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罌粟花·梵高1886
【要聞拾遺】
恭請看官閱覽三圈(鏈礦幣)要聞先
1.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區塊鏈技術應用工作委員會在京成立
2.騰訊研究院近日釋出《變數:影響2021年的14個科技應用趨勢》,其中包括產業區塊鏈推動資料要素市場化
3.以色列稅務當局正在向該國的加密貨幣持有者發出通知,要求他們充分披露其加密貨幣持有情況,以便對其進行相應的徵稅
4.小米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公開了申請的區塊鏈相關專利,專利名為“生成區塊鏈的方法、裝置、可讀儲存介質及區塊鏈網路”
5.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開了申請的區塊鏈相關專利,專利名為“基於區塊鏈的案件比查詢方法、裝置、裝置和儲存介質”
6.李鳴:最看好的區塊鏈落地的應用依舊是DeFi,這是主要方向,DeFi是很重要的應用框架
7.Yam Finance社群透過投票,最終88.9萬枚YAM同意,1.96萬枚YAM反對,以97.84%的支援率決定取消Rebase機制
8.波卡聯合創始人:平行鏈測試網Rococo V1已啟動並執行
9.正構建PolkaDot資料雲平臺的Cere Network籌集150萬美元
10.開放式可程式設計保險市場Tidal Finance完成由KR1領投的195萬美元種子輪融資
11.“比特幣在2020年底已經突破15萬人民幣一枚,比特幣究竟是不是一場騙局?”登上知乎熱榜,現排名第三位,熱度1124萬
12.Ripple CEO:SEC在事實和法律上完全錯了 XRP是貨幣不是證券,我們充滿信心,我們在法律和歷史上是正確的
【進入正題】
吃瓜群眾,大多數認識瑞幸部分,少數人知道瑞波Ripple。瑞波市值在俺們村一般穩居第三,您細品……
昨日,SEC正式在曼哈頓地方法院對瑞波Ripple公司及其CEO Brad和聯合創始人Chris提起訴訟,指控被告從2013年開始透過持續的、未經註冊的數字資產證券(XRP)發行籌集到超過13億美元資金,違反了《證券法》的註冊規定。
事實上,關於XRP幣是否系證券的問題,瑞波公司已經和SEC爭議了近三年,但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
2018年5月初,投資者就已經向SEC提起訴訟,要求SEC將XRP列為證券,投資者將瑞波實驗室(Ripple Labs)和 Ripple 的執行長Brad Garlinghouse告上法院,因為其在銷售XRP時配合釋放利好吸引投資人,結果導致原告們虧損嚴重,他們認為該行為違反聯邦證券法和加州公司法。到2019年長達一年時間,這件事依然沒有解決,他們繼續提起新的訴訟。
但結果如我們所看到的,2020年,這件事依然沒有有效進展。所以,本次SEC向Ripple及兩位高管提起訴訟,不是起點,大概也不是終點。
為什麼投資者一直要求將XRP列為證券?是因為如果SEC最終將這種代幣認定為非法證券,它將受到嚴格的監管審查。同時,如果法院最終宣判 XRP是證券,也可以約束Ripple高管“傾銷”XRP的行為,也能限制購買XRP的投資人門檻標準。
從市場反應來看,這貨如鯁在喉,長期扯皮,懸而未決,大量散戶投資者心灰意冷,黯然離場。眾多交易所考慮到美國監管,可能主動下架 XRP 代幣。23日上午,就有兩家小型交易所 CrossTower 和 Beaxy 下架了 XRP。諸如 Coinbase、Bitstamp、Kraken 等美國合規交易所,下架的可能性不會小。特別是 Coinbase 目前正在尋求 IPO,在上市合規的要求下,主動下架 XRP 也不算是落井下石。
隔壁鄰居瑞幸¥12億跟SEC“和解”後,LK股價持續飆升,年底了,假如瑞波獻給SEC一筆“財政貢品”,事情是不是就好辦遼?胳膊擰不過大腿,你們歪果仁有時候得學學中國人的辦事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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