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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電商曆經四年成長,從一開始只有淘寶和蘑菇街兩個平臺的參與,發展到疫情影響下成為各電商平臺的標配。如今,直播帶貨正以洶湧之勢成為中國企業追逐的熱潮。

然而,從11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點名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直播間,到11月23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釋出的《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加強網路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作為2020年最大的風口之一,甚囂塵上的直播帶貨似乎終於進入了冷靜期。

事實上,不論是頭部主播辛巴帶貨燕窩翻車,還是汪涵直播帶貨退貨率超70%,在各種“流量造假”“產品造假”事件頻出過後,直播帶貨進入下半場已經是市場共識。從直播風口到直播亂象,電商直播終將回歸電商本質。

直播電商仍將實現進一步增長

直播電商作為以直播為渠道來達成營銷目的的電商形式,是數字化時代背景下直播與電商雙向融合的產物。不可否認,儘管直播電商的本質仍是電商,但其以直播為手段重構“人、貨、場”三要素,與傳統電商相比,擁有強互動性、高轉化率等優勢

當然,直播電商的勃興,離不開數字技術的發展、各電商平臺的推動、商家對營收渠道擴充套件的探索、KOL網紅文化形成以及各類政策扶持。

網際網路頻寬技術、基礎資源提升為網際網路直播提供了良好基礎條件,而採集硬體和系統升級、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和美顏演算法最佳化、編碼標準及晶片升級、雲計算應用及CDN技術快速發展,保證了網際網路直播更流暢、更美觀、更即時。網際網路的發展,為使用者和主播同時帶來更好使用體驗,為直播行業發展帶來更多可能性。

並且,網際網路加持著網紅經濟的發展,使國內誕生了一批具有網路影響力的KOL達人。KOL透過自身影響和獨特優勢,對已形成一定規模的粉絲群體進行購買與成交上的精準高效營銷。自帶較高轉化率特徵的KOL,逐漸發展成為直播電商中的核心要素“人”,即主播。網路紅人文化的形成與KOL影響力的滲透,同樣驅動著直播電商的蓬勃發展。

從供給端來看,電商行業經過多年發展,拓新使用者成本在不斷升高。據電商財報測算,2017-2019年阿里巴巴、拼多多、京東獲客成本整體是增長趨勢。於是,憑藉直播產生的社交流量成本較低且轉化效果顯著的優勢,直播成為眾多商家獲取流量新方向。

透過直播實時互動,商家實現商品到消費者的高效觸達,大大縮短了消費者的決策時間,刺激消費需求的產生。與此同時,直播場景下優惠的商品價格對消費者具備一定吸引力,價格直降、優惠券、抽獎等優惠刺激下,消費者剩餘形成。加之“限量”、“在直播間首發”等商品標籤以及主播自身的“種草”能力,消費者剩餘心理較易轉化為購買行為。

此外,直播電商的強互動性和社交性、沉浸式購物體驗,深受消費者接受和喜愛。2019年淘寶直播日均觀看使用者數較上年同比增長超150%,每天觀看時長超過1小時的使用者同比增長40%。龐大直播使用者體量成為直播電商發展、變現基礎和動力。據CNNIC統計,截至2020年3月份中國線上直播使用者規模達到5.6億人,較上年增長29%,為近4年來最高增長率。

在歷經4年高速發展後,直播電商生態已逐步完善——中游平臺方、MCN機構及主播,實現上游商家與下游消費者的連結。隨著參與者隊伍的不斷壯大,“人、貨、場”三要素日趨多元,直播商品與內容、主播型別、直播場景、營銷形式均將得以豐富,拓展直播電商價值邊界。而5G技術的最佳化,讓更為互動、真實、高畫質的線上購物體驗得以實現,這也為直播電商行業帶來更多想象空間。

2016-2019年,直播電商年均市場規模增速均保持在200%以上根據億歐智庫測算,2019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總規模約4200億元,較上年增長200%,預計在 2020年將達到8570億元,年複合增長率高達314%。顯然,在資金、政策等紅利加持下,直播電商仍處於爆發期,並且還將實現進一步增長。

