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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4日宣佈,阿里巴巴投資公司收購連鎖百貨銀泰股權、騰訊旗下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股權、順豐旗下豐巢網路收購中郵智遞股權的交易,均未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依據《反壟斷法》,對這3家公司各處以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其中,不容忽視的背景是,11月10日,就在“雙11”網路狂歡的前一天,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臺《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一個月後,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重大政策“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網際網路巨頭們忽然間成為千夫所指,加劇了巨頭們的焦慮。

如何理解“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中國經過改革開放前後兩個時期的探索,形成了一條既不同於蘇聯,也不同於西方的道路,那就是既充分利用資本和市場,又對資本和市場進行有效約束,從而讓資本和市場為社會服務、為國家服務

這種模式,是從生產力水平出發,既充分發揮市場和資本的作用,又把這匹烈馬戴上轡頭,不允許市場的作用無限膨脹,不允許資本對社會的支配權力無限擴張。

在經濟領域有兩隻著名的手:一隻是亞當·斯密所說的“看不見的手”,即市場的手;一隻是凱恩斯的“看得見的手”,即政府的手。

這兩隻手,左右互搏,又相互協作——市場雖然富有效率,但經常失靈,甚至會引發金融危機,也無法兼顧公平,因此有時需要政府的手加以調控和監管;同樣,政府的手也不能掌控一切,否則會導致經濟缺乏活力,資源配置缺乏效率。

總之,在以前,兩隻手左右著資源配置,人們對如何使用好這兩隻手積累了正反兩方面的豐富經驗,形成了相對完整的制度體系。

但近些年來,隨著網際網路對經濟、生活的系統性進入和接管,人們忽然發現,似乎除了政府和市場這兩隻手外,又長出來“第三隻手”——網際網路平臺。

平臺經濟如今已深入中國的社會民生。人們在享受平臺帶來的各種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問題,而作為監管層,要不要管、怎麼管,很多問題也是第一次面對。

當前科技巨頭們打造的“平臺”,具有三個特徵:

一是用資本聚合起一個以平臺為中心、橫向縱向交錯的利益共同體,形成一個跨市場、閉環的產業生態圈;

二是向平臺內的經營者、使用者提供交易場所、規則、支付、金融、監管等準公共產品,而回報不再是單純的財務指標,其目的在於形成市場支配力;

三是平臺內要素按照某種機制進行組合和流動,但價格機制並不明顯。

客觀說,由於整個遊戲規則是平臺自己摸著石頭過河一點一點設計出來的,所以形成了“平臺為王”的現實。由此看,對平臺確實需要監管,關鍵是怎麼監管。而拿傳統低維的工具來監管高維的平臺生態,結果可想而知

首先,必須承認,平臺某種程度上促進了競爭,提升了效率,而不是相反。平臺其實提供了一個接近經典經濟學上完全競爭的市場。

經典意義上,完全競爭通常需要五個條件:市場上有很多小的買家和賣家;市場上的每一個廠商生產同質的商品;買家和賣家都能獲得完全的市場資訊;沒有交易成本;可以自由進出市場。

可見,平臺依託資訊科技幾乎搭建了一個接近於完全競爭的市場,極其富有效率,所以平臺的巨大成功是科技進步與市場發展的成功

而市場對效率的回報也是巨大的,短短几年時間,一個網際網路平臺就可以從一家小型創業公司,迅速成長為市場巨無霸。

當下平臺備受爭議的所謂“演算法歧視”,其問題的實質並不在於歧視,而在於平臺用演算法替代了市場機制,用平臺內部的資源配置替代了市場的資源配置。在此情境下,價格不再充分反映供求關係,失去了市場訊號的意義。這種基於大資料的演算法機制對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是正向的還是反向的,仍然需要觀察。

那麼,應該如何處理平臺這隻突然多出來的“手”呢?

現階段來說,應當既立足於打破平臺與平臺之間分裂割據狀態,又立足於打破大型平臺的壟斷與支配,讓市場要素自由流動起來。不是要摧毀平臺,而是要重建統一規則,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繼續發揮基礎性作用。

此外,透過加強監管,讓任何平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與經濟規律之上。這也是中國以國內大迴圈為主、國際國內雙迴圈的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某種意義上,並不是平臺的“寒冬”來臨,而是面對網際網路平臺的新型監管模式,平臺方必須主動求變、積極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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