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12月15日訊息,近日,人民銀行召開“長三角徵信一體化”工作推進現場交流會。
會議指出,替代資料在現代化徵信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是借貸資訊的有益補充。
市場化的替代資料徵信資訊互聯互通是當前構建全覆蓋社會徵信體系的重要步驟。
利用替代資料為金融和經濟活動提供信用管理服務,在本質上屬於徵信活動,需要納入徵信監管。
央行並未指明替代資料具體內容。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企業徵信領域已經使用的替代資料主要是繳稅資料,此外包括工商登記資訊、企業涉稅資訊、企業用電資料、企業用水資料、海關資料、環保資料、用工資料獎懲資料、司法訴訟資料等。
從國外經驗來看,替代資料(AlternativeData),也叫非傳統資訊(Non-traditionalInformation),由美國最早提出並開始進行市場應用。由於各國經濟金融環境存在差異,替代資料的採集範圍和內容也不盡相同。
此前,10月31日召開的金融委會議決議中提出,要建立資料資源產權、交易流通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加強個人資訊保護。近期,央行、銀保監會高層人士在多個場合強調資料資訊的監管問題。
傳統意義上的徵信資料指代的是金融系統本身產生的業務資料包括借貸、支付這些資料。
替代資料其實就是大資料,即從單純的借貸資料中跳出來,加入更多的金融資料如消費、投資或其他,這樣的使用者畫像才真正精準和立體,才能保證信用管理上更準確。
而恰恰只有人行,才有實力和能力打通資料牆,不僅是銀行的,線下資料,也包括網際網路金融以及各種廣義上電子商務平臺的資料。
過去的徵信較為臉譜化,幾個有限資訊勾勒出來的信用畫像容易失真,特別是一些信用有問題卻抓住漏洞美化自己信用報告的人或企業,就往往繞開了監管。而替代資料的融入,會形成更完善的徵信大資料,確保信用畫像的真實可靠,確保監管到位。
難點和重點依然是在隱私層面,確保資料不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