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銀行業有所關注的,應該發現,近期國有四大銀行,同時對外發布公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檔計息的個人大額存單、定期存款等產品,計息方式由“靠檔計息”調整為“按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
什麼是靠檔計息?說到靠檔計息,相信不少購買過大額存單或者民營銀行的定存的產品的人都不會陌生,可惜的是這個眾多儲戶所喜愛的功能從興起到結束不過短短几年的時間,其興也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靠檔計息,簡單的來說就是按最近的檔期計算利息,舉個例子:你定存一筆2年期的存款,在年滿1年又2個月的時候,因家中有急事,臨時需要將該筆資金取出,如果按照“靠檔計息”的規則,那麼你支取這筆存款時,銀行是按照1年定期存款的利率以及2個月的活期利率給你計息,相比於全部按照活期計息,顯然靠檔計息,儲戶利息的損失相對較小,這也是很多儲戶選擇大額存單的一個重要原因——具有一定的流動性,畢竟三五年的時間,誰也無法預測什麼時候急需用到這筆錢!
可以說靠檔計息的功能徹底解決了定期存款流動性不足的問題,它讓儲戶無需在為提前支取而產生的利息損失買單,也正因為如此,該功能一經推出就獲得眾多儲戶的青睞,不過可惜的是這個功能隨著調整為“按活期存款掛牌利率計息”,又將成為一個歷史。
為什麼要取消?其實四大行並非是第一個取消“靠檔計息”功能的銀行,在六大行之前,各個民營銀行的“智慧存款”(擁有靠檔計息功能)就早已先一波下線了,自2019年末全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釋出《關於規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有關要求》以來,民營銀行的靠檔計息產品存量已經減少超過70%,而大額存單類的靠檔計息產品也減少超過40%,隨著新一輪的壓降,未來靠檔計息的產品會以更快的速度消亡!
眾所周知,靠檔計息對於儲戶而言並無壞處,損失的是銀行,那為什麼國家還要取消靠檔計息這個功能呢?最主要的原因有兩點:
一是違背了《儲蓄管理條例》,《儲蓄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儲蓄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具有法律效應,靠檔計息從明面意義上直接違背了該條款,屬於不合規的產品。
二是靠檔計息推高了攬儲成本,加大了銀行經營風險,在貸款利率不斷下行的趨勢之下,靠檔計息推高了銀行攬儲的成本,存貸利率息差不斷被壓縮,在考慮到存貸比(銀行貸款總額/存款總額)不可能拔高到100%(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的存貸比不得超過75%),所以一旦攬儲成本過高,對於銀行的盈利水平會造成較大的衝突,因此控制靠檔計息產品的規模也就在理所當然之中了。
存量產品如何?按照以往的經驗而言,溯不及往,所以理論上而言,存量產品應該不會受到影響;但顯然這次並非如此,不僅僅是四大行,從其他各家商業銀行近期釋出的公報上來看,調整日過後就不存在所謂的靠檔計息了,也就是說一旦你在調整日(2021年1月1日)之後提前支取的,均只能統統按照活期利率計息。
對此,你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