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系圍攻天貓,看起來是一場“反壟斷”的訴訟,我看到的卻是一個非常可怕的通向更壟斷之路:如果騰訊系和天貓合謀,將是多麼可怕的電商大壟斷?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護?二選一,受害的是商家,還有消費者,並不是平臺。對於平臺來說,商家不過是工具,消費者是它的盤中餐。
先說兩個新聞,一是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杭州召開“規範網路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點名“平臺競爭”中“二選一”是壟斷行為。什麼是二選一?就是商家只能選擇一個電商平臺獨家合作,不能進第二個電商平臺。
二是“東貓案”中,京東起訴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索賠10億元。現在升級為三大電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意圖就“二選一”爭議在司法層面上“圍攻”天貓。京東在起訴中便將天貓與商家的獨家合作概括為“二選一”。
電商帶來了便利,但價格更貴了
記得在2017年我給中國農業大學MBA新生講開學第一課的時候,問過大家一個問題:現在京東、天貓網上購物這麼方便,我們買東西是變貴了還是便宜了?
你的答案是什麼呢?
很多人說變便宜了。而且舉出了一些變得便宜的例子。主要是一些生活常規必需品的促銷。
實際上,是變貴了。網路的壟斷是非常可怕的。如果是一個實體店,他的輻射範圍不過方圓幾裡,你要是嫌貴了可以走遠一點找另一家。記得2002年的一個凌晨我在濟南火車站找洗手間,第一家收費很貴我就繼續找第二家,好像沒找到只能回到第一家。2007-2011年在廣州期間,我就發現,駿景花園的菜市場,比馬路對面棠下的菜市場貴了一倍左右,駿景花園的大爺大媽都是跑到棠下買菜。
如果是網路的壟斷呢?你能找到第二家網嗎?如果第二家網一樣價呢?你能找到第三家網嗎?網路的範圍,可是全國性的。
一些生活常規必需品的促銷,導致網上價格看起來便宜。但你全面比較一下網上的價格,就會發現,太貴了。我的一個經驗就是,很多品牌的實體店,都可以在網店價格的基礎上,再給個優惠。但日常必需品除外。為什麼?你臨時買一瓶水喝,是當時就要喝,等網上快遞過來,還不如回家喝白開水。
網路的壟斷,是全國一張網的壟斷,是沒有下一個村沒有下一個店的恐怖壟斷。壟斷會產生什麼?當然就是高價。用經濟學的專業術語說,就是:壟斷定價,剝奪了消費者剩餘。用我們的日常語言來說,就是本來該讓利消費者的部分,被商家給剝奪了。為什麼商家能剝奪?不就是因為網路壟斷的“一手遮天”嗎?
“二選一”的真正受害人是消費者
開篇說的兩個新聞,其實是有內在矛盾的。
騰訊系的一方,有京東、唯品會、拼多多。京東的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7.8%,為第一大股東。近年來,騰訊又分別入股拼多多、唯品會等電商平臺。
看來,不僅僅商家選平臺是二選一,消費者選擇平臺,也只能二選一了。要麼天貓系,要麼騰訊系。兩個平臺互相爭商家資源,消費者會怎麼樣?
我們就要腦補一下電商平臺獨家合作下的場景了:如果一個商家可以在各電商平臺銷售和促銷,消費者似乎還能佔點便宜。如果電商平臺要求商家只能把最全的貨品放在一家平臺,尤其是流量大客戶多的平臺,那麼,網上只能在一家店買到的東西,還會便宜嗎?
