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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歐亞經濟聯盟各成員國總理日前共同發表《關於2018年5月17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生效的聯合宣告》(以下簡稱《聯合宣告》)。《聯合宣告》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歐亞經濟聯盟各成員國總理(歐亞政府間理事會成員),

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亞美尼亞共和國、白俄羅斯共和國、哈薩克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傳統的友誼和牢固的經濟貿易關係,

期盼為雙方發展相互貿易關係和在共同關注的領域促進經濟合作完善條件,

遵循各有關方在非歧視原則基礎上包容性參與的、開放的、連續的且可預見的貿易政策,

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下稱《協定》)正式生效,

認為《協定》的生效是建設共同經濟發展空間、實現“一帶一路”倡議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以及“一帶一路”倡議與大歐亞夥伴關係倡議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

認為《協定》將有助於雙方在經貿領域開展互利合作和建設性對話,

有必要儘早順利啟動旨在促進雙邊貿易與合作的《協定》條款的實施工作,並保證包括《協定》聯合委員會在內的合作機制應有的作用。

歐亞經濟聯盟成立於2015年,目前成員國有俄羅斯、哈薩克、白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和亞美尼亞,均是“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合作伙伴。

資料圖。

2015年5月8日,習近平出訪俄羅斯期間,與俄羅斯總統普京共同簽署並發表了《關於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合作的聯合宣告》,宣佈啟動中國與聯盟經貿合作方面的協定談判。自2016年10月首輪談判以來,雙方通過五輪談判、三次工作組會和兩次部長級磋商,於2017年10月1日順利實質性結束談判。2018年5月17日,中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簽署經貿合作協定。

2018年5月17日,傅自應與薩爾基相及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代表共同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

這是中國與歐亞經濟聯盟首次達成的經貿方面重要制度性安排,標誌著中國與聯盟及其成員國經貿合作從專案帶動進入制度引領的新階段,對於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建設對接合作具有里程碑意義。

協定內容涵蓋海關合作和貿易便利化、智慧財產權、部門合作以及政府採購等13個章節,包含了電子商務和競爭等新議題。雙方同意通過加強合作、資訊交換、經驗交流等方式,進一步簡化通關手續,降低貨物貿易成本。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介紹,《協定》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強化政策和規則的對接,為雙方提升經貿合作水平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二是雙方在海關、質檢、技術標準等領域達成了共識,將有力提升本地區貿易便利化水平,提高貿易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三是協定包含了智慧財產權、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開闢了雙方更廣闊的經貿合作領域和空間。

必須明確的一點是,經貿合作協定是非優惠性質的協定,不會“立杆見影”的作用在關稅的降低或消除上。儘管不涉及最關鍵、最敏感的稅率,但是對推動貿易便利化依舊有積極意義。歐亞經濟委員會執委會主席季格蘭·薩爾基相表示,“該協定的簽署是歐亞經濟聯盟與中國在加強經貿往來方面邁出的重要步伐,為雙方開展經貿對接合作提供法律框架,明確合作規範,為合作方創造更多便利條件。”

簡言之,《協定》的目標在於為雙邊經貿合作提供製度性保障。通過進一步減少非關稅貿易壁壘,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為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促進中國與聯盟及其成員國經貿關係深入發展,為雙方企業和人民帶來實惠。

商務部有關人士表示,歐亞經濟聯盟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對接,使得中國企業對聯盟的出口潛力得到進一步發揮,歐亞經濟聯盟和歐盟邊界的物流、倉儲和相關服務發展潛力巨大,也將一定程度上為中國企業對歐盟出口提供便利。中國出口產品將進一步立足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市場,並輻射歐盟及其他獨聯體國家市場。

【相關新聞】俄外長:歐亞經濟聯盟與“一帶一路”倡議開始形成有效互補

俄中建交70週年之際,俄羅斯外交部長拉夫羅夫為《俄羅斯報》撰文指出,歐亞經濟聯盟與“一帶一路”倡議開始形成有效互補。

拉夫羅夫寫道:“歐亞經濟聯盟與中國2018年5月簽署、目前即將生效的經貿合作協定是重要的一步。歐亞經濟聯盟與‘一帶一路’倡議開始形成有效互補。兩者接下來的對接協調將為歐亞地區形成對各國和一體化組織開放的新地緣政治輪廓奠定基礎。”

他強調:“普京總統構建大歐亞夥伴關係的倡議就旨在解決這一任務。依照‘整合一體化’構想的逐步實施這個巨型專案,不僅能夠保證包括俄中在內的各國經濟逐步增長,也能顯著增加大西洋到太平洋之間廣闊空間的安全穩定和可預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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