪的搭配可以使美麗發生質變,穿高跟鞋對於女人來說,其重要性可以比擬化妝。一個美麗的女人穿上拖鞋站在你的面前,也不會顯出她的高貴、性感。對此,你怎麼看呢?

高跟鞋雖然性感,吸引異性目光,但穿時間長了還是有不好的一面。

高跟鞋跟部過高,前部緊窄,穿上以後,身體會向前傾,全身的重量全都落在了腳掌上,受力集中於腳趾,如果不小心,不僅會造成使腳部痠痛、崴腳等,還會導致跖趾關節變形,拇指外翻及腰痠背痛等。

腳趾受到鞋尖的擠壓,不斷摩擦還會出現雞眼、厚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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