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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訊集團中國區高階副總裁張玉國

轉眼之間,2020年已到收尾階段。距離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2020年4月9日)也已經過去了8個多月。是時候總結一下,全社會對這份重要檔案的落實做得怎麼樣,資料開放共享進展如何。資料之所以能夠成為生產要素,必須進入生產過程,因此資料開放共享和流通是前提。個人以為,關於資料開放共享,還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甚至錯誤的認識,突出表現在以下十個方面。集團勵訊集團勵訊集團

#觀點1:我國大資料產業已經發展得非常好了,下一步不能圖快,需要謹慎行事。

不完全正確。

應該說是現狀可喜,挑戰很多,前景光明。尤其不能盲目樂觀。據統計,2019年我國大資料市場1500億美元[1],這個規模算很大嗎?以中國的體量,還不算大。我所在的勵訊集團(RELX,英國富時指數公司)是專門做大資料的專業公司,2019年收入就有100億美元。在中國市場上,還沒有看到像勵訊集團一樣規模、有國際競爭力的專業大資料公司出現。勵訊集團在國外市場上可以從2萬多個數據源公開獲取資料,國內這樣大規模的資料交易市場還沒有建立起來。

我堅信中國大資料產業有廣闊的前景。原因有三:一是人口紅利。資料歸根結底是人類活動產生的。我國擁有14億人口,美國3.28億,英國0.67億。未來人工智慧和大資料技術能夠捕捉採集到更多的資料,觸達更多的人群,我們因人口紅利而帶來的資料紅利還會進一步顯現。人口規模也意味著市場規模,中國擁有超大的市場規模,這些都是國外無法比擬的。二是某些領域技術領先。比如5G、人工智慧某些技術應用、雲計算、大資料等等。三是政府頂層設計能力強。國務院2015年就頒佈《大資料發展綱要》,今年中央檔案又把資料作為重要生產要素,與土地、資本、勞動力和技術並列。2020年全國人大發布的《資料安全法(草案)》《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也明確了促進資訊資料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等原則。

可以說,發展大資料產業,現在頂層設計和思路已經非常好了,關鍵是執行好、落實好。“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所以下一步要大力發展,而不是縮手縮腳。

#觀點2:資料安全高於一切,這個問題不徹底解決,不能發展大資料產業。

似是而非。

人類存在了170多萬年,一直面臨很多安全問題。比如火,曾經為人類文明發展做出過無與倫比的貢獻,給人類帶來了溫暖、健康和光明。但是,火災(自然或人為)至今仍然無法徹底解決,給人類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威脅,難道人類要停止用火嗎?再舉一個例子,談到安全問題,什麼安全最重要?當然是人類的生命財產安全。從這個角度看,有比交通安全更重要的嗎?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接近125萬[2],但我們顯然不能據此倡議:停止發展汽車行業,停止發展道路交通,步行最安全,讓我們回到步行時代吧。資料安全雖然很重要,但我不贊成把這一問題無限上綱,它只是人類面臨的諸多安全問題之一。

所以,資料安全與人類面臨的所有安全問題一樣,要在發展中解決。就像交通安全一樣,資料安全也要透過規則制定(如交通規則)、基礎設施建設(如道路質量、交通標識)、宣傳教育(如不闖紅燈),特別是技術進步(如更安全的交通工具)來解決。

#觀點3:涉及個人的資料關係到隱私,太敏感,不能隨便開放。

似是而非。

首先,不是所有的個人資料都關係隱私,很多資料是個人資料,但無關隱私,或者說相對不敏感,比如手機號碼,很多人都印在名片上,我們能說他把隱私公開出來了嗎?其次,不是所有收集、使用個人資料的行為都是為了刺探個人隱私。很多時候,是機器和演算法“看到”了你的個人資料,但不是背後的人。第三,大資料產業歸根結底要服務於人類,要為人類提供價值。而最有用、最有價值的資料往往是涉及個人的資料。

