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超話]# 今年開始,越來越多的人都因為因比特幣交易而被凍結銀行卡,我為此還專門寫了一篇文章《對於因比特幣交易而被凍結銀行卡的幾個應對方案》,透過評論發現了幾個問題,就是有一些人不單單是被凍結銀行卡,甚至被刑事拘留,他們大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就是虛擬幣場外交易商,簡稱OTC。
專門進行虛擬幣入金與出金的OTC
OTC究竟是怎麼來的?首先OTC在虛擬幣市場一開始是沒有的,2013年之前,國家對虛擬幣交易是沒有任何監管的,當時甚至用淘寶就能買賣比特幣,在2013年底,央行釋出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禁止銀行個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任何參與比特幣及虛擬幣的交易,當時比特幣暴跌,也死了一大批交易所。然後交易所換了一種方式,入金是以充值卡的形式,出金則用公司的對公賬戶進行轉賬。然後隨著以太坊的興起,虛擬幣交易又在國內再次發展了起來。
然後到了2017年國內開始各種瘋狂的ICO,於是乎在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釋出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中裡面有兩個重要內容,一個是ICO為非法金融活動,要全面禁止;另一個所有境內數字貨幣交易所限期關閉。然後99%的交易所都關了,剩下的出海。其實出海也就是換了個皮,人還是那些人,手法還是那些手法,但最大的問題就是出入金。
誠然,交易所的註冊地址在國外,但出入金如何還是公司賬戶,那警察是不會放過你的,還是違規。於是乎這些交易所的天才們想了一個辦法,做了一個線上個人交易市場。好吧,我交易所買賣是禁止的,但個人私下交易不是違法的吧。後來發現這種方法不方便,比如說有的額度太大,沒人能買的起,然後又一個天才出現了,叫個人分割式交易,就是你買賣額度大沒關係,可以一次少買點。由於買賣的價格是自訂的,所以有人發現可以透過這個來做中間商獲利,於是乎OTC就這麼出現了。當然,我說的是一個漸變的過程,其實很多交易所一開始就直接做OTC了。
OTC的本質是什麼?OTC的本質就是交易所為了避免自己違規,而將出入金的交易風險轉嫁給個人的這麼一個過程。而很多人為了利益而紛紛冒險進入這個領域,請注意,我們稱之為場外交易商,這個商字就意味著當你獲利的同時也要承擔對應的風險。舉個例子,我文章的評論下面就有一個出事的,說是一天出入金79萬,那手續費待多少,真的是躺著賺錢,但後來因為接收贓款而被刑事拘留。
OTC可能涉及到的刑事責任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為犯罪分子提供了客觀的洗錢行為。因為OTC大都掛接在境外交易所上,所以公安機關無法調查該OTC是否違規。調查的起因一般都是因為電信詐騙或者其他犯罪行為導致的洗錢發生。也就是說,單純在交易所做OTC,不出事警察是不會找你的,也找不到。但人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只要一直做下去,出事的可能性將一直伴隨。
目前最常見的就是基於電信詐騙的洗錢罪,我不是專門的律師,不是很清楚OTC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犯罪分子洗錢是否入刑,但我知道很多OTC因為這個被羈押了37天才出來。另外有一點是比較確定的,因為提供的洗錢的客觀事實,央行大機率會對OTC進行懲戒的,主要的懲戒手段一般是幾年進黑名單,不能開卡,不能貸款,不能從事與會計財務相關的業務。相比之下,單純的個人買賣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則會免責。這就是為什麼同樣是買賣虛擬幣,為什麼處罰的差別如此巨大。一般來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個人虛擬幣買賣是免責,而OTC要承擔央行的懲戒,大機率還會被羈押。而在知情的情況下,還可能被判刑。
還有一種容易出事的就是基於USDT的OTC,這種OTC除了洗錢外,還往往用於國內資金向境外轉移。已知的案例不多,不過一旦警察順藤摸瓜找到你,一樣也跑不了。
一種特殊的OTC(基於QQ群的OTC)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OTC就是基於各種QQ群或者微信群。按理說這種熟人私下交易本身是沒有問題,也是合乎國內法規的,但問題是,個人無法稽核與你交易的這個人的合法性,也就是,他這個人也許是沒問題的,但他的資金不一定就真的沒有問題。而且因為是熟人交易,公安機關也有權懷疑你參與相關案件,也許到了最後你也是無責,但過程會非常的鬧心。
遊走在法律邊緣的OTC我之所以寫這篇文章,是因為太多的人問我怎麼做OTC。我只能說在國內並且為中國公民提供OTC服務是禁止的,當然這種禁止不是說你做了就會被抓,而是國內電信詐騙一日不禁,做OTC就一日可能會出事。還有人問我,那申請一張境外卡就沒事,我真的特別無語,我是想告訴你風險,而不是教你怎麼鑽法律空子,要知道,只要交易的雙方主體在境內,你用什麼卡都能找到你。
我想說的是,為什麼交易所放著這麼大利潤不去賺,而給各個OTC機會,其實就是因為他們怕出事,所以把風險轉移出去。
所以最後我在這裡希望各位小白在做OTC之前,先問一下自己是否能承擔這樣的風險,要知道,這個風險可比單純的虛擬幣買賣大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