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平江路尋了一家旗袍店,我入門便想著買一件旗袍。
旗袍很薄,但是並不影響它的美。我呢喃:有些單薄了些許!
店主看著我,一語中的我的疑慮:旗袍之所有可以優雅,是因為她的面料選擇都不會臃腫;穿旗袍的女人要有車,去的場所要開空調,外套脫掉,你就是最美的女人。
我知道店家沒有嘲笑我的意思,我笑著摸著一件件衣服,我打心眼裡喜歡的緊兒。
我試了一件,店主說:你真會挑衣服,不多不少,恰好適合你,沒有多餘的風韻,也沒有多餘的嬌羞。
我笑而不語,只有這件衣服入了眼,女人的樂趣在於試衣服而不在於買。
看鏡中的自己,恍惚間回到了18歲,算不得上是風情萬種,到也有幾分嫵媚,那件旗袍而已。
店家問我可否給我拍一-張照片,也算是買家秀,她說這件衣服與我有緣,配上我一臉的憂鬱,倒是顯得這件衣服更高階,
店家:不折不扣的張愛玲的情緒,我啞然失笑,放下衣服匆匆離去。
三分自怨自哀,七分的自憐自惜,原來我是這樣的女人。
我想拎一壺桃花醉,“輕羅小扇撲流螢,問郎君粥可溫”,終歸是我不是芸娘。
浮生若夢,一夢-浮生,何必在意一件衣裳,出去呢著的是衣服,披著的是情緒,這就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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