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這幾年裡,P2P網貸以及銀行信用卡行業之所以出現頻繁的“暴力討債”行為出現主要還是因為缺乏債務人與金融機構直接溝通的“橋樑”,而對於債務人來說他們想合法的進行協商還款卻不懂得該如何“操作”,最終只能因為無力償還金融機構的全部債務導致逾期,而金融機構因為債務人的逾期勢必會導致一些“困局”出現,而兩者“對戰”對於現在的網際網路市場沒有一點好處。
金融機構為了有效的催繳債務人的貸款而委外“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員進行討債,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卻直接侵害的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甚至還為了催收款項觸及了我國法律的權威和道德底線,最終激怒很多債務人為了維權而選擇了“停止還款”,從客觀的角度來講,債務人的逾期雖然有錯,但是他們被侵害後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沒有錯,所以我們覺得金融機構委外第三方“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員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其次,關於民間借貸的利率標準以及銀行信用卡罰息的標準在我國法律上都有著明確的規定,甚至於還有專項的“紅標頭檔案”來規定這些利率標準以及銀行的罰息,而綜合目前金融市場的形式,不管是P2P網貸平臺還是銀行信用卡中心似乎忘記了這些法律規定,從而為了獲取更多的“不法利益”而選擇“身份不明”的催收公司進行討債,反而這些所謂的催收公司在無法證明自身合法的情況下依然用非法的手段侵害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嚴重的影響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而不管是P2P網貸行業還是銀行信用卡中心,他們的資金和信譽都來自於中國公民,關鍵是,債務人在沒有經過法院的審理判決執行前也屬於中國公民的一分子,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債務人從某種程度上還是他們的“上帝”,甚至於不管是P2P平臺還是銀行他們都有著對於社會的責任,但是我們相信他們的責任不是利用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公司危害社會,更不是為了收取更多的利益而損害中國的法律體系,如果銀行真這樣做的話,他們的行為不僅僅違背了中國的法律,甚至還辜負了社會對於他們的信任,這樣的金融機構還有誰敢和他們交易或者儲存呢?
知名媒體人徐亮表示,綜合目前的網際網路金融市場的形式,不管是P2P平臺還是銀行或者是小貸公司等,其貸後風控催收的指數越低相對的來說越容易讓大眾接受,因為這意味著他們的違規行為越少,反而他們的風險指數越高,僅僅貸後風控存在的“非法討債”行為,那麼他們就會面臨著社會大眾的“質疑”,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依然是社會大眾。
主要因為一些債務人的的逾期就能導致銀行或P2P網貸就風險性“飆高”,那麼我們只能認為這樣的金融機構不具備“抵抗”風險的能力,既然沒有“抵抗”風險的能力,哪一個消費者還敢信任他們呢?
所以,綜合上述形式分析,網際網路金融市場之所以出現現在的混亂局面是因為金融機構和債務人兩者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而能出現這樣的混亂局面,也恰恰證明了金融機構化解風險的能力比較低,甚至於在出現債務人逾期後除“非法討債”這種犯罪行為,就沒有其他的風險化解能力,這樣的金融機構誰還敢把自己的錢放到他們的手上。
而在最近這幾年出現在混亂局面中出現的“協商行業”恰恰能解決這個問題,首先他們能幫助暫時沒有經濟能力的債務人和銀行進行有效的對接,還杜絕了因金融機構非法討債行為滋生的風險性,甚至於還幫助了金融機構維穩了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從而我們認為“協商行業”將成為以後金融機構和債務人中間的“橋樑”,從合法的方式解決存在的“風險性”這才是一個“萬無一失”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