我們都知道,前幾年,到了雙十一大戰的時候,我們可以在各家平臺上淘貨。現在呢?你會發現,要麼有的貨只有一個平臺有;要麼各個平臺一樣價,都很貴,雙十一的促銷最終不過是虛假的打折活動:有的商品,本來就是吊牌價格的6折銷售的,現在把銷售價改為吊牌價,再打折為6折,實際價格沒變。
這個貓膩,今年的雙十一,大家不妨擦亮眼睛找一找。看看各家平臺的改價大戲:雙十一標價中的原價,和實際上平時的銷售價,根本就不是一個價。
目前,騰訊系圍攻天貓,看起來是一場“反壟斷”的訴訟,我看到的卻是一個非常可怕的通向更壟斷之路:如果騰訊系和天貓合謀,將是一場多麼可怕的電商大壟斷?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護?
網路反壟斷之路剛剛開始
只有反壟斷,才能讓價格下降,讓消費者受益。
壟斷案件的經典案例,“香蕉不是水果”。歐洲的一個香蕉貿易商壟斷了歐洲的香蕉貿易,抬高價格,被起訴。該貿易商辯稱:香蕉是水果,其貿易額在水果中佔比很小,不是壟斷。法官認為:香蕉的口感是別的水果都不能取代的,對於愛吃香蕉的人來說,別的水果替代性弱。所以,判決該貿易商壟斷。
在改革開放40多年的時間裡,外資品牌壟斷帶來的高價格事件更是層出不窮。早期的電視機品牌壟斷,大彩電賣出上萬人民幣的時代,老一輩恐怕是記憶猶新;普通桑塔納轎車賣出幾十萬,兩倍於歐洲價格的時代,也並不遙遠;寶潔公司和聯合利華雙巨頭壟斷了洗髮水品牌,看起來眼花繚亂的飄柔海飛絲等等一些列品牌,背後多是這兩家的,導致城市商超賣場的洗髮水價格長期居高不下。在各專業技術領域的機械裝置中,更是如此,中國本土不能生產的,外中國產品就貴得離譜,中國一旦能夠生產,外中國產品立即大降價,甚至低於成本,用不正當競爭擠死中國生產商。可見,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是要同時做的。
現在,電商平臺的互撕,看起來只是平臺為了爭奪“商家資源”,但背後的深層次現象是平臺對消費者的壟斷控制。一個平臺,有很多商家來開網店,才能吸引消費者啊。但如果商家都集中到一個平臺開店了,沒別的平臺了,當然就沒有競爭者了,消費者買東西就貴了。
所以,為了以後買東西不被網上平臺坑死,我們消費者不能懶惰,要有意識地在多個平臺購物。我平時打車就是這個習慣,不能滴滴用習慣了就只用滴滴,也要用用高德、支付寶裡的其他打車軟體。如果將來滴滴一家獨大了,我們打車就會貴了。
我有個習慣,同一型別的應用,我要下載兩個以上,有意識地平均使用。你想想,如果你今天只用“美團外賣”,不用“ 餓了麼”,那麼,等有一天“餓了麼”被“美團”搞死,美團能不提價嗎?以後買東西還會方便嗎?要是美團一家壟斷了,不僅僅是消費者受損,騎手估計也會被“美團”降價,服務費降低。
無論你是消費者,還是平臺中的服務商,記著,千萬不要因為平臺給你短期利益,就只在一個平臺。因為一旦這個平臺一家獨大了,就一定會盤剝壓縮所有合作方的利益。
電子資訊和網路時代的壟斷,是非常可怕的,需要“社會責任”和法律來制約。想想微軟,如果沒有社會責任,沒有法律約束,隨便提價,你還能不用Windows系統了?
