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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這幾年裡,由於P2P平臺以及銀行信用卡和其委外第三方“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員的違規行為導致了很多借款人因為P2P網貸平臺的“高利率”以及銀行信用卡的高額“罰息”導致很大一部分債務人償還不起他們的債務,甚至於他們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無法維繫。

從客觀的角度來講,網際網路金融市場目前的“困局”並不是債務人欠多少錢,而是如何讓債務人在依法償還債務之後不受到這些P2P網貸平臺的惡意侵害,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說實話,很多債務人如果按照法定的利率來計算的話,他們在法律上已經履行完還款的義務的,但是在P2P網貸平臺上卻“高利率”的因素存在,這些在法律上已經履行完義務的當事人卻還欠P2P網貸平臺的錢,這樣的情況無疑造成了這些P2P網貸平臺的利率大於法定利率的“假象”,導致了很多已經按照法律規定的利率償還完債務之後仍然受到他們委外第三方催收公司的侵害的主要原因。

其實,對於現在的網際網路金融市場來說,不管是P2P網貸平臺還是銀行信用卡中心,他們的主要的目的是儘快回款,或許也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存在,他們不惜找“身份不明”的非法討債組織進行討債也不願意走司法渠道來解決問題,從這一點上,基本上可以正常債務人的債務是存在問題的。

對於這樣存在債務問題的當事人來說,他們基本上不懂得法律更沒有協商的能力,最終只能委託第三人懂得法律的人和P2P網貸平臺以及銀行信用卡中心進行協商,但是,這不意味著債務人是不還款,而是透過協商的方式來進行依法還款,也就是依法履行義務。

而就算是這樣,目前對於很多P2P網貸平臺及銀行信用卡中心而言,這些懂得法律的人和他們進行協商的話,無疑會造成他們在“不法收益”上受到損失,也就是說債務人依法履行義務對於他們而言其實並不是什麼困難事,而導致他們困難的是那些變相收費模式和高額利率,甚至於銀行信用卡的高額罰息是他們所承擔不起的,更是導致他們償還不起的主要原因。

關鍵是“第三方協商”不管是對於P2P網貸平臺以及銀行的回款力度,還是對於出借人的償還能力而言都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而就算是這樣,很多銀行以及P2P網貸平臺仍舊拒絕和債務人或債務人委託的關係人進行協商,以至於他們因為“不法收益”無法正常回款,更導致出借人投資的資金到期無法兌付的情況出現,說白了就是“利慾薰心”惹的禍。

該如何打破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市場的協商困局不管是對於這些P2P網貸平臺以及銀行信用卡中心,還是對於“有意願還款”的債務人來說都不是件壞事,甚至於還有助於文明社會的發展和徵信市場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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