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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股份由林氏家族掌控,2006年上市。作為母公司,冠福股份不經營具體業務,主要透過十餘家控股子公司開展醫藥中間體、電子商務、房產租賃、黃金採礦業及商業保理業務等。2011年,因主業遭遇發展瓶頸導致公司經營困難,公司股票被“ST”。此後,透過剝離傳統主業及多個領域的外延式併購,業績提升,摘掉“帽子”。

由於林氏父子的一系列違規操作,讓公司揹負上鉅額債務及相關糾紛訴訟,冠福股份2018年10月再次被“ST”。因控股股東佔用非經營性資金、違規擔保、違反承諾,2019年1月,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冠福立案調查,相關當事人也在2019年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據福建證監局調查,ST冠福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2017年度報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負債及資產披露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半年度報告未披露對外擔保,臨時公告未披露對外擔保內容重大變更事項。

針對上述違法事實,福建證監局對ST冠福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罰款30萬元;對林文昌、林文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林文洪、張榮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黃孝傑、張光忠、黃華倫等18人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的罰款。

此外,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決策、主導和指使ST冠福違規對外借款、共同借款、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事項,張榮華默許、配合或參與實施上述部分事項,導致ST冠福資訊披露違法,性質較為惡劣,福建證監局決定對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張榮華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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