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最近這幾年裡由於P2P網貸以及銀行信用卡行業高額的利率和高額罰息的情況導致很多借款人償還不起債務,甚至於P2P網貸平臺以及銀行信用卡中心所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的身份也不明確,或許就是這些催收人員身份不明的人員的原因加上借款人無法準確分辨其催收身份資訊的原因導致了相關部門在“偵破”方面出現了很大的困難,那麼也就出現了很多借款人堅持維護自己權益和他們“對抗”的局面。
而借款人在遭受長期的非法侵害之後,可以說他們的壓力已經被這些P2P網貸平臺以及銀行信用卡中心委外的催收人員逼到了極限,以至於借款人不得不利用“停止還款”的方式對抗他們的侵害,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合法的民間借貸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如果不合法的民間借貸關係,按理說借款人只需要歸還本金就可以了。
但是,這些P2P網貸平臺以以及所謂的第三方催收公司都自稱自己是合法的公司,可是就是拿不出他們自己合法的依據,甚至於連最基本的資質他們都拿不出來,還有一些地方法院以P2P網貸平臺不具備資質駁回他們的案件來看,他們所謂的合法只是他們自己對外說的一個“煙霧彈”,甚至於還存在欺詐的情況存在。
關鍵是在面對如此網際網路金融市場的環境下,一些具備法律知識的個人或公司都做起了居間協商的工作,雖然是收費的,但是他們的存在也確實給P2P網貸平臺以及借款人減輕了不少壓力,而他們的“居間協商”對於銀行或者P2P網貸平臺來說就意味著他們的收益降低,無法利用自己的方式變相的累計借款人的債務了,這樣的“愚蠢思想”也就導致很多銀行以及P2P網貸平臺在面對協商的問題偶出現了拒絕的行為。
但是,他們就算不拒絕也是無法正常收取以前的“不法收益”,或許也就是這樣的原因存在,這些居間協商的專員們一邊做著銀行的工作,還一邊面對一些暗中的“敵對”壓力,甚至於還要面對借款人著急的“協商還款心態”,也就是說這些“協商還款”專員目前的生存也是比較危險的。
其實,對於這些“居間協商還款專員”最大的困難不是來自於借款人,而是一些銀行為了擴大利益化不願意面對和借款人協商而已,甚至於在面對“協商分期還款”存在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這些銀行也不願意面對和借款人以及“協商還款專員”協商。
關鍵是,借款人在面對和銀行協商的問題上由於經常性遭到自稱為銀行工作人員卻查詢不到工號的工作人員的威脅恐嚇加上借款人不懂得如何和銀行面對合法的協商還款,所以,他們面對的壓力其實也不比銀行或P2P網貸平臺小,關鍵是,截止到目前這些銀行工作人員的態度簡直是太囂張了。
就像今天上午,一個小小的客服給借款人打電話的態度簡直就是他們自認為是銀行的工作人員,他們就是最大,打通電話不是惡意誹謗就是惡意威脅,甚至於在和借款人以及協商還款專員的通話中的表現哪裡像一個銀行的工作人員,除了沒有專業的職業素養,更沒有一個銀行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
這也就是為什麼居間協商專業和借款人在面對他們協商還款的最大的問題,其中有一點我們覺得是至關重要,綜合這些銀行工作人員的態度,既沒有職業素養也沒有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線,哪裡像一個銀行的工作人員,簡直就像一個“二流子”。
更值得關注的是,這些居間協商專員的重要性是非常值得關注的,因為他們不僅僅在把持借款人成為真正的老賴,也在積極的和銀行對接安排協商還款的事宜,面對如此大的壓力加上這些銀行共毫無底線的行為,導致了他們在“夾縫中”生存艱難。
但是,知名媒體人徐亮曾多次表示,只要網際網路金融存在持續發展的可能性,那麼“協商行業”就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行業,因為他們的存在不僅僅監督了金融機構,也幫助了借款人依法還款的目的,所以他們的存在對於金融市場來說起到了一個居間緩解的作用。
況且說,只要有存在網際網路借貸關係的存在,那麼就肯定會出現逾期或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存在,而第三方的協商卻有效的制止更大負面的存在,所以我們認為銀行或P2P網貸平臺將“居間協商還款專員”當做“敵人”,簡直就是無恥無能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