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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稱:明志科技)主要從事高階制芯裝備、鋁合金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下游客戶主要為鑄造企業、暖通集團和汽車部件生產企業等。目前,公司正在衝刺科創板IPO。

從經營業績看,報告期可比前三年(2017年~2019年)內,明志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63億元、4.71億元、5.90億元,年化複合增長率為27.45%;歸母淨利潤分別為5809.07萬元、2835.82萬元、7412.48萬元,年化複合增長率為12.96%,經營成長性看似不錯。

不過,明志科技的財務資料十分混亂,不僅招股書自身披露的資料存疑,和客戶的資訊披露相比也存在顯著差異。同時,科研課題啟動時間與其專利成果的申請時間明顯矛盾,公司兩名實控人曾被“前東家”以非法佔用和使用財產為由起訴。

另外,根據募投專案環境影響表披露的產能及生產線執行時數計算,明志科技的裝備業務、鑄件業務2019年產能利用率分別僅為46.80%、37%,和招股書披露的滿產狀態大相徑庭。

財務資料自相矛盾,還和客戶對不上

據招股書披露,明志科技專注於砂型鑄造領域,以高階制芯裝備和高品質鋁合金鑄件為兩大業務。鑄件業務方面,公司已成為德國威能集團、歐洲喜德瑞、德國博世、西屋制動等國際知名企業的合格鑄件供應商。2020年上半年,公司對威能集團的銷售收入為5619.31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23.03%,威能集團的合併範圍包括Vaillant GmbH、Vaillant Industrial Slovakia s.r.o.。

然而,招股書在按產品結構披露銷售收入時稱,公司2020年上半年對Vaillant Industrial Slovakia s.r.o.的銷售金額已達到5643.66萬元,較其披露的對威能集團的整體銷售收入高出24.35萬元,似乎不太合理。

此外,西屋制動是明志科技2019年第五大客戶,銷售收入為2859.59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4.85%,合併範圍包括Wabtec UK Manufacturing Limited、WESTINGHOUSE AIR BRAK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而公司2019年對Wabtec UK Manufacturing Limited的鋁合金鑄件業務收入為2862.15萬元,較其對西屋制動的整體銷售收入亦高出2.56萬元,同樣不太合理。

除了招股書自相矛盾以外,明志科技披露的多個財務資料還和客戶存在顯著差異。

一輪問詢回覆顯示,截至2018年末,明志科技和昆明雲內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雲內動力,證券程式碼:000903.SZ)存在三項進行中的合同,預收款餘額分別為2602.95萬元、67.80萬元、29.06萬元,合計2699.81萬元。

由於明志科技的預收款項對應雲內動力的預付款項,因此,雲內動力賬上理應存在2699.81萬元對明志科技的預付賬款。但據云內動力披露,公司當期預付款第一名單位為侯馬經濟開發區欣榮焦鐵有限公司,預付金額為315.46萬元,僅為明志科技披露預收款項的11.68%。

同時,據云內動力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對明志科技存在賬齡超過1年的其他應付款,期末餘額為635萬元,系未到期的保證金。而據明志科技披露,公司2019年末的其他應收款餘額合計為101.93萬元,其中,押金及保證金僅59.27萬元。

根據新收入準則,2020年1月1日起,明志科技將與銷售商品及與提供勞務相關的預收款項重分類至合同負債列示。2020年6月末,公司對飛龍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飛龍股份,證券程式碼:002536.SZ)存在1年以上合同負債,1年以上預收款金額為569.23萬元。但據飛龍股份披露,其2020年6月末的1年以上預付款項金額合計為55.04萬元,僅為明志科技披露預收金額的9.67%。

研發課題沒啟動就有專利成果,實控人曾遭老東家起訴

作為一家科創板擬上市企業,明志科技目前已取得81項發明專利。招股書稱,公司配備專業研發團隊,已承擔國家部級科研課題3項,省級科研課題3項。

其中,江蘇省科技廳的“一種整合新型鐳射線上檢測系統的新型自動制芯機的研發” 專案開始於2010年6月,研發成果包括ZL200810124507.2、ZL200810136343.5、ZL200810136440.4共3項發明專利。

而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披露,上述三項發明專利成果的申請日期分別為2008年8月22日、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4日。也就是說,在專利申請一年多後,明志科技承擔了“一種整合新型鐳射線上檢測系統的新型自動制芯機的研發”科研課題,並將這三項發明專利作為專案成果向江蘇省科技廳申報。

同樣,“精密組芯鑄造工藝及智慧化成套裝備研發及產業化”課題專案開始於2012年7月,而課題研發成果ZL201110069681.3、ZL201110069684.7、ZL201110394799.3等三項專利的申請日期為2011年3月或12月。至於明志科技是否以公司已有的發明專利作為科研成果騙取國家補貼,這隻能由擬上市公司來作答。

另一方面,明志科技的實控人為吳勤芳、邱壑,分別在1992年3月至2003年2月、1993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職於德國蘭佩及其子公司北京蘭佩鑄造裝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蘭佩”)。1999年3月,蘇州工業園區蘭佩鑄造裝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蘭佩”)成立,邱壑為唯一股東,並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招股書顯示,德國蘭佩是制芯裝備領域的主要企業,亦是明志科技的主要競爭對手。據(2003)滬二中民四(商)初字第36號民事裁定書披露,北京蘭佩曾以非法佔用和使用財產為由,起訴蘇州蘭佩及邱壑、吳勤芳,認為其侵犯了北京蘭佩的財產所有權,要求其返還財產並賠償損失。不過,考慮到北京蘭佩和蘇州蘭佩、甚至明志科技均從事鑄造行業,蘇州蘭佩是否還存在侵犯對方無形資產的可能性?公司早期的裝置、技術、客戶積累是否“受益於”實控人在德國蘭佩和北京蘭佩的任職經歷呢?

2014年4月,蘇州蘭佩將其名下商標無償轉讓給明志科技,隨後於2015年1月登出。

產能或閒置過半,招股書“花樣”隱瞞

招股書顯示,明志科技的主營業務分為裝備業務和鑄件業務。裝備業務的主要裝置主要為龍門加工中心等,但公司認為,以生產裝置或產線數量為產能統計標準無法真實反映生產能力,而以生產工時數為產能標準更為客觀、準確。因此,招股書按照累計總人次、月平均標準工時之乘積衡量理論產能工時,其中,月平均標準工時為203小時,系按照8小時/天的工作時間和36小時/月的加班時間計算得到。

然而,根據明志科技的募投專案環境影響報告表顯示,公司生產班製為兩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300天。因此,鑄造機械裝置生產線的年執行時數為4800小時,即400小時/月。如果按400小時/的月標準工時計算,那麼明志科技裝置業務2019年的產能利用率將從92.23%降至46.80%。

鑄件業務方面,募投專案環境影響報告表顯示,明志科技已投產的兩個建設專案分別形成6200噸、10000噸的精密機械零部件產能,公司機械零部件產能合計達到16200噸。而招股書稱,2019年鑄件產品產量為5993.62噸,以此計算得到鑄件業務的產能利用率約為37%。

不過,明志科技認為,澆注環節是鑄件生產的關鍵環節之一,因此,招股書以澆注機的裝置利用率代表鑄件業務產能利用率,2019年產能利用率高達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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