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刷臉支付線下已基本具備試點應用的條件。記者了解到,有關部門將釋出人臉識別領域相關金融標準,以明確人臉資訊採集、傳輸、儲存、利用等環節的安全管理要求。
央行已將人臉轉接清算列入《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探索人臉識別線下支付安全應用,藉助密碼識別、隱私計算、資料標籤、模式識別等技術,利用專用口令、“無感”活體檢測等實現交易驗證,突破1:N人臉辨識支付應用效能瓶頸,由持牌金融機構構建以人臉特徵為路由標識的轉接清算模式,實現支付工具安全與便捷的統一。
人臉識別支付應用要遵循三大原則
在20日舉辦的金融網路安全論壇上,央行科技司司長李偉表示,在網路空間僅依靠人臉等單一特徵進行金融交易驗證,存在嚴重交易隱患。針對人臉識別支付應用,由於線上開放的網路環境中存在諸多風險,應用條件不成熟,而線下應用風險相對可控,基本具備試點應用的條件,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一是資訊採集要堅持“使用者授權、最小夠用”原則。人臉特徵是重要隱私,資料採集應提前告知資訊使用方式,明確獲得客戶授權,避免與需求無關的特徵採集,確保人臉特徵採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是支付交易要堅持“表達意願、多重認證”原則。考慮到人臉識別過程悄無聲息,金融機構要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充分尊重使用者的主觀意願,保護使用者的知情權、財產安全權等合法權益,不得在使用者不知情、未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發起交易,不要簡單地將人臉特徵作為唯一的交易驗證因素,必須根據風險等級結合使用者口令等其他因素進行多因素認證,平衡好金融服務的安全與便捷。
三是安全管理要堅持“風險補償、全程防護”原則。鑑於人臉識別高度依賴人工智慧演算法模型,攻防技術不斷迭代升級,因此要主動建立健全風險賠付資金、保險計劃、應急處置等風險補償機制,綜合運用多種資訊科技,加強人臉特徵資訊端到端的全鏈條安全防護,切實保障消費者資金與資訊的安全。
後續,人民銀行將對此強化監督檢查和安全評估工作。
應嚴防個人金融資訊的洩露、篡改和濫用
9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在首都金融科技發展研討會上指出,金融業要營造良好發展氛圍,解決不平衡問題,大型金融機構可向小型金融機構進行金融科技輸出,以大帶小、以強帶弱,讓所有機構都能夠搭上金融科技快車,享受金融科技發展成果。
他稱行業自律是監管的有益補充和有力支撐,是金融機構和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的橋樑。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自律組織作用以及連線政府和市場的優勢,推動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機構自治多位一體的金融科技發展格局。同時強調,人民銀行將多措並舉推動金融科技健康發展,建立健全金融科技監管體系,加強金融科技創新產品監管,為金融科技創新產品劃定剛性法律底線,設定柔性管理邊界;強化個人金融資訊保護,嚴防個人金融資訊的洩露、篡改和濫用,平衡好金融服務便捷和安全的關係;加強監管科技應用,防範新技術應用的風險。
支付寶高管迴應刷臉支付監管
對於在刷臉支付安全性的話題,近日支付寶相關負責人鍾繇迴應說:我們一直認為,在支付上的創新,尤其涉及到民生支付領域,一定是技術作為核心的能力,安全和風控是作為核心的保障。對消費者保護和對業務的創新拓展,它是一體兩面的,大方向上我們和監管絕對是一致的。
“我們其實非常理解司長的觀點,他們講具體的技術要求和對行業創新看法的時候,其實要看的是這個行業怎麼更健康,怎麼更好地去保護消費者,技術風險怎麼更系統地防範。因為行業除了支付寶,還有很多其他企業。我們從2014年就去儲備,不能說行業裡所有夥伴都有這樣的能力。從支付寶的角色來講,我們走得更早一點,儲備更多一點,看怎麼樣為行業發展做更多貢獻。”鍾繇說到。
談及監管的話題,支付寶生物識別負責人留召補充說,支付寶會以比外部監管、行業平均水平更高的尺度來要求自己。“我們的確會跟監管機構保持良好的交流,在實踐中遇到一些問題,還有技術上實踐的成果,和他們做分享,讓他們未來能夠做更好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