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提升關鍵原材料彈性:尋求安全可持續的供給之路》報告。在最新一期賽迪譯叢中,賽迪智庫材料工業研究所對該報告進行了編譯。
該報告以歐盟《原材料倡議》為基礎,提出歐盟2020年關鍵原材料清單,其中包括30種關鍵原材料,以及增強歐盟經濟彈性和開放戰略自主性的行動方案。為應對關鍵原材料供應挑戰,歐盟提出要增強歐盟產業生態系統價值鏈彈性;提高資源迴圈利用,加強可持續產品設計和創新;提高歐盟內部原材料供給;實現原材料供應多元化等四個方向,以及10項優先行動。
評估方法
歐盟委員會透過對關鍵原材料進行篩選,從經濟重要性和供應風險兩個方面評估原材料關鍵性。
主要內容
2011年,歐盟委員會發布了第一份關鍵原材料清單。此後,每三年更新一次。2011年、2014年和2017年清單中分別包含14種、20種和27種材料。
但由於氦與新興的數字應用密切相關,歐盟將繼續密切監測氦。此外,歐盟也將密切監測鎳材料,以評估其在電池應用領域需求的增長情況。
部分關鍵原材料供應高度集中。歐盟98%的稀土元素由中國供應,98%的硼酸鹽由土耳其供應,71%的鉑金以及更高份額的鉑族金屬(銥,銠和釕)由南非供應。鉿和鍶僅由歐盟企業供應。
面臨的挑戰
為確保歐盟經濟的快速恢復,保證資源的可獲取性和可持續性,歐盟將面臨以下3個方面的挑戰:
加強資訊情報網路建設;
釋出前瞻性預測報告;
改善關鍵供應鏈彈性。
行動方案
1
增強歐盟產業生態系統價值鏈彈性
建立原材料產業聯盟
在初期階段,聯盟應重點關注歐盟在稀土和磁鐵領域的價值鏈彈性這一最迫切需求,因為這對歐盟大多數產業生態系統(包括可再生能源、國防和航天)發展至關重要。之後,聯盟可擴充套件到其他關鍵原材料及有色金屬。聯盟的工作將與外部行動相互補充,共同確保歐盟關鍵原材料的獲取。
行動1:在2020年第三季度,建立一個行業主導的歐盟原材料聯盟,首先提升稀土和磁體領域價值鏈彈性,提高開放戰略自主性;進而擴充套件到其他原材料領域(責任方:產業界、委員會、投資機構、歐洲投資銀行、各相關方、成員國、地區)。
出臺新能源貸款政策
該政策指出,歐洲投資銀行將支援與歐盟低碳技術所需關鍵原材料供應相關的專案。
同時,歐洲投資銀行必須確保這些專案不會出現扭曲,並可以高效且可持續的方式加強歐盟開放戰略的自主性和發展彈性。
實施可持續金融分類法
可持續金融分類法將引導公私部門對可持續發展活動進行投資,並將明確開採與冶煉價值鏈的潛在潛力,提出相關部門力圖最小化開採和冶煉活動對氣候與環境影響的必要性。
行動2:到2021年底,在《分類法授權法案》中為開採、冶煉和加工部門制定可持續融資標準(責任方:可持續金融平臺、歐盟委員會)。
2
提高資源迴圈利用,加強可持續產品設計與創新
實施《迴圈經濟行動計劃》
到2030年,透過發展迴圈經濟,歐盟將淨增70萬個工作崗位。透過歐盟強大而完整的市場,延長產品使用壽命,提高再生資源的利用,實現高品質材料的保值,將有助於滿足歐盟不斷增長的原材料需求。
例如,2020年10月前,為加快回收歐盟市場上不斷增加的電池材料,歐盟委員會將出臺一項新法規,該法規將涉及產品使用壽命、回收率、回收材料和生產者責任延伸等方面。
加大廢物再加工研究
這將有助於避免有價值的材料直接被填埋處理。但目前,歐盟缺乏有關回收或填埋產品中材料含量的完整資訊。此外,減輕對關鍵原材料依賴性的另一種方法是用效能相近的非關鍵原材料(替代物)代替關鍵原材料。
行動3:2021年,利用“歐洲地平線計劃”、歐洲區域發展基金和國家研究與創新計劃開展廢物處理、先進材料和替代物方面的關鍵原材料研究與創新(責任方:歐盟委員會、各成員國、各地區、研究與創新團體)。
行動4:到2022年,瞭解歐盟現有庫存和垃圾中再生關鍵原材料的潛在供應量,並確定可行的回收專案(責任方:委員會、歐洲創新與技術研究院)。
3
提高歐盟內部關鍵原材料供給
行動5:到2025年,確定歐盟可投入運營的關鍵原材料開採與加工專案、 投資需求以及相關的融資機會,並優先考慮採煤地區(責任方:委員會、 各成員國、各地區、各相關方)。
行動6:加大開採和加工技術知識和技能培訓,並作為各地區在2022年以後進行平衡過渡策略的一部分(責任方:委員會、產業界、工會、各成員國、各地區)。
行動7:實施地球觀測計劃,利用遙感技術進行資源勘探、礦區運營及關閉後的環境管理(責任方:委員會、產業界)。
行動8:從2021年開始,實施關鍵原材料勘探與加工工藝 “歐洲地平線”研究與創新專案,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責任方:委員會、研究與創新團體)。
4
向第三方國家採購,實現原材料供應多元化
加強對歐盟貿易政策工具的使用
歐盟將加強對歐盟貿易政策工具的使用,這有助於保障歐盟商業利益,確保原材料貿易與投資不受扭曲,從而保障關鍵原材料的供應。此外,歐盟還將繼續堅定解決第三方國家不履行國際義務的問題,並透過設立新首席貿易執法官(CTEO)一職,推進履行加強貿易領域執法活動的承諾。
加大國際合作
歐盟委員會與合作伙伴在一系列國際論壇上就關鍵原材料與可持續發展進行了合作。包括歐美日關於關鍵原材料的年度三方論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論壇、聯合國論壇、世貿組織論壇和G20論壇等。
此外,歐盟委員會還與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就原材料領域合作進行了雙邊對話。歐盟仍需與資源豐富的第三方國家建立戰略伙伴關係,以充分利用所有外部政策工具並履行其國際義務。
確保原材料供給的可靠性
建立有關開採、加工和冶煉的戰略伙伴關係對於資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如非洲)尤其重要。歐盟可支援改善地方治理並推廣綠色可持續開採工藝, 在開採中創造附加值,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動力,從而幫助夥伴國家可持續地開發礦產資源。因此,在加強與戰略合作伙伴合作、獲取關鍵原材料的同時,也提高了原材料供給的可靠性。
行動9:建立戰略性國際夥伴關係,並增加相關融資,以確保關鍵原材料供應的多樣化和可持續性,包括從2021年開始,透過正常貿易與投資條件,與加拿大、非洲有關國家以及歐盟鄰國建立試點夥伴關係(責任方:委員會、各成員國、產業界、第三方國家同行)。
行動10:透過歐盟監管框架(2020-2021年提案)和相關國際合作促進關鍵原材料開採工作(責任方:委員會、各成員國、產業界、民間社會組織)。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