發生在中國的,典型案件是2014年的“3Q大戰”案,作為最高法審理的第一起網際網路壟斷糾紛案。據3Q案判決書,奇虎起訴稱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的市場份額達76.2%,QQ軟體的滲透率高達97%,由此推定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最高法判決認為,市場份額高並不等於具有支配地位,因而作出有利於騰訊公司的判決。
最高法院關於3Q案中明確的網際網路領域反壟斷法律適用的多個重要裁判標準,比如相關市場界定、支配地位的認定、濫用行為的構成、行為效果的分析等,將會對包括東貓案在內的壟斷糾紛案審理產生影響。
中國是全球網路電商最發達的國家之一,也是移動網際網路應用最發達的國家之一。法律和社會治理,一定要跟得上移動網際網路發展的時代脈搏。否則,網路的壟斷,這張恐怖的全國一張網的壟斷,將會嚴重侵害“消費者剩餘”,侵害“中小合作商利益”。二選一,受害的是商家,還有消費者,並不是平臺。對於平臺來說,商家不過是工具,消費者是它的盤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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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網路傷害了經濟模式,就像樓主說的,這個店貴走出去沒有其他店還是回來買的。雖然可能買這個東西貴了,但是一個門店背後就是一個家庭,家庭有利潤了會在當地消費。這樣當地經濟就不會很差,誰都能掙到錢。現在網路對的是全國,這是實體不能比擬的。人們做生意很貪婪,總想著我比別人便宜點就能多賣點。看看網路上賣東西的大部分在打價格戰,掙錢的只是少部分。一個產品利潤很低很低,好在是全國基數大,也能勉強生存。但是損害的是健康的經濟模式,現在全國各行業不景氣個人覺得會有這方面一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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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貴賤的問題,而是產品品質在下降,把有錢有實力消費者逼向國外,我個人認為,中國出了大量經濟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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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實體戶,打個比方本身要賣15元的東西網上賣20,我也跟著賣20。說實體不行的就是自己進貨少價格貴。廠家其實留有價格空間。生意也不是人人都會,同行不同利。我的經銷商每次送貨來就不提錢,有的商戶經銷商一分也不讓他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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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買東西一個樣的東西價相差很大、品質又沒有實物對比、每個人都選價格低的、回來才發現品質問題!這就品質好的又沒人買了、因為有價格對比、這就造成傷害了實體企業研發的動力!個個都做低價山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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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大欺客,老祖宗的智慧讓我們知道應該同時註冊三家以上的電商形成競爭以避免被壟斷,現在某寶提現每次高達0。5元的手續費,和2,3分錢的成本相比簡直就是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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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規律的角度看,即使你買貴了,但這利潤被多層分割了,也就是養活了整個一條生態鏈,得益的是眾多的人和良性的回饋。而網購得大益的是平臺寡頭,其中之利敝,越來越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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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理性消費,挑自己需要的,再挑價效比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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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騰訊。國家早該查查它們的黑壟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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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摧毀了實體店,現在電商的發展也是極端的,就是靠不斷砸錢拼命引流,大家搜尋只會看前面幾頁,這樣一來,最後的成本全部是轉嫁給了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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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是罪魁禍首,馬雲是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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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國家出手限制下電商,給全國的小商販點活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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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資料看人下菜碟定價,好多次發現在同一家電商網我的同一商品價格標價與別人的同一商品價格差距不小,要是沒有雙手機雙賬戶還真發現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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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越發達中國經濟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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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迴圈經濟大家有錢掙,錢是流通的,現在成了定向經濟,錢往一個地方流通。所以大家都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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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買便宜了,網上的東西很便宜的,大部分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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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電商,除了便利,價格已經沒任何實惠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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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多多少少都有外資的背景,如果說當年米帝用軍備競賽弄垮了蘇聯,那真要注意網路泡沫了,現在已經太強大了,已經真正綁架了國民經濟,(房地產泡沫大還有實實在在的房子在那裡)網路泡沫破裂會留下什麼,米帝的科技公司有核心技術和各種專利,賺全世界的錢。我們的所謂科技公司只在國內發展(其實就是利用新科技的 壟斷商品流通商)有多少核心技術,賺取了多少國外的錢。其他的。。。。。。呵呵
以前確實需要了才買,雖然貴一點但是實用,商家的利潤是有限的,現在是有用沒用覺得喜歡不斷買來許多實際無用的,購買量增大,商家利潤自然就高