比如,疫情之下,商業網站利用視覺化的手段,展現最新的疫情資料,非常有用,背後就是個體的健康資訊(屬於個人隱私和敏感資訊)。再比如,大家使用導航APP避開堵車路段,給生活帶來了方便,給社會節約了資源,那是因為每個車主貢獻了位置資訊(也屬於隱私和敏感資訊)。打個比方,說個人資料太敏感不能隨便開放,就像說“菜刀、打火機太危險,不能隨便賣”一樣,重要的是管制非法行為而不是管制資料本身,重點是研究如何保護個人隱私,治理非法利用個人資訊、侵害個人隱私的行為,而不是把個人資料捂起來。隱私保護與資料安全一樣,要在發展中解決,前文已有論述。

#觀點4:資料安全和隱私保護,世界各國都在加強管理,中國不能放鬆,不能出頭。

似是而非。

各國都在加強管理,也都在強調發展。重要的是從國家利益和人民福祉出發,綜合平衡看待大資料產業發展和資料安全、隱私保護。歐盟由於歷史等種種原因(包括二戰前法西斯非法收集猶太人資訊),對於個人資訊的使用管理過嚴,導致至今沒有出現全球性的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很多專家都指出了這一點[3]。歐盟自身也在轉變,今年2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了《塑造歐洲數字未來》的戰略規劃,強調“資料是經濟發展的命脈;歐洲已經為未來的資料經濟做好了準備”,準備拿出22億美元打造歐盟雲計算平臺,[4]又計劃推出《數字服務法案》《數字市場法案》等, 擴大資料的共享及流動。

平衡安全與發展,是大資料產業行穩致遠的基礎,其中發展又是關鍵中的關鍵。這既涉及到國家利益,又涉及人民福祉。迅速發展大資料產業,增強國力,在全球競爭中取得先機,是維護國家利益的重要方面。充分發揮大資料產業溝通上下游和產業鏈的功能,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讓更多人過上幸福生活,是提高人民福祉的重要步驟。今年疫情突如其來,很多中小企業面臨困難,有些人甚至失去了工作。李克強總理在兩會記者招待會上動情地說:我們有9億勞動力,如果有工作機會,就是9億雙創造財富的手;如果沒有工作機會,就是9億張吃飯的口![5]

特別需要提出的是,疫情反而凸顯了數字經濟的重要性。網上購物、數字會議、遠端教育、線上娛樂等等實現逆增長。勵訊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在中國增加了上百個就業崗位。後疫情時代,數字經濟、智慧經濟的重要性將進一步上升。

從國際規則制定角度看,中國在網際網路、5G、人工智慧和大資料的某些領域已經領先世界,當你跑在隊伍前頭的時候,就不能往後看。在資料安全和隱私保護的立法立規方面,理應有中國自信,貢獻中國方案。要實現從國際規則的學習者、遵循者到制定者的轉變,要從跟跑、並跑到領跑。

在全球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和逆全球化抬頭的今天,中國反而應該高舉全球化和發展的旗幟。國務委員、外交部長王毅在2020年9月全球數字治理研討會上代表中國發起“全球資料安全倡議”,其中包括“兼顧安全發展”等資料安全三原則,特別反對數字保護主義,他指出:“保護資料安全對數字經濟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各國都有權依法保護本國的資料安全。同時,也都應為所有企業提供開放、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數字保護主義違背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不符合全球化的時代潮流,不但有損全球消費者公平獲得數字服務的權利,最終也會阻礙自身的發展。”

Cirium透過大資料洞察航班資訊

#觀點5:大資料領域不能亂了再管,立法要走到前頭,司法、執法要嚴。

部分正確。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周漢華老師寫過一篇非常好的文章《網路法治的強度、灰度和維度》,特別強調網路和技術立法要注意“法治的灰度”。什麼是灰度?就是在非黑非白、看不清方向、琢磨不透的時候,不要急於立法,限制了創新。他說:“進入網際網路時代,等於進入無人區,面臨的都是前所未有的新問題,而我們現在的法律大多是網路時代以前的法律,不少都難以適用網路時代的要求。網路時代的新規範究竟應該是怎樣的,現階段未必馬上都能看得清,沒有人有肯定答案,必須在未知中逐步探尋,不適合馬上立法。”[6]為此,並非在所有的領域,立法都要走到前頭。

