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國奢侈品牌Dior一款售價高達29000元的半身裙因疑似抄襲中國傳統服飾馬面裙而引發爭議。但Dior在官方宣傳中卻稱,裙子的款式是“標誌性的Dior廓形”。
就此次事件所涉及的“文化挪用”和法律意義上“抄襲”概念,和納律所的知識產權律師為我們做出了相關介紹。
01
什麼是“文化挪用”?
因“文化挪用”而陷入爭議的時尚大牌不止迪奧一家:
古馳(Gucci)2018秋冬大秀由於運用了傳統錫克教徒包頭巾造型,爭議聲大都直指設計師的麻木展示了對其他文化信仰的極度不尊重態度;
LV品牌2019年家居椅出現了墨西哥民族彩繡圖案,被當地政府約談,最終LV下架了該款產品。
在大眾輿論視角里,“文化挪用”已成為強勢文化對弱勢文化實行霸凌、佔用、詮釋、誤用從而獲得文化授權、經濟實利以行掠奪的代名詞。
不同族群、不同地域、不同國家之間的人們相互吸收和借鑑各自不同的傳統和經典文化,一般來說不屬於知識產權法所禁止的抄襲行為,因為這些傳統文化的內容早已經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借鑑和利用。
知識產權法中也並沒有“文化挪用”這樣的概念。法律講求權利,但文化挪用的說法談不上侵犯了某一項特定的權利,更多是道德層面的問題。
02
迪奧此舉能否定義為抄襲?
我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啟蒙較晚,重視程度和保護力度較為不足,特別是對於傳統的事物,往往沒有專門的市場主體申請知識產權。
也就是說:由於國內並沒有申請“馬面裙”這類傳統服飾的權利主體,並不能告迪奧抄襲,最多是靠輿論的抨擊。
03
對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有沒有建議?
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美好的理想和口號。
比如我們設計一套西裝和襯衫,是否也要考慮表明是借鑑歐洲古代的創意?實踐中,這種操作肯定是毫無必要的。
為何迪奧能把一條馬面裙賣到如此高價?
這主要是因為馬面裙的款式設計,還是因為迪奧品牌的價值?
如果全世界的大街上到處都是馬面裙和漢服,這時候還用擔心“文化挪用”問題嗎?
這豈不是真正體現了傳統文化和審美的優秀?
中國傳統服飾在現代受到眾多年輕人的喜歡,設計師們紛紛借鑑設計出更加精美的服裝,我們希望文化走出去,但也是在受到合理保護並不被侵犯的情況下走出去。
今天的內容
大家都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