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雙飛無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飛軸承)是一家以自潤滑軸承和自潤滑軸承用複合材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作為主營業務的創業板擬上市公司。公司的IPO申請曾經於2017年10月18日上會稽核,但因資訊披露中存在關聯方和多項關聯交易披露遺漏、會計核算不規範等情形,導致未能通過稽核。此後,公司於2018年12月12日再次向證監會提交首發申請材料,據證監會發審委工作公告披露,2019年11月7日,雙飛軸承將再次上會稽核。
有了上一次稽核被否的前車之鑑,雙飛軸承的招股書在關聯方和關聯交易的信披遺漏方面進行了一些改進,例如:在本次申報的招股書中補充披露了超盛五金的實控人姚雨明與雙飛軸承的實控人周引春之間存在表親關係,也據此將兩家公司之間的採購交易比照關聯交易進行披露。
不過,通過深入研究,我們發現雙飛軸承本次闖關IPO,在其他方面出現了新的問題:雙飛軸承招股書披露的募投專案資訊與相應專案環評報告中披露的資訊不一致。特別是環評報告中的危險廢物儲存和處理,在招股書的募投專案中沒有說明。此外,招股書披露現有廠區的噪音水平明顯高於環評報告,募投專案的年內預期工作日天數明顯高於環評報告。那麼,是招股書資訊披露有誤,還是雙飛軸承募投專案的真實情況與環評批文內容不符呢?
環評報告中的危廢儲存招股書中幾乎未提及
“增產13600萬套滑動軸承自動化建設專案”(以下簡稱:自動化建設專案)是本次雙飛軸承申報IPO的兩大主投專案之一,投資總額高達2.50億元。該專案的環評批覆由嘉善縣環保局於2018年9月14日出具,環評批覆為【2018】169號。
由於招股書披露的環評批覆號中可能有資訊披露遺漏,未披露環評批覆的字號名稱,僅披露了批覆的時間和順序號碼,因此我們無法直接找到環評批覆檔案,但是根據專案名稱、建設單位和環評時間等因素,我們依然找到了自動化建設專案的《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評報告)。該環評報告的專案名稱為浙江雙飛無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增產13600萬套滑動軸承自動化建設專案,建設單位為雙飛軸承,環評單位為嘉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環研所),相應的環評資質證明為國環評證乙字第2016號,環評時間為2018年8月,與上述招股書披露的環評批覆時間相匹配。
從該環評報告中,我們發現了多處資訊與公司招股書不一致,尤其是其中危險廢物的事後存放和處理方面,招股書幾乎沒有披露,得高度關注。
據自動化建設專案的環評報告披露,該專案的固體廢渣(以下簡稱:固廢)共有七類,包括邊角料、廢皂化液、廢油、廢水汙泥、廢活性炭、含油抹布、廢包裝袋,其中除了邊角料和廢包裝袋屬於一般固廢之外,其他五類都屬於危險廢物,需要先合理儲存,然後委託有資質單位處理。
在環評報告中還提到,為了儲存上述危險廢物,公司在廠區內設定了四個危險廢物倉庫,總面積為50平米。並且要求危險廢物倉庫的建設需要滿足GB18597-2001和HJ2025-2012標準,以及其他相關技術規範要求,採取防風、防雨、防晒、防滲漏措施,同時設定相關警示標誌。換句話說,由於上述五類固廢的危險廢物屬性,如果危廢產生後隨意堆放處理,任其風吹、雨淋、日晒、滲漏,將很可能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後果。
可是,招股書中卻並未體現出雙飛軸承對此的重視。招股書中對自動化建設專案固廢的披露,僅限於如下陳述:“固體廢渣主要有廢水處理汙泥和員工生活垃圾。汙泥通過收集後交由湖州市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理中心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
該專案中的廢水處理汙泥是否屬於危險廢物?除了廢水處理汙泥之外,該專案的生產還會不會產生其他危險廢物?廢水處理汙泥以及其他未披露的危險廢物,是否有相關技術規範達標的危廢倉庫進行事先蒐集儲存,以便事後委託有資質單位處理?這些資訊,招股書竟都沒有提及。
