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護膚品品牌為了在節日裡爭奪客戶,都紛紛推出買產品送“小樣”。何為護膚品“小樣”?筆者經過一番查探,究竟還是查出來了一些眉目。說到底,護膚品“小樣”只是護膚品品牌為了爭奪客戶的一種營銷手段。
這種營銷手段的推出,很多消費者表示,自己從很多平臺和渠道上都可以獲得不少護膚品品牌的贈送小樣。
"小樣品易於攜帶,因此有時會購買並存放在手提箱中,以便在需要時進行商務旅行。”
大牌護膚品的產品設計一般都比較貴,如果之前沒用過這個品牌的護膚品,但又想試試效果,消費者直接買成品成本太高,一般都不會購買。護膚品品牌也發覺了消費者的這種需求,因此,就會有小樣這個營銷手段的出現,解決了客戶的試用需求。
護膚品小樣有需求自然就會有市場,現如今,護膚品小樣不再僅僅可以作為贈品而存在,並且開始出現獨立於正品之外的市場。
前段時間,在武漢開了一家護膚品專賣店,這家店賣的護膚品基本都是小樣,無論是海藍之謎、SK-II、蘭蔻、香奈兒、嬌本麗莊還是阿瑪尼,都讓人應接不暇。
其實這家護膚品小樣專賣店也不是國內第一家售賣護膚品小樣的美妝店,在之前就大火的美妝集合店話梅、調色師等店都有一個專門機構設定美妝小樣產品售賣活動專區。除了線下,淘寶上做美妝樣品生意的商家很多,銷量非常不錯。
“贈品”變“商品”,護膚品小樣成為市場新寵。我國護膚品小樣品市場發展迅速,市場前景廣闊,但同時監管不夠嚴格,假冒偽劣產品、仿製品等混亂現象嚴重。
廣東省護膚品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技術協會以及相關專業人士表示,目前我國市面上的護膚品中小樣是和正裝一樣需要進行資訊管理的,除了包裝標註有“贈品”、“非賣品”等字樣的產品,其他中小樣都可以在市場上銷售市場流通。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護膚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也明確規定:“護膚品最小銷售單位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符合企業相關法律、行政管理法規、強制性國家安全標準,內容進行真實、完整、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