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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通知:

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對阿里投資收購銀泰百貨、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和豐巢網路收購中郵智遞的三個案子,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在處罰決定公佈之後,三家受罰企業已經積極表態進行整改。

廢話,不整改想上天嗎?

君不見,反壟斷之火已然燎遍全球了嗎?

美國四大科技巨頭谷歌、蘋果、亞馬遜、Facebook,正在遭遇網際網路有史以來最嚴苛的反壟斷調查。

2020年 10月,在長達16個月的調查之後,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長達449頁的科技反壟斷調查報告,直指四大科技巨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壓競爭者、阻礙創新,並損害消費者利益。

2020年 10月 20日,美國司法部連同美國11個州的檢察長向Google發起反壟斷訴訟,指控其在搜尋和搜尋廣告市場透過反競爭和排他性行為來非法維持壟斷地位。

歐盟也多次盯上科技巨頭,僅谷歌一家,歐盟近三年來對其開出的反壟斷處罰的金額已累計超過90億美元。

在11月,歐盟還指控了亞馬遜,稱其破壞公平競爭,涉嫌利用其規模、權力和“大資料”牟取對其平臺第三方賣家的不正當競爭優勢。

歐盟可能在明年作出最終決定,亞馬遜將面臨高達其全球營業額10% 的罰款。

回到國內,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21年經濟工作,會上要求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這是自我國《反壟斷法》生效以來,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明確表示強化反壟斷。

縱觀國內外的形勢,我們可以確定的說,2021年,將會是網際網路巨頭面臨的監管大年!

對於中國的網際網路巨頭來說,過去20年靠著保護主義和寬鬆的監管環境,在國內野蠻生長,賺得盆滿缽滿。

如今監管大棒砸下,ATM們,Are you ok?

1

前陣子君臨為大家分析了家家悅。

君臨認為:社群團購在未來或許會有一席之地,但過程絕對不會輕鬆,而類似家家悅這樣的區域型商超有能力抵抗很久。

當然,君臨的聲音是微不足道滴。

幾天之後,權威媒體人民日報也發聲了,家家悅直接迎來一個漲停。

今天,君臨就繼續順著零售這個行業,和大家聊聊反壟斷對零售業的影響。

線上線下結合的所謂“新零售”是大勢所趨。剛結束的政治局會議也提到,未來的工作重點包括培育新型消費,如無接觸交易、線上線下消費的融合。

而新零售概念的“締造者”傑克老師最近風水不順,各條戰線要麼被同業狙擊,要麼被權威媒體點名。

君臨看到有些人對於政治局會議提到反壟斷頗有幸災樂禍的樣子,好像巴不得電商被罰到破產。

但是,我們應該有一個理性的認知,反壟斷反的既不是公司這個主體,也不是公司的壟斷地位,而是公司的不合法行為。

這一點在今年一月釋出的《<反壟斷法>修訂草案 (公開徵求意見稿)》被明確提出。

那種要搞臭一個人、一家公司的作風還是趁早拋棄。

說得再直接點,一家公司透過市場競爭,合法的獲得了壟斷地位,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監管要做的是預防和懲罰公司濫用壟斷地位牟利。

所以,我們需要分析網際網路巨頭是如何取得壟斷地位、又利用壟斷地位做了哪些不合規矩的事情,以及未來整改後零售業會有什麼變化。

2

網路效應,資料優勢以及規模效應是網際網路企業的護城河。

具體來看,網路效應指的是使用平臺的人越多,該平臺對其他使用者的價值就越大。

作為平臺,公司必然會積累大量資料,使公司可以更加精確地提供增值服務;

而具有較高資料訪問能力的公司可以利用這些資料提高產品質量,吸引更多使用者,進而生成更多資料,形成一種良性迴圈。

同時,網際網路巨頭普遍會限制資料被競爭對手使用,從而扼殺競爭對手。

在這方面,傑克老師還是很有先見之明的,2015年他在貴陽“數博會”開幕式上表示:人類已經從IT時代進入DT時代,未來的核心資源是資料,(而不是石油)。

電商平臺也有規模效應,平臺為更多的商家提供服務時,平臺的建設總成本變化不大,而單位成本則會降低。

多個競爭優勢混合在一起,使得網際網路平臺成為最優的商業模式之一。

在美國,臉書、亞馬遜和谷歌分別對社交通訊、電子商務和搜尋三大領域實現了壟斷。

而在中國的電子商務領域,情況有點複雜了。

理論上,阿里巴巴應該在中國對標亞馬遜在美國的地位,但東哥愣是在阿里的陰影下把京東做起來,而拼多多則是在阿里最自大的時刻,抓住下沉市場的紅利崛起。

3

儘管在中國電商領域沒實現壟斷,但阿里仍然遙遙領先競爭對手。領先的程度,已經足以為許多違規操作提供空間了。

而線下服務領域,美團則是吊打同行,基本可以視為壟斷。

從徵求意見稿來看,壟斷行為具體包括:1)達成壟斷協議2)濫用市場支配地位3)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達成壟斷協議,似乎不太可能。