司法和執法也要有大局觀,對於新技術、新業態、新經濟,要有包容審慎的態度,要慎重運用公權力,注意司法執法案例給社會傳遞的資訊、帶來的影響。李克強總理也曾講過,“幾年前微信剛出現的時候,相關方面不贊成的聲音也很大,但我們還是頂住了這種聲音,決定先‘看一看’再規範。如果仍沿用老辦法去管制,就可能沒有今天的微信了!”[7],並要求政府部門對待各類新業態、新模式要有“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態度。

那是不是在過渡期就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甚至放任不管了?從歷史長期的角度看,一切良法善治,其最終目的都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什麼是最大的社會公平正義?就是人人都有飯吃,廣大人民群眾過上幸福生活。一切良法美意,都要兼顧“天理、人情與國法”。經濟得到發展,人人都有飯吃也是最大的天理和人情。只要心裡有這桿秤,就會在激流中站定腳跟,在迷霧中找到方向。

#觀點6:資料權屬問題非常重要,這個問題不搞清楚,無法開放共享和利用資料。

似是而非。

資料作為一種資源和生產要素,有一個特點,就是非排他性,與土地、資本、勞動力和大部分的物理資源不一樣。一個蘋果被別人咬了一口,你就無法再吃到這一口,道理非常明顯。但是資料資源不一樣,被甲利用了,還可以被乙、丙,甚至無數的人利用。還有,一個人產生了資料,但這些孤立的資料不一定有價值,只有大量的資料集中到一起,被大資料技術進行分析和挖掘,才會產生價值。

資料資源的這種“柔性“特點,要求我們慎用物理資源的硬性強保護原則。浙江大學網際網路法律研究中心的高豔東老師講得很好:“資料資源的特殊性決定了確定資料權屬時,不能採用類似房產那樣的絕對權利理念,而應柔性賦權、減少資料交易壁壘。歐盟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採用了類似於所有權的強保護理念,確立個人資訊自決權(如遺忘權、可攜帶權),為資料流動設定了極高的制度門檻。嚴格的絕對權屬性導致歐盟的資料經濟整體落後於中美。為此,歐盟有計劃推出《數字服務法案》《數字市場法案》等,擴大資料的共享及流動。未來立法,不應一味強調資料的歸屬權,而應讓更多主體有資料的共享權。”[8]

華東政法大學大資料政策法律研究中心的高富平老師說:“從經濟學的角度講,最基本的邏輯就是誰創造價值,誰控制資料。”[9]浙江大學高豔東老師說:“資料本身不產生價值,資料加工和分析才產生價值。在工業時代,超市、銀行記錄了大量的使用者的消費、金融資料,但沒有轉化為生產力。資料成為生產要素,得益於網際網路公司對資料的清洗和分析。”

資料權屬問題很重要,但我並不認為在這個問題搞清楚之前,大資料產業就不能動。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讓我想起改革開放之初,關於“姓資姓社”問題的爭論。小平同志一句話定調: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同樣道理,關於權屬的爭論,關鍵看能不能讓資料價值發揮出來,為人民創造就業,從整體上為社會增加福利。

#觀點7:資料是消費者產生的。當前大資料產業,只讓部分企業獲利,廣大消費者沒有獲得感。

錯誤觀點。

資料既然是一種資源,就符合市場交換規律。現在形成的使用者讓渡一部分個人資訊,換取使用網際網路公司、大資料公司某種產品、某種功能的狀態,也是一種市場條件下自然自發形成的狀態。畢竟這裡面沒有強迫行為,逼著消費者交出資料,如果廣大使用者和消費者認為“吃虧了”或者利益受損,他們是不會給把資料無償提供給企業的,或者“用腳投票”,把資料提供給能夠給他們帶來淨利益的企業。

談談“獲得感”:既然是一種感覺,比較個人化,我就談一點個人經歷。我年輕的時候,九十年代初上大學,那個時候火車慢,車次又少,從東北到西北,要坐近60個小時的火車,中間倒兩次車,加起來路上走三天兩夜。出發地還能勉強買到硬座票,但一到轉車的地方就很難買到票(甚至無座票)。北京火車站的廣場上人山人海,賣票視窗前排著長長的隊伍,警察不得不提著長棍站在高處維持秩序。那個場景我到現在還記憶猶新,導致我很長一段時間內對火車站都有心理陰影。而現在拿著手機,可以買到全球任何一個地方的機票、車票,這就是大資料發展帶來的獲得感。為此我讓渡了部分個人資訊,甚至是敏感資訊: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等等,但我換來的是極其有價值的生活便利和效率提高,甚至很難用金錢來計算。這就是一種獲得感。