如果雙飛軸承在專案建設和實際生產中,對固體危險廢物的收集、儲存和處理制度,與招股書披露的情況一樣模糊不清的話,那麼就難免令人對公司的環保狀況擔憂了。
招股書披露的噪音水平,明顯高於環評報告
除了危險廢物處理可能存在環境汙染隱患之外,雙飛軸承在環評時的現有生產噪音水平,與招股書中披露的現有生產噪音水平也有明顯的差異,比較異常。
據招股書披露,在雙飛軸承現場實測,現有企業生產車間噪聲聲壓級為78.0到80.0dB(即:分貝),車間外噪聲聲壓級一般在62.0-64.0dB。
可是,據自動化建設專案的環評報告披露,在距生產裝置1米處(按距離判斷應該在生產車間內),在未進行降噪處理之前,生產裝置的噪音聲壓級從75到80dB,但是在採取了諸如“對高噪聲裝置採取減震、隔震措施;加強裝置檢修、保養”等措施之後,同樣位置測得的噪音聲壓級下降為從55到60dB,已經滿足相關標準。而在生產車間之外的廠界附近噪音檢測值,晝間在51.6到61.3dB之間,夜間則在42.1到50.1dB的範圍內。
先比較車間內的噪音情況:雙飛軸承招股書披露的車間內噪音聲壓級為78.0-80.0dB,而環評報告給出的車間內近距離實測噪音聲壓級,在降噪處理前為75.0dB-80dB,與招股書披露的車間內噪音聲壓級相匹配;而在降噪處理後則降為55dB-60dB,比招股書披露的車間內噪音聲壓級低了20-23dB不等,差異非常顯著。
再比較車間外噪音情況:招股書披露的車間外噪聲聲壓級為62.0-64.0dB,而環評報告中給出的廠區內噪音聲壓級測量結果分別為晝間51.6-61.3dB和夜間42.1-50.1dB,即使以較高的晝間廠區內噪音水平來進行比較,仍然比招股書披露的噪音水平低大約14-20dB不等,差異仍然顯著。無論是車間內,還是車間外,都是環評報告中的噪音水平遠低於招股書披露的實際噪音水平。
按理說,雙飛軸承招股書的簽署日為2019年5月30日,定稿時間必定晚於出具自動化建設專案環評報告的2018年8月。那麼,到底是招股書資訊披露有誤,還是目前雙飛軸承相關募投專案的真實情況發生變化,已經與環評批文內容不符呢?有待公司和嘉興環研所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招股書披露的專案年工作日比環評多了40天
與環評報告中披露資訊有衝突的募投專案,不只是自動化建設專案這一個,雙飛軸承本次申請IPO的另一個主投專案,“年產複合材料50萬平方米建設專案”(以下簡稱:複合材料專案),也存在著類似的情況。
據招股書披露,複合材料專案總投資為1.36億元。與自動化建設專案相似,嘉興環保局對該專案的環評報告,也於2018年9月14日出具了【2018】170號審批意見。
因招股書同樣沒有披露該項審批意見的字號,因此我們按相同的方法,找到了複合材料專案的環評報告。該環評報告的專案名稱為浙江雙飛無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年產複合材料50萬平方米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是雙飛軸承,同樣是嘉興環研所受託完成,相應的環評資質證明為國環評證乙字第2016號,評價時間也是2018年8月,也與上述複合材料專案的環評審批時間相匹配。
從具體環評內容來看,據該環評報告披露,雙飛軸承的複合材料專案相關生產崗位均為三班制(一班8小時),年工作日300天。
但據招股書披露,複合材料專案的“生產班次為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40天。”
兩相比較,招股書披露的募投專案年工作日,比環評報告給出的年工作日多了40天,比環評報告一年多了13.33%的工作日。
看似僅僅是增加了40個工作日,但是其對環境的影響卻是不可忽視。一般情況下,專案進行環境評價時,對於汙染物排放和處理能力的估算,都是以每年度排放量為準進行估計,典型的排放和處理單位為噸/年(即:t/a)。而年度排放量的估計,是建立在每日標準排放量和年工作日數量相乘的基礎之上。因此,如果按照招股書披露的340天計算,那未來該專案的排放量就高出了嘉興環保局環評批覆中300天工作日所對應的排放量,甚至可能導致未來專案達產後汙染物超標排放的情況。因此這一40日之差就值得關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