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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SEC的起訴書,兩名高管分別為:瑞波聯合創始人、董事會執行主席兼前執行長Christian Larsen和公司現任執行長Bradley Garlinghouse。起訴書稱,瑞波從2013年開始,透過向美國和全球投資者出售名為XRP的數字資產,在未註冊的證券發行中籌集資金。瑞波還分發了數十億XRP,以換取勞動力和做市商服務等非現金對價。根據起訴書,除了組織和推廣用於為公司業務融資的XRP銷售外,Larsen和Garlinghouse還進行了未註冊的XRP個人銷售,總額約為6億美元。

針對SEC就出售13億美元未經註冊的證券起訴Ripple,Compound總法律顧問Jake Chervinsky今日早些時候發推表示,這對Ripple來說非常糟糕。最壞的情況,那就是證券欺詐。如果XRP被認為是一種證券,XRP可能就不能使用了,而違反規定的行為對瑞波公司來說是致命的,對個別高管的調查是非常高調的,目前這就是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強硬態度。也就說如果起訴成功,XRP面臨停盤,轉賬或提現都無法執行,交易所可能會下架XRP來規避風險。

瑞波並非區塊鏈

很多對數字貨幣或區塊鏈有所瞭解的投資者基本都知道,區塊鏈專案是無法被徹底關停和封殺的,但為什麼到了瑞波這裡就不一樣了?事實上瑞波並非區塊鏈。曾經BitcoinTalk使用者leopard2就曾經表示,“只是友好的提醒,瑞波不是加密貨幣”。這個宣告獲得行內很多人響應。而瑞波執行長Brad Garlinghouse在內部會議上也曾承認,“我不稱其為加密貨幣,它不是貨幣”。

瑞波幣XRP是Ripple網路的基礎貨幣,它可以在整個ripple網路中流通,瑞波幣的運營公司為Ripple Labs(其前身為OpenCoin)。除了瑞波幣以外,ripple系統中還可以執行其他貨幣,其他貨幣比如CNY、USD,換句話說,而ripple系統是一套服務於銀行的閘道器協議內網轉賬系統,旨在促進快速跨境支付,與區塊鏈毫無關聯。而瑞波幣只是作為ripple系統中一種中間貨幣。而這套轉賬系統的處理節點全部由瑞波公司掌控,只有一個賬本,這和傳統中心化的公司沒有任何區別。這也就意味著如果瑞波公司被起訴成功,公司關停且所有節點全部被關停,那麼瑞波網路也就意味著被徹底關停和封殺,徹底停止運轉,大機率瑞波幣自然而然也會下架歸零。

使用者需提防風險

瑞波幣市值目前超過200億美元,隨著訊息的持續發酵,已經導致XRP的價格大幅下跌,已下跌逾20%。如果訊息屬實且起訴成功,XRP可能面臨更加嚴峻的狀況。投資者需要提前預防風險,最好轉移倉位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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