可以說,是直播電商縮短了“貨”的傳播路徑。KOL的賦能和供應鏈服務商的加入,縮短了從生產製造到消費者的途徑,改變了消費者購物模式。

繁榮背後的虛弱和泡沫

時下,直播電商行業方興未艾,增速高、滲透率提升空間巨大。直播電商作為數字化時代背景下直播與電商雙向融合的產物,順應著技術發展的長期趨勢,仍將在滿足消費需求的同時對品牌進行重塑和為平臺帶來新發展。但同時,隨著各大平臺加碼直播電商佈局,在行業高速發展的背後,危機也逐漸浮出水面。

一方面,隨著行業內競爭加劇,人才爭奪日益激烈。MCN機構面臨“籤不到優質主播”和“簽到了卻管不住”的兩難境地,行業內規範化程度低也給行業生態帶來不良影響。

在消費者對主播直播帶貨新鮮感和好奇感過後,主播型別由於內容差異不明顯、審美疲勞使得同質化問題凸顯。以明星帶貨為例,隨著直播場次的增加,明星帶貨銷售額遞減。消費者在新鮮感退卻後,對主播同質化的直播形式和內容產生審美疲勞,導致帶貨量呈下降趨勢。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直播帶貨的資料決定了一位主播的“身價”。商家坑位費和佣金的多少,主要根據主播的人氣和帶貨業績來決定。 同時,更多的流量,也會給主播帶來更多議價權。因此,在直播電商追逐“全網最低價”的時代,主播只有擁有更多流量,才能在與品牌方的合作中佔據主動權,進而拿到更優惠的商品,吸引更多的流量。

這也導致了透過資料造假營造出高人氣假象這一現象的頻現,這甚至成為不少主播維持生存的方法。比如,在李雪琴親歷直播帶貨造假的事件裡,雙十一當天,李雪琴作為嘉賓參加了某平臺的一場科技直播帶貨,最終觀看人數達311萬人。結果被曝其實只有11萬真實觀眾,而和她互動的大部分也都是虛假的機器人粉絲。

此外, 隨著行業的發展,藍海變紅海,馬太效應也已經顯現。目前,直播電商行業入局者井噴式增長,而直播帶貨的邊際效益卻在逐步遞減,大部分資源向頭部機構和達人集中。

頭部主播的收入也拉高了帶貨主播的平均薪資,據BOSS直聘釋出的報告,2020年上半年,帶貨主播的平均月薪為11220元。然而,71%的主播月薪收入在1萬元以下,每天工作10-12個小時是生活常態。但顯然,在直播電商高度競爭的行業,這種帶貨主播之間的競爭白熱化,甚至達到兩極分化的程度,這將不利於直播電商長遠的發展。

另一方面,雖然短期各大直播平臺都在圍繞流量進行爭奪,但直播電商的本質是“貨”,貨品質量對直播電商生態起著至關重要作用。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調查報告,消費者沒有參與直播電商購物佔比最多的一個原因,就是擔心商品質量沒有保障。

同時,上市公司如涵控股年報顯示直播帶貨具有高退貨率性質,背後原因也可能是因為消費者不滿意商品質量。據統計,直播電商平均退貨率為 30%-50%,高於傳統電商退貨率的10%-15%,是品牌官方電商銷售渠道退貨率的2-3倍。

此前,網紅辛巴直播賣燕窩,被消費者和職業打假人王海質疑其賣的燕窩為糖水。一時間“40元燕窩成本不到1元”、“燕窩其實就是智商稅”等言論紛紛上了熱搜,而諸如此類的事件更是在在不斷攀升。這也提示行業參與者,聚焦GMV高增長的同時,也應加強商品品控,實現消費者的有效留存,引導復購行為產生

終於,在近半年來直播帶貨引發一系列“流量造假”、“產品造假”現象後,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釋出了《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加強網路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規範行業亂象。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近10份直播行業監管檔案出臺。這也體現出了當局的態度,直播帶貨終將實現從野蠻生長到規範發展的徹底轉型。

直播電商作為數字化時代背景下直播與電商雙向融合的產物,是數字經濟時代下的大勢所趨。在看到直播電商繁榮的同時,我們也要警惕其背後的亂象和泡沫。終究,直播帶貨會回到其電商的本質,圍繞“貨”而展開。最終,只有注重提升商品的“品、效”,直播電商才能夠歷久而彌新,增效且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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