目前國內的電商領域競爭還是比較激烈的,阿里巴巴雖然領先於京東和拼多多,但也不能掉以輕心。

到線下零售業,以最近的社群團購為例,加入戰火的公司就更多了。

都是想吃獨食的主兒,沒誰願意和別人分享市場……

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指的是併購新興競爭對手然後關閉之,確保自己的壟斷地位。

這一點目前在國內還很少見。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則是發生頻率最高的事情。

在美國眾議院報告中有這樣的描述:

持續收集和濫用消費者資料是數字經濟中市場支配力量的體現。線上平臺產品看似“免費”,但可透過獲取使用者資料獲利。

所以衡量平臺企業市場支配力量的最佳證據是平臺在沒有引起市場反應的情況下侵蝕消費者隱私的程度。

支配地位可以讓公司在濫用消費者隱私的同時不用擔心失去客戶。在沒有真正的競爭威脅的環境下,平臺透過提取更多資料來鞏固支配地位,但願意提供的隱私保護卻更少。

巨頭可以自行挑選整個經濟中的贏家和輸家。他們不僅收取高昂費用,對合同條款施加壓力以及從依賴該平臺的個人和企業提取有價值的資料等。

濫用其作為中介的角色,以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其市場支配地位。小企業主依賴這些平臺來觸達使用者和市場需求,並需要為此做出讓步。

雖然會對經濟造成重大損害,但是由於缺乏選擇權,這種傷害反而成為了“經商成本”。

問題來了。

大資料殺熟算不算濫用消費者資料呢?

就在君臨正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刻,美團會員配送費殺熟的訊息正在網路發酵;更不用說此前阿里京東也多次曝光出“千人千面割千撥韭菜”。

二選一是不是巨頭在挑選玩家的入場資格呢?

以前是京東抱怨,現在是拼多多抱怨,但他們還有能力發聲,而那些被迫選邊站的小商家的聲音根本無法引起大眾的關注。

電商APP天天索要通話、錄音、拍照許可權算不算侵蝕消費者隱私呢?

不給許可權就不給用,這不就是典型的濫用我們隱私還不怕失去我們嗎,對這樣的霸王條款,弱勢的消費者哪裡有選擇權呢?

高昂的外賣佣金、逼迫中小餐飲店讓步是不是濫用中介角色呢?

今年4月份,多地餐飲協會發文投訴美團疫情期間漲佣金。

這算是國難財麼?

我們一邊讚揚外賣小哥們在武漢不懼疫情辛苦送餐,一邊容忍美團上吃商家下坑騎手?

君臨說點難聽的,就咱們這幾個網際網路巨頭,壟斷地位還沒美國對標企業穩,做出突破下限的行為卻比美國巨頭還要狠。

再來看看我們的反壟斷法徵求意見稿是如何列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

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社群團購的傾銷補貼。

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商家二選一。

沒有正當理由,對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大資料殺熟。

違規是實錘了,接下來就等法案通過了。

巨頭們也該收斂一下了!

4

展望一下未來巨頭們規規矩矩做生意的場景。

沒有二選一,商家可以自由尋找最適合的平臺,亦或者全平臺經營;沒有大資料殺熟,消費者放心購物,再也不用鬥智鬥勇;沒有低價傾銷,傳統行業可以公平的與網際網路巨頭決戰線下零售。

不過,君臨對線下零售的態度仍然是悲觀的。

在家家悅一文中,君臨就說過,未來只有體驗性商品和便捷性商品有較好的成長空間。

其他的實物消費最終還是會被電商侵蝕。

反壟斷開啟,只是斷了巨頭野蠻生長走捷徑的路子。

不許大資料殺熟,只是斷了不合理的超額收益;不許二選一,利好的是京東和拼多多,和線下零售無關;不許低價傾銷,只是延緩了巨頭攻克線下的時間進度而已。

網際網路巨頭天然享有的網路效應、規模效應和數字優勢,這是其商業模式的優越性;

線下的商超本來也就只有沃爾瑪、7-11這樣的巨頭才能享有規模效應,小商家除了依靠人的勤奮,別無優勢。

所以說,小攤販的核心競爭力是半夜兩點起床,三點去批發市場進貨;

夫妻店的核心競爭力是24小時營業、和每一個居民打好關係。

但這樣的苦,有幾個人能吃的了呢?

最終,零售行業還是逃不過集中度提升的宿命。

百萬夫妻店轉型品牌便利店,小攤販轉換為錢大媽;經營不善的商超市場份額留給沃爾瑪永輝……

而在這個過程中,網際網路巨頭的入股、數字化改造也會持續不斷的進行。

還有一點,中國的電商巨頭是具有世界級的競爭力的。

阿里巴巴僅靠自己的力量打敗了ebay,而京東和拼多多又是在阿里的打壓下發展起來的。

與此同時,中國線下商超的競爭力卻不夠看,供應鏈和管理能力都較國外同行相差甚遠。

所以,沃爾瑪能夠反向進軍線上,成為美國第三大線上零售商。

但中國的線下商超恐怕還需要藉助網際網路巨頭的力量來獲取市場份額。

中國零售業最肥美的肉,最終還是屬於網際網路巨頭的。

接受它們的寡頭壟斷地位,但堅決反對它們不合法的壟斷行為,是消費者最利己的選擇,也是監管者必須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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