我們所讓渡的個人資訊,還可能給其他人創造就業機會。有一次在上海出差,我使用叫車軟體叫了一部車,司機是東北人,退伍軍人,剛來上海做專車司機2周。他告訴我,在部隊4年,沒有學到任何特殊工作技能,除了站崗什麼都不會,如果沒有叫車平臺,他在東北老家農村很難找到工作。上海路況複雜,沒關係——有導航軟體,哪裡堵車也一目瞭然,如果沒有車主共享位置資訊,我們如何知道哪裡堵車?

#觀點8:政府資料開放是政府資訊公開的一部分,政府資料是透過公共財政採集的,是公共財產,不能再次收費。

似是而非。

政府資料開放與資訊公開不同。復旦大學數字與移動治理實驗室主任鄭磊教授專門研究政府資料開放,他說:“第一個區別是開放資料要把資料開放到底層的、原始的資料,而傳統的政府資訊公開可以只公開經過加工分析的資訊,甚至是一些檔案。第二個區別是政府資訊公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而開放資料的主要目的是推動政府資料再利用。”[10]我認為這非常關鍵,不能把政府資訊公開等同於資料共享。鄭磊老師還提到“資料的溫度”(價值),我們希望看到更多“有溫度”的政府資料開放出來,而不是“冷冰冰”、沒有價值的資料。

這裡所說的政府資料,是指政府機構利用公權力行使行政職能時所採集的資料,也包括部分國有企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所採集的資料。這部分資料往往是最有價值的資料,一旦開放共享利用得好,會給社會創造巨大價值。據2015年的統計,隨著電子政務建設的不斷髮展,各級政府積累了大量與公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資料,掌握著全社會資訊資源的80%,其中包括3000餘個資料庫。[11]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兩會上聽取人大代表的建議後,立即表示:“政府掌握的資料要公開,除依法涉密的之外,資料要盡最大可能地公開,以便於雲計算企業為社會服務,也為政府決策、監管服務。”中央十四五規劃建議中提到“擴大基礎公共資訊資料有序開放,建設國家資料統一共享開放平臺”,我們對此充滿期待。

政府資料開放能不能收費?有爭議。表面上看,政府資料是透過公共財政採集的,不應該再次收費。但高速公路、公共汽車、地鐵,都是公共資源提供的,為什麼可以收費?

有一句話說得好——免費的往往是最昂貴的。如果政府資料開放共享不收費,可能會帶來兩個不良後果:一是沒有資質的企業甚至個人都可以免費獲得政府資料,很可能會造成公共資源被濫用、被浪費。二是對資料擁有機構沒有任何激勵措施,他們不願開放資料,即使把資料開放出來,很可能資料質量、服務質量也大打折扣,甚至走走形式和過場,敷衍了事。最後使整個社會綜合成本上升——使資料開放變得更加昂貴。

最好的政策往往不是保證“程序正義”,而是保證“結果正義”,符合人性的政策才能持久。說一點個人經驗:我曾經在某機關工作過十幾年,有一年,單位食堂進行改革,伙食質量大大提高,並且免費,員工評價很高。但是不久發現一個問題:食物浪費現象嚴重。後來食堂進行了一個小改進:每人發一張卡,每次收費5毛錢,結果食物浪費現象大大改善。這就是抓住了人性(人類並不完美),只要增加一點成本,人們就更加珍惜食物。

政府資料到底要不要收費?我覺得要採用市場經濟的思路。經濟學家薛兆豐在“網紅”教材《薛兆豐經濟學講義》中建議,治理大城市交通擁堵,可以考慮收取“擁堵費”。他說,收擁堵費當然不能多出幾條車道,但是收了擁堵費之後,那些需求弱的人就會被勸退,他們空出來的道路實際上就是增加了供給。擁堵費越高,人們就越願意把道路讓出來,給需求更高的人。美國華盛頓市就實行“實時路權拍賣系統”。如果不收取擁堵費,大家都堵在那裡,才是時間和金錢最大的浪費。

