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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一味地縱容他人,否則最終受到傷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這句話今天要送給作為消費者的廣大群眾,此話中的"他人"泛指我們日常生活消費中所對應的物件(商家),而"縱容之事"則是指消費付款過程中滿足這些物件(商家)提出的一些看起來"合情合理"實則"無理可依"的事實,比如拒絕收取現金。

收起"現金付款",很多人想當然以為"這年代誰還用現金支付呢?",實際上這種認知存在著很大偏差。據悉,現如今我國現金使用比例依舊維持在13%左右,採用採用"現金付款"方式的人群主要為老年人以及一些遠離城市的鄉村地區。

中國老人可不少,根據有關部門最新資料顯示,我國65歲以上的老人為1.76億左右,雖然部分城市老人"趕了時髦"也採用手機付款方式,但絕大多老人依舊還是維持幾十年不變的現金付款方式,如果商家"一到切"拒絕接受現金,會給這個巨大群體帶來非常多的麻煩。

事實上,央行已經不止一次在各種場合強調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現金",前不久還特意趕在"十一黃金週"之前在官方微博上重申了這一重點。可惜這次的效果並沒有持續多久,才兩個月時間不到,有些商家又"故伎重演","現金支付"之路註定很難走。

那麼問題來了,為何"現金支付"頻頻被拒呢?難道錯都在商家嗎?我們就真的一點錯都沒有?

首先,自查自糾,消費者不"無辜"。

造成這種"被動"局面,作為生活在城市中的消費者,我們或多或少是要負點責任的。捫心自問,你是不是早就習慣了出門就帶一部手機?買東西直接用手機支付呢?商家給你找零紙幣或者硬幣時,你也是一臉嫌棄的看著對方呢?家裡的現金還是幾年前不想跑銀行落下來的?如果你滿足上述任何一種情況,毫無疑問,你早就進入了"無紙化"支付的舒適圈中。

都說有需求才會有改變。年輕人是中國未來和主宰,迎合了這群年輕人,商家們的未來才會有更大希望,年輕消費者處處尋求便捷、方便,商家做出的任何改變幾乎都與年輕人思想同步,從這點來看,似乎一眼就能看出來,誰才是一開始的"始作俑者"。

其次,商家積極配合,受益更多。

正如上文所言,一方面商家確實是為了配合消費者的需求而做出的改變,但另一方面,商家之所以熱衷於無紙化"手機支付",說白了他們的受益遠遠超過消費者,這裡主要給大家講兩點:

第一點,"現金支付"盛行時,也是"假幣"最為猖狂之時,商家們備受其害。大型商場可能還好,會將損失責任分攤到有直接關聯度的人員之中,苦的只是那些每月拿死工資的工作者,但小攤販則無法轉嫁損失,只能百分之百承擔假幣帶來的損失。

所以在手機支付慢慢流行起來時,商場的收銀員們以及小攤販們是最喜歡這種付款方式的,這樣能有效避免收到現金,導致自己一天的努力化為灰燼。

第二點,工作效率有了明顯提升。"現金支付"在商家生意不忙時,和手機支付區別並不大,一旦進入高峰時期,其差距就很明顯了,後者的效率要遠遠高於前者。

手機支付可以實現同一時間多人付款,且能夠有效將曾經固定在收銀位置的人員釋放出來參與商品銷售工作,一來一去,效率遠甚之前,商家沒理由拒絕這種好處。

最後,不得不談的大環境。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網際網路公司加大了平臺宣傳力度,加之前期的使用者的實踐經驗證明,其透過這些途徑使用自己的"錢"並沒有遭到任何損失,越來越多的人慢慢改變固有執念,學會享受新的支付方式帶來的安全、便捷,而整個大環境裡,"現金支付"方式慢慢被邊緣化。

其實,在支付方式上"無紙化"和"現金"之間,並非一定要做一個"二選一"。事實上,"無紙化手機支付"代替"現金支付"成為主流模式,是順應時代的發展,但這並不意味著"現金支付"就必須要讓出所有位置,馬上退出歷史舞臺。

隨著"無紙化支付 "方式更大範圍的使用,在未來的消費過程中,我完全相信在一些場合使用現金可能會繼續遭受拒絕,但這個時候請不要再次"縱容"對方了,央行在12月15日,就規範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有關事項釋出公告,該公告再次強調: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不得采取歧視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造成數字鴻溝。

當你遇到"拒收現金"時,不妨聽聽央行有關責任人的建議:拿出你的權利,妥善保留證據或線索,透過各種渠道,比如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進行投訴、舉報!讓商家們和央行"叫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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