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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網際網路借貨市場清退工作中各平臺花樣百出、各顯神通之亂象,應該引起監管部門的警覺!若視而不見,聽任這些戕害投資者利益的亂象氾濫,極有可能釀成新的混亂:網際網路借貸混亂是制止了,卻可能讓數百萬借款人傾家蕩產,淪為新一茬心有不甘的貧困群體,勢必影響社會的安定和諧,這是大家都不願看到的。

先來學兩條偉人語錄:

“我們的一切工作(包括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都是為了人民的”(周恩來);“不解決橋或船的問題,過河就是一句空話”(毛澤東)。

要完成好清理整頓網際網路借貸市場這個任務,需要政府和各環節的共同努力:

①政府監管部門在下達清退進度的同時,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細則及規範,並對當事各方(出借人、平臺、借款人)履責情況進行有效檢查與監督,幫助解決各環節間的協調和問題。這是監管部門不忘初心、執政為民的應盡之責。

②借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古今中外婦孺皆知的社會公德和良知。借款人必須依法如約歸還所借本金及合法利率的借款利息。對於逾期不還、屢催不還的“老賴″,國家應出臺嚴厲的懲罰措施。

④平臺應該無條件償還出借人的本金,以及至少按法定利率計算的利息。

⑤平臺是清退成敗的關鍵,是監管的重心。平臺必須儘早依法依規作出可行的清退方案,並積極實施。在法催進度和執行中如遇難以解決的問題,應積極爭取政府部門的幫助支援。對於故意拖欠、轉移、侵吞出借人權益的,國家應出臺嚴厲的懲罰措施。

最後說一點:有人說出借人難辭自身輕信和貪心之咎。但應該看到,這種出借行為正是他們基於對形勢、社會和國情的正面、積極向好的認知與判斷而作出的舉動。十年來,這些事實上並不富裕的勞動者,從牙縫裡省下點錢,投入事實上被國家允許存在的網際網路創新金融平臺,既可得到高於銀行的回報,又可解小企業融資之難,何錯之有,非得由他們來承擔暴雷帶來的本應由無良平臺和”老賴”們承擔的慘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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