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央行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通知》”)。
《通知》表示,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最重要的是,這次通知但不影響個人、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用現需要,對監測非常規大額用現行為有針對性。
《通知》稱,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為期2年,分地區分階段實施。試點先在河北省啟動開展,各項業務平穩推進後,適時在浙江省、深圳市開展。業務試點先行推進,資訊系統配套跟進。
近幾年來,雖然中國非現金支付業務迅速發展,但流通中現金總量平穩,大額現金交易量繼續增長,大額現金支取成為流通現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來越多的大額現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領域、特定人群、特定時期,現金流通綜合效率不高,給國家治理現代化帶來負面影響。
適應當前形勢需要,中國亟需加強大額現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為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提供支撐。
管理業務情形以有現金實物交接的櫃面業務為主,包含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裝置自助存取款情形,並須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賬等規避監管、“偽大額現金交易”情形制定防範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
此外,央行解讀稱,大額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到社會公眾的日常經濟活動。目前中國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現金使用量,都會低於規定的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不會受到任何不便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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