所以我認為,獲取政府資料要設定一定的門檻,但這個門檻最好不要變成行政審批,容易造成低效甚至尋租和腐敗。最好讓市場規律來配置。其實,政府資料收費又何妨?收來的費用再用於公共支出就可以了。國外也有先例:勵訊集團在美國市場上,可以從2萬多個數據源公開獲得資料,其中很多是政府部門的資料,需要支付費用,比如從50個州的交管部門公開購買交通違章資訊,給保險公司提供車險大資料分析服務。

#觀點9:資料開放會導致資料黑市和灰市。

錯誤觀點。

有一句話說得好:“當貪婪遇上管制時,黑市就產生了。只有貪婪,沒有管制,或只有管制,而沒有貪婪,都不會有黑市。”[12]資料黑市和灰市的出現,恰恰是因為沒有正常的資料交易市場。這裡必須說明,政府並沒有管制資料交易,相反,從2015年國務院釋出《促進大資料發展行動綱要》以來,各地紛紛設立大資料交易所、交易市場和大資料局等主管部門。為什麼還會出現資料黑市灰市?

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黑市的出現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禁止的產品(如毒品、武器),現實有需求,就形成黑市;二是監管嚴重抑制了市場供求關係和交易,就出現黑市。資料問題主要出在第二種情況。當大家“談數色變”,資料變成“數懼”,資料擁有者不敢拿出來交易,當前文所說的“不敢、不願、不會”抑制了資料的提供,現實又有需求,便給資料黑市提供了可乘之機。說到底,資料黑市的出現是因為公開、透明、健康的大資料交易市場還沒有建立起來。據《財經》報道,作為國內第一家以大資料命名的交易所,貴陽大資料交易所從2015年4月成立以來,到2019年5月,累計交易額才4億元,多位受訪專家表示,這樣的成果沒有達到各界預期。[13]

2020年,“內卷化” 成為一個年度熱詞,它本是美國文化人類學者吉爾茨(Clifford Geertz,1926-2006)提出的一個概念。用俗話來講,就是“看起來熱熱鬧鬧,其實沒有實質性的進步,也就是沒有發展的繁榮”。[14]大資料交易要切忌“內卷化”。而這又需要法律法規和執法的鬆綁,需要資料擁有者敢於提供“有溫度的資料”。

#觀點10:為確保資料安全,資料應該直接開放給資料使用方(如銀行、保險公司),減少中間環節,不能開放給第三方。

錯誤觀點。

最基本的經濟學知識告訴我們,分工是市場經濟的一個基本特點,幾乎沒有不存在第三方的產業。打個比方,農民養豬、種菜、種小麥,屠宰場、菜市場、麵粉公司和超市是第三方,我們都是最終的食品消費者。現在因為擔心食品安全,要求農民不要透過麵粉公司、屠宰場、超市這樣的第三方,把生豬、蔬菜和小麥直接賣給消費者,讓消費者自己殺豬、磨麵粉,這顯然是不可行的。現代產業分工越來越細化,一定會有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第五方出現。

回到大資料行業,銀行、保險公司對大資料風控產品需求比較強烈,但這並不代表他們一定要在內部培植大資料處理分析能力,它們也不需要具備這種能力。它們需要的是提供好金融服務的本職工作,完全可以把大資料分析這樣的工作交給專業資料公司來做,自己的風控和精算部門進行最後把關。

如果按照上面“排除第三方”這個邏輯去推理,連銀行都不需要存在,因為銀行也是第三方,我們直接把錢借給企業就行了。這可行嗎?還有,銀行保險公司的資料安全保護能力不一定比第三方強,金融機構當然也要做好資料安全,要提升這方面的能力,但第三方大資料公司是靠這個吃飯的,如果不做好資料安全工作,飯碗就砸了(西方市場已有案例出現),所以一定會按照最高的標準做資料安全和隱私保護。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簡單的邏輯錯誤?在別的產業習以為常的第三方機構,在大資料行業反而不敢用?歸根結底還是大環境讓大家“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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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最後我想說,本文強調資料開放共享,法律法規和執法給資料鬆綁,絕不是反對監管。以我熱愛的足球比賽來說,規則明確、執法嚴格,才有利於梅西這樣的優秀運動員發揮,否則他會無數次被剷倒,無法給我們帶來精彩的射門。還要排除一個誤解,以為弱監管、不監管就會誕生更好的大資料產業。用上海交大何淵老師的話說,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世界上最好的網際網路公司應該出現在非洲、中東地區。我們呼喚的是安全與發展的平衡,讓大資料產業的價值充分釋放出來。我曾經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提到,中央4月檔案吹來春的氣息,大資料產業的春天快要來了,但現在還處在“乍暖還寒”時候,整體氛圍還比較“冷”。讓我們共同努力,加快步伐,迎接中國大資料產業蓬勃發展的春天!

張玉國

張玉國自2012年起擔任勵訊集團高階副總裁。此前的五年間任愛思唯爾(勵訊集團子公司)中國區總裁。2010年他創立了在華國際出版商版權保護聯盟(IPCC)並擔任常任主席。加入勵訊集團之前,曾供職於中央某機關,從事出版管理工作長達 12 年。2002 年至 2003 年,曾以訪問學者身份赴加拿大參加“中加學者交流專案”(CCSEP),先後在渥太華大學和西蒙·費雷澤大學(SFU)學習。主要研究領域為文化產業與文化政策,曾出版《國家利益與文化政策》、《文化產業與政策導論》和 《文化多樣性與人類全面發展》(譯作)等著作。

參考資料

[1] 《中國產業競爭力報告2020》,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10月出版。[2] http://www.cankaoxiaoxi.com/china/20151020/970477.shtml?sg_news[3] 塗子沛《數文明》,第323頁,中信出版集團,2018年10月出版。[4] 東西智庫《歐洲資料戰略》中文譯本(附報告)。[5] http://www.gov.cn/zhuanti/2020lhzlhjzwjz/hgzs.htm[6] http://sky.cssn.cn/fx/fx_yzyw/202009/t20200910_5181377.shtml[7] http://www.gov.cn/xinwen/2017-06/21/content_5204392.htm[8] https://opinion.huanqiu.com/article/412S8UMhYYF?bsh_bid=5571102816[9]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UyMTkxNg==&mid=2247488069&idx=1&sn=f84975acd22fa884bd03003080b1efa4&chksm=96cf7856a1b8f140e103bb9c8f406f6c7ccf3fe60f35f540666cedb8a278872a1052150ef986&mpshare=1&scene=1&srcid=1201RXQhrhxTYoQX85rKWEjp&sharer_sharetime=1608174483383&sharer_shareid=fbf07c3f0fe2fadb8ef641744fc9535e&exportkey=AUSIuytUiq9m9TTwTBVedfY%3D&pass_ticket=hbfbkvOMV66AXRBdWQxYTpSr6nnwgI39%2FXNOLnQyaCAT4QVJk9lFb159BcumEUCW&wx_header=0#rd[10]https://mp.weixin.qq.com/sbiz=MjM5NTA0MzIyMA==&mid=2649924234&idx=1&sn=f2b539a1376dff566f6ff87f87eee03a&chksm=bef88071898f0967889e01c0da1e37a0375317f1c4926440875140b3b3a6b4b53f15fbb226b2&mpshare=1&scene=1&srcid=1111gKOTVVQUHfgATBxoncqh&sharer_sharetime=1607741614036&sharer_shareid=fbf07c3f0fe2fadb8ef641744fc9535e&exportkey=AQ7jAI9CggSrGXGXqzG88M8%3D&pass_ticket=G6bB2gGGm0VoIC%2BN%2FVu0XH65Bnvi2VFNEXfiR%2BaClP1330ddfGiPFidnE1I75Qtf&wx_header=0#rd[11] http://www.gov.cn/guowuyuan/2015-03/07/content_2829215.htm[12]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751124059805991652.html[13] https://tech.sina.com.cn/roll/2020-04-11/doc-iircuyvh7214169.shtml[14